第一章
荣华富贵 | 作者:千寻 | 更新时间:2016-12-12 05: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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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上安全带,叶新恒看向车窗外,天一口气暗下来,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空气里的水气沉重了虫子的翅膀,燕子低飞。
他若有所思,两根指头飞快敲击著大腿。
他的眼睛相当漂亮,双眼皮既明显又深刻,眼珠子像泡在水里的龙眼籽,黑邃幽深。他的五官俊美,皮肤白皙,找不到毛细孔的脸皮让许多女人又羡又妒。但他的浓眉内敛,神情严肃,目光不怒自威,薄唇微抿,看起来不苟言笑。
如果不是他够高、如果不是他的眉毛够浓、如果不是这几年锻炼出来的六块肌让女人流口水,他会被错认为女人。
记住,他痛恨这一点!
叶新恒在艾筱枫投贩卖机的时候就认出她了,可他没上前打招呼,反而加快脚步从她身后走开。
原因一到原因十都是三个字——怕麻烦、怕麻烦、怕麻烦……
对,她是个麻烦人物,她和橡皮糖是同纲、同目、同科、同属又同种的东西,沾上了,就跑不掉。她不懂分寸(身为女人,在他时,应该转开头,而不是笑著巴上来),不会看脸色(他板起脸代表生气,而不是欲擒故纵),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消失,不晓得厌烦不只是形容词……她有一大堆以“不”为开头的缺点。
硬要找出某种动物来比喻她?无尾熊吧,虽然不是太贴切,但痛恨当尤加利树的他有权利说话。
艾筱枫完全没变,眼睛和十二岁时一样灵活,鼻子和十二岁的时候一样小,嘴巴和十二岁的时候一样红,就连身高也相差不多,当然,最像的是投贩卖机的期待表情和动作。
她十二岁的时候,就常把零用钱拿去贡献给学校的贩卖机。
她会先在贩卖机前面站半天,决定买什么之后,飞快把钱放入投币孔、飞快压下选择钮,飞快蹲下来,打开的塑胶盖,把手伸到里面接东西。
她对贩卖机有著让人无法理解的著迷。
为了玩贩卖机,她常常买一堆喝不完的饮料,然后从走廊那端一路跑回教室,把饮料摆在他桌上,笑得满脸谄媚,说:“叶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饮料请你喝。”
他是她最好的朋友?不,那是艾筱枫的认定,他没这么想过。
他不爱当她最好的朋友,主要原因有两个,次要原因有……两百多个。
第一:就算他穿著男性、说话男性、动作举止都很男性,她只肯相信他是女的(他曾考虑把她拉进厕所里面秀秀小鸟,后来觉得太变态而作罢)。
第二:她很矮、年纪比他小,却老是对他说:“叶子,你不要害怕,我会照顾你。”(记住,是女字旁的你,不是人字旁的)他一个堂堂大男生,还欠她照顾?
