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惊鸿一现
锥命 | 作者:锥命 | 更新时间:2017-05-02 0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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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说过那么一句话呢,不论你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一天,这一天都会过去,不会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件事而有所停留,也不会有所延误。
金掷这一个月来过的还是比较不错的,他有工作,有住的地方,做着他喜欢的事。这一天和往常一样,下了班后金掷并不急于回到他的朋友那,而是去了附近一个广场散步。盛夏的夜晚看来是那么美丽,繁星闪烁照亮人间的生活。归家心切的人们开着各式各样的车组成一条五彩的长龙。而金掷的家却在远方,就算站在城市的最高处,也不能寻找到一点家的倩影。每个晚上他都是边散步边思念家乡,畅想未来,想象着自己将来会有怎样的生活,是一直像现在这样当一个编辑,还是……
路上的灯光渐暗,说明时间不早了,金掷也该“回家”了,回到他的朋友闪飞那里去,不管怎么样那对他来说是一个栖身之所,对此他是满足的。
一个城市有文明的一面的同时,必然有那不为人之的阴暗的一面。每次在走到那个漆黑的胡同的时候,金掷总是会这么想,甚至希望自己在那里遇到一次抢劫……不过这一直都没有发生