他还讨厌她成天到晚跟在他背后,叶子、叶子的乱喊。他讨厌她一头热的说:“我是枫、你是叶,枫叶、枫叶,瞧,我们注定要当好朋友。”
他讨厌她一天到晚追在他背后,吵著要和他交换日记。讨厌她一大早就跑到爷爷家门口,扯著喉咙大喊,“叶新恒,我来接你了。”
见鬼了,谁要跟她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只是人生初逢不幸,爷爷身体不舒服,孝顺的爸妈和阿姨、姨丈讨论过后,决定回台湾设立分公司,顺便照顾住在台湾的老人家。
爸妈在台北开公司,每个礼拜只能回乡下一趟,基于公司草创,工作比较忙,他们理所当然把儿子留下,让祖孙彼此照顾、作伴。
乡下地方哪来的美国学校,中文不够强的他,只好和一群比自己小两三岁的小毛头上同一个班级,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被派坐到艾筱枫身爆被她错认为女生,被她精神洗脑,也被她缠上。
他们的相遇缘于倒楣乘以倒楣的倒楣次方,在诸多倒楣围绕之下,他打死都不想和她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终于,台湾的分公司找到可以接手的经理人才;终于,他们说服爷爷奶奶,一起到美国生活;也终于,他从小学毕业,拿到一张台湾的毕业证书。
他人生当中,最烂的十个月就此结束,他再也不必和脏兮兮的野小孩一起上课下课,再不必和他们玩无聊幼稚的打架游戏,更不必看他们骂脏话、吐西瓜子、比谁的尿尿射得又远又长。
他和艾筱枫已经过去,而那段可怕记忆淹没在光阴岁月里,他怎么可能让自己重蹈覆辙
认她?门儿都没有。
“表哥,你在想什么?”双手握住方向盘的乔以励转头问。
“没有。”
以励是他的表弟,他们的母亲是双胞胎,两个人眉宇间有几分相似,但个性大不同。
他个性冷淡,以励性格温暖;他严以律人律己、力求完美,以励宽以待人待己,什么事,看得过去就可以;他让人难亲近,而以励亲切热情;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而以励是排行榜前五名的大众情人。
虽然他们都长得很美……呃,这种形容词很伤人,应该说,他们都是花美男比较正确,尤其在喉结未跳上喉咙的青春期之前,常有人错认他们是女生。
差别在于,被错认时,以励非但不以为意,还会绽放灿烂笑容,以电昏他人为娱乐,而他会把人抓到暗巷里面痛揍一顿,至于为什么要把人抓到暗巷?呃,知道的嘛,北极熊的攻击画面有点凌厉。
什么?他不是北极熊?对啊,他不是北极熊,但他是北极冰人,记住哦,除非是夏天,否则千万别靠他太近,如果被冻掉耳朵鼻子,或被冻***棍,不要怪说他没先提醒。
当然,世事都有例外,错认他是女生的蠢蛋中,唯一没被揍过的那个,叫做艾筱枫。那是因为……
“表哥,你又分神了,你到底在想什么?”
他又分神了吗?该死的艾筱枫!
“我在想陆客观光团,我不想只和别家旅行社抢食平价团的大饼,我想试著走高价位路犀现在大陆经济起飞,可以做高消费的人不少。”叶新恒,把艾筱枫从脑袋中央摇开,随口找话唬弄表弟。
“又胜作,烦不烦啊。”
乔以励翻白眼。他们才从工作里面抽身,表哥又满脑子想著工作,无趣。
照理说,他的工作能力不算强,没道理和表哥回台湾来整顿被前经理搞到没赚头的旅行社,但他有很好的沟通能力,要说服前经理和一票尸位素餐的“头头”们和平转离原位,而不会把公司搞得鸡飞狗跳,再要向别的公司挖墙角,而不被打趴……这种事非他出马不可。
“再烦也要做,这诗事。”
他们表兄弟俩去游乐园不是闲闲找刺激,而是为了挖角,这游乐园的行销经理很棒,可惜待在这里不受重视。
从年初回国到现在,他们到处寻找优秀人才,而这些新加入的生力军,的确帮他们缔造许多佳绩。
相信吗?在股市节节落的今天,他们的股票一枝独秀,连连翻涨,连商业杂志都找上他们,说要做个特别专访。
初生之犊啊,不害怕冲撞。
“对,公事最大。”乔以励无奈挥手。他这个表哥啊,什么都好,就是不懂得享受人生。“要直接回公司吗?”
“不回去,回家。”
晚上品桦要去他那里。品桦是父亲好友的女儿,也是他的未婚妻,她是个国中老师,认识三个月,见面三次,一次是相亲,一次是开诚布公决定两个人要继续走下去,一次是订婚礼上。
品桦的脾气温和,不太会做家事,但对于教育很有一套,她进新学校不久,就成为首席英文老师,许多家长捧著钞票要请她当家教。
他有管家,不需要会做家事的老婆,但他需要能替自己训练出接班人的妻子,所以她对他而言,很适合。
“哇,机器人要罢工耶,是不是大嫂要去你那里?”
“我不是机器人。”
他只是对于事业成就有相当大的迷恋,婚姻,是为了生小孩,生小孩是为了有人将他的成就往下延伸,他的偶像是比尔盖兹,他期待自己成为未来、许多人的偶像。
乔以励耸肩。他不赞成,但也不会笨到去和他讨论机器人事件,反正,机器人特质早就深入表哥的基因里。
“表哥,你真的喜欢罗品桦吗?你们这么匆促就决定在一起,实在很冒险,你和她连认识都还称不上。”
“我认识她。”
他知道她念哪个幼稚园、国小、国中,知道她念完北一女就直接到英国剑桥大学读书,她没交过男朋友,是因为她对周遭的男人都不满意,知道成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信念。
他和她,是很相像的两个人。创立事业要找志同道合的伙伴,同样的,经营婚姻也要找信念相同的女生。
他不喜欢错了再重来,他喜欢一出手便是成功在望。他相信品桦是那个可以和他站在胜利的女人。
“光靠征信社给你的那些资料?”乔以励嗤之以鼻。“你至少要和她出去吃吃饭、聊聊天,说说彼此的想法观念……”
他话没说完,就被叶新恒截下。“我很忙。”
“忙著赚钱?表哥,你的钱够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赚那么多钱,却不懂得享受,不是太笨?”
他和表哥不一样,他需要美酒加美女,需要名车以及名家珍馔,钱,是用来买开心的,不是用来让银行开心。
“这是价值观问题。”
叶新恒不和他讨论这个。以励是个好兄弟,但他从来就不认同他。
以励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对工作战战兢兢,就像他无法理解,以励为什么老要让不同的女人在他的躺平?那种浪费体力和精神的事情,他不做。
“咦?你看!”乔以励突然放慢车速,指著窗外。
他们的车子从停车场开出来没多久,游乐园盖在偏僻地区,附近只有几班公车经过,少有行人,下著滂沱大雨的下午,一个不带伞的女生愣愣地站在马路旁爆很引人注目。
她的衣服湿透,长发湿漉漉地黏在背上,狼狈的模样触动乔以励的同情。她的手不停揉著双眼,也不知道是雨水模糊了视犀还是在擦拭泪水。
他叹气,大众情人特质发作。“我见不得美女落难。”
话说完,不等叶新恒表示同意或反对,就把车子停在路爆用西装外套当伞,冲出车外。
她是楣女,她是衰仔人,她是天不疼、地不爱的渺渺众生,男人骗她、朋友诈她、贩卖机欺负她,现在连老天爷都来补一脚……她真的好倒楣……
以后怎么办,回乡下老家?
不要,一回去,爸妈肯定要她去相亲,而且目标绝对是里长伯家的笨阿标,阿标不笨,只是长得笨,他在国小当老师,听说去年还考上主任,正在等待分派。
她不喜欢阿标,但爸妈很喜欢;她爱叶子,爸妈却说叶子将来要当大老板,轮不到她来爱;她是视觉系女性,专挑帅哥爱,偏偏爸妈说,忠厚老实才是最好的择偶条件。
她不晓得爸妈为什么特爱和她唱反调?只知道,人人都说孩子是用来气死爸妈的,但她却觉得,爸妈是上帝专门派来惩罚她的。
所以不熬到最后一分钟,她绝不回去。
雨越下越大,她看不清前方,只能走著,一步接一步,像瞎子摸象。
“,需要我载你一程吗?”
一个好听的男音响起,她转头,发现乔以励。
雨水模糊了两个人的视犀但她还是看见他晶亮的眼睛上方,有著漂亮的双眼皮,看见他的鼻子很挺,和西方名模有得拚,看见他的嘴型很适合接吻,看见雨水湿了他的衬衫,描绘出他完美的身材。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正在对她放电。
她是视觉系女性,无法对帅哥视而不见,虽然,她刚刚失恋。
“,雨很大,你要不要先上车?”
他的声音也会放电,电力和双眼一样强。
“上车?”
“对,你现在叫不到计程车的。”
“我哪有钱叫计程车?”苦笑,她的钱全让那个该死的男人偷光了。
“那么,我送你一程吧。”他的手搭上她的肩,两百二十伏特的电流,电得她心跳加速。
艾筱枫点头,她想,霉运已经走到尽头,还能再更倒楣?
如果他要劫色……对于自己没有的东西,还怕别人动手?至于劫财,看著对方手上的名表,和盖在他头上的昂贵西装。她轻笑,赤脚的哪怕穿鞋的?
“好。”她跟在他背后上车。
关上车门,乔以励抽出几张面纸擦脸,再把面纸盒递给坐进后座的她。
“雨好大。”这句话,他是对表哥说的。
叶新恒不太有什么同情心的,但车内冷气开得很凉,而后座的女人从一上车就开始打喷嚏,他怕染上新流感、怕被抓去隔离,所以再不爽,还是把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转头递出去。
当目光交错那刻,他知道自己错了,同情心犯滥可是会造成大灾难的!许多画面闪过,贩卖机、橡皮圈、饮料、巧克力……最后的那幕,是无尾熊紧紧巴著尤加利树。
心跳加速中、眼皮乱跳一通,他的血压在短短几分钟内飙到一百八。
“你……”
望住他,艾筱枫的嘴唇发抖,抓住西装外套的双手也在发抖,两颗眼睛看得一瞬也不瞬,才擦干的脸庞上泪水哗啦哗啦。“你是……”
“我不是。”他直觉否认。
“你就是。”
她用力点头,忘不了的,他的眼睛还是大大亮亮,他的头发同样是密密卷卷,他的皮肤一样,他没变,和小时候一样漂亮动人,而且,他左眉梢的黑痣还在老地方。
伸手,她直觉伸手去碰,他一把抓住她,连动作……都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不是。”
叶新恒郑重否认,动手把自己的外套抢回来,可是外套袖子被她抓个死牢。
她不放、不放,想了好多年的男生又回到眼前,她不要放……
“你是叶子,是我最好的朋友啦,呜!你忘记我了……我是艾筱枫啊,枫叶、枫叶,我们说好要一辈子的,你答应我永远不分开。”一辈子?乔以励猛地煞车,不敢置信的眼光转到表哥身上。
哇,惦惦吃三碗公,表哥什么时候和人家约定了一辈子?
了不起,今天真是大日子,半路居然让他碰到前表嫂。
“我不是什么鬼叶子!”叶新恒火大。流年不利,居然还是让艾筱枫碰上。
“你得失忆症吗?你把我忘记了吗?叶子……你再认真想想,说不定就会想起我。”
“我不记得了!”违心之论。
“你说你很喜欢我,你说我很可爱,会永远记得我。”
“我没说过!”他大声反驳。
毕业典礼那天。她跟在他屁股后面一起回家,他不想让她跟,却也不想转头和她说话。
但走到爷爷家门口时,她突然发疯似的冲过来,一把抱住他,连珠跑似的问:
“你喜欢我吗?我很可爱对不对?你会永远记得我对不对?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对不对?”她问了十几个问题,他怕麻烦,连半句话都不回,他没有说好,没有说对,从头到尾都是她当他默读……见鬼、见鬼、见鬼!
他干么记得那么清楚?
“有,你说过,不可以反悔。”
“你对人家始乱终弃啰?”乔以励指着表哥,一脸的看好戏。
他对艾筱枫“始乱终弃”?胡扯,他又没被鬼附身。
艾筱枫又打了个喷嚏,不偏不倚,恰恰好喷在他的外套上,他连忙松开手。
外套,他不要了。
他的动作再次给了她误解机会,她猛地抓住他的手,连迭的问:“叶子,你想起我了对不对?一定是,不然你不会舍不得我感冒,不会象以前,对我那么好,谢谢,谢谢,我就知道我们是一辈子的交情。”使得她感冒?并没有这回事,纯粹是她在幻想。
艾筱枫把外套披在自己身上。嗯!陶醉啊……她记得,这是他的味道……他连身上味道都没改变,她怎么会认错人?
叶新恒从后照镜里看见她的笑脸,他知道完了,多年前的恶梦将要再度开启。
黑色的长沙发上,坐着一男一女,另外一个男的坐在右边的单人沙发,他们都洗过澡了,外头,雨还在下,但屋里干燥得让人舒服。
“他叫我枫子,我叫他叶子,我们合起来就是枫叶。”说着,艾筱机拿起桌上的原子笔,勾画一片枫叶,然后把两个人的名字写在里面。
她没说错,只不过,他叫的是“疯子”而不是她自以为的“枫子”,要不是疯了,谁会对北极冰人一头热?谁爱用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
她爱,所以她是疯子。
叶新恒再看一眼穿着自己睡衣的艾筱枫,长长地叹一口气。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噢,想起来了。
首先是以励问了个“相当”不恰当的问题,引得她在车里嚎啕大哭、洪水泛滥呐。
大众情人乔以励无法忍受女人在自己面前落泪,他发动温柔攻势,几句轻言软语,把艾筱枫的祖宗十八代全套了出来。
于是,他们知道有个烂男人,骗走她的感情和金钱,和她的好朋友双宿双飞,知道他们把她弄到进退不得,连班都不晓得该不该去上,再然后,他们知道她交过五个男朋友,每个人离开她的藉口都很相似。
藉口吵是“没有挑战性”就是“你人太好”,再不就是“我需要新刺激”,基本上,他们全把她当成没有滋味却对身体有益的温开水,干渴的时候,乞求她的滋润,有了清凉饮料和醉人酒精,就赶紧将她丢弃。
他听了很不屑,那些男人把感情当成求生游戏,既要刺激又要挑战性?他觉得无聊无趣,有那么多时间可以浪费。
怎不把精力投注在事业上,让自己卓然有成、与众不同。
不过,以励对他谬去那段非常感兴趣,就把艾筱枫载到他家里,洗澡、买食物、通知品桦不要过来……真是有病,他干么随着他们起舞?但是……给品桦的那通电话是他亲自打的。
呼,头痛。
叶新恒揉揉太阳,打开文件,他不想听他们对话的,但艾筱枫的声音就是会自动飘进他的耳膜。
“叶子很厉害哦,他刚到班上的时候,讲中文没人听得懂,毕业典礼的时候,就可以代表毕业生上台致词了。”
“表哥是天才,他只花两年就从大学毕业。”乔以励同意她的话。
“对叶子来说,我们班男生是一群野蛮的未开化民族,爱打架、以暴制暴,玩的游戏很粗鲁,他适应得很辛苦。”错,她自己也是未开化民族的:贝。
悄悄地,叶新恒转头瞄她。她的皮肤比小时候白了一点,那时她成天在外面趴趴赚活像一有关当局黑猩猩,只差没在里用树藤荡秋千。
不过,她的眼睛仍然清澈干净,骨碌碌转动的眼珠子,很吸引人心……什么,吸引人心?不以地,他说错了,不是吸引人心,是、是下沉稳、没定性。
“然后呢?”乔以励问。
他发觉筱枫说话的时候动作多、表情多、眼神清灵可爱,象个未成年少女,不懂得对人设防,这么干净的女生,他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过。他浅浅笑着,单纯地欣赏着这个单纯女生。
“对啊,同学一直挑衅他,他也不理人,不说话,光是用不屑眼神看人家,拜托,那样会把人惹得更火好不好。”她转头看叶新恒一眼。他的人际关系不是普通差,幸好当年有她,不然他的日子不知道要怎么过。
“对,他很擅长把人搞得很火大。”
“我就代表叶子和他们打架,以一敌三,我把他们打得哀哀叫,强吧。”她握紧拳头以乔以励面前虚晃几下。
强?叶新恒冷哼。
他记得,那个时候,她凑到他耳边说:“放心,我知道你是女扮男装,不好意思和男生打架,没关系,我罩你。”他没被那三个笨男生的挑衅气到,却差点儿被她的“女扮男装”活活气死。
要不是她的后脑肿一个大色、膝盖磨破、手肘擦伤、衣服被撕开、裙子吊带断掉……他绝对会动手、痛打她一顿。
“以一敌三,你是神力女超人?”乔以励看着她骄傲的模样,兴味盎然。她真的是干净纯洁到……污染她,会让人有罪恶感。
“我还跟他们撂狠话,说叶子归我罩,谁要敢再惹他不爽,我一定把他们打到变猪头,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敢欺负叶子。”她拍桌子,豪气万千。
有没有搞错?当时是他的母亲去找导师“深谈”,让那票猴小子的父母亲好好管教一下顿,他才免去被骚扰的好不好?
“你们的感情很好?”乔以励又打开一瓶啤酒,把两个人的杯子注满。
“不是很好,是超好的。我发誓要罩他一辈子,要是有人敢动他,我第一个不饶。”她拿起酒杯,仰头干掉。
叶新恒冷眼瞪她的后脑勺。
谁跟她感情超好的?他常在桌子中间画犀不准她越犀如果她越过,就用橡皮筋弹她的手臂,可是她的神经超大条,三不五时就越犀害他的橡皮圈用到弱必疲乏。
他明明在发火,她却以为他在和她玩耍,看他鼓起腮帮子,就跑去买帖、投贩卖机的饮料,用食物来巴结他。
谁会被那些小东西收买?想都别想,但他好象、似乎、仿佛是……在食物下肚之后,就没那么火了……没有、不对,是他记错,他还是一样火大,即便收下她的贿赂。
叶新恒忙着否认自己的贪吃。
“再说,快点”乔以励把卤味夹到艾筱枫碗里,哄她继续说话。他喜欢听她的声音,有点甜、有点软,再加上微醺,夸张的举手投足间,让他嘴边的笑意不停。
许多身材曼妙的女人会让他生理,许多擅长挑逗的女性会让他感到刺激兴奋,但从来没有女生,光是说话,就让他不想喊暂停。
她讲话的内容并不特殊,话题也不是那么吸引人心,他猜,他爱上她可爱的动作和生动的表情。
“我每天早上都去带叶子上学。他的方向感奇差无比,如果我不去接他,他就会丢掉哦。”说到这个,她可骄傲的咧。
“不可能,表哥的方向感很好。”
“不对哦,我们常常一面聊天,一面走路,走着走着,他就不见了,还要我回头,到附近的小巷子里把他找回来。那时候,要是没有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办。”她叹气,嗑掉碗里的卤味,又动手拿披萨。
拜托,谁跟她一面走路一面聊,根本是她自顾自的不停说话,她和乡下的三姑六婆很象,话匣子一打开就闭不了。他同情自己被荼毒得很惨的耳朵,才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掉,只不过……对啦,十次中有九次半会审美观点她逮到。他在心底叹了三声无奈。
“我本来要烤鱼给叶子吃,可是一不小心掉进溪里。是叶子救我的哦,他还把衣服借我穿……”说到这里,她的脸颊泛红。
对啦,就是那次,她真心相信他不是女扮男装,而是货真价实的大哥哥。也是那次,她闻着他衣服上的味道,人生第一回,她懂得何谓脸红心跳。
“我表哥有那么好心?看不出来。”乔以励质疑道。
的确,他对女人冷漠孤傲,从没有哪个女人能得到他的特殊待遇。
品桦在电话中埋怨过,说他和秦秘书在一起的时间都比未来老婆多更多,还问道:“如果我和秦秘书掉进水里,你会救哪一个?”他想了想,实话实说:“都不救。”他很清楚自己为什么给这个答案,因为秘书死了,可以再聘一个,品桦死了,他可以再找徵信社物色另一个妻子。
重点是,这个答案可以让品桦清楚,不要跟他埋怨他的工作。
“有一次啊,叶子想吃莲雾,我就带他去偷拔阿山婶家的莲雾,我爬老半天,才爬到他们家的墙头,结果被那只大黑狗发现,它在墙边狂吠,把阿山婶给叫了出来,我三两下窜到莲雾树上,躲在树叶里面。
“叶子好可怜哦,他被阿山婶发现,拧住他的耳朵,把他臭骂一顿,还带他回家找爷爷奶奶。都怪他的身手不好啦,要是他加快动作跑掉,阿山婶那么胖,怎么抓得到他?”嫌他的身手不好?有没有搞错?叶新恒忍不住把资料夹盖上,转头对上她。
还原事实真相——那天是奶奶生日,他凑了几天的零用钱,带着一把铜板,想到菜市场替奶奶买她最爱吃的莲雾,恰好碰见艾筱枫,她见他在莲雾摊前犹豫,就把他拉到旁爆小声说:“不用浪费钱啦,我带你去摘全村最好吃的莲雾。”他不要,她硬和他拉拉扯扯,把他手里的铜板给扯掉,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铜板一路滚进水沟里,气到想把她抓起来揍一顿。
她缩缩脖子,不知反省,还笑嘻嘻的说:“看吧,早就注定你非吃阿山婶家的莲雾不可。”然后,他的道德感不够坚定,傻傻跟她去了。
接下来就象艾筱枫说的一样,只不过他不逃是为了正义感,他担心阿山婶把错都算在她头上,特地留下来和她同甘共苦。
没想到艾筱枫是小人,阿山婶一出现,她就躲进密密麻麻的叶子里面,眼睁睁看着阿山婶拧着他的耳朵,带他回去见家长。
虽然那个晚上,她带了一大袋莲雾来找他赔罪,他还是照决定,和她冷战了三天。
好象每次和她在一起,都会有事发生,不管是好的或坏的,好象每次和她在一起,他就会被勉强照着她的心意做事,好象他老是被她错认为女生,却连一次都没有……没有动手揍她。
为什么?因为她的笑脸吧,她的气势磅礴脸让人动不了手。
他说不清楚两个人是什么首级,但她的笑脸始终留在他的记忆里,即使他不认为那是段美好记忆,即使他刻意逼自己忘记。
所以,当她此际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泣诉自己被抛弃的故事时,他的心情……说实话,挺烂的。
大概是这个烂吧,让他顺着以励,将她带回家,听着他连想都不肯再想的陈年往事。
“表哥。”乔以励唤他。
“怎样?”他回过神。
“她睡着了。”
“是睡着还是喝挂了?”他瞄了一眼桌上十几瓶啤酒空罐。
乔以励耸耸肩。他太习惯让女人喝挂,之后的点点点……再说。
“好啦,人是我作主带回来的,反正你不习惯有人待在你屋里,不如我把她带回去?”说着他弯下腰,打算把不省人事的艾筱枫给带回家去。他家离这里不远,上电梯,两层楼而已,他不会因为酒驾被开罚单。
叶新恒瞪他一眼。哪个被他带回去的女人能够全身而退?
别人不认识这只披着人皮的狼,他还不晓得吗?
“不必,艾筱枫留在这里。”他走到她身爆推开表弟。
“你不是说真的吧?你这里又没有别的房间。”
“你那里有?”他们都手物男,八十几坪的大公寓,只隔出客厅、厨房、书房和主卧房,对他而方,这种设计是为了不留宿客人,但对以励来说,就变成“不让客人独睡”。
乔以励摊摊手,谁教表哥是人家最好的朋友。耸肩、离开。
在门扣上同时,叶新恒坐到艾筱枫身边。
再度重逢,第一次,他正式审视她的脸。
她称不上美艳,但清丽动人,她的五官长得很干净,她的耳垂圆圆的,象颗小珠子,她的嘴巴小小红红的,睡觉的时候微微嘟起,象幼稚园小孩,没记错的话,她二十五岁了,却仍然带着十二岁的可爱天真。
他弯腰,将她抱起来,走进自己的卧房,拉开棉被,把她送进床铺里,在离开之前,他又忍不住回身,看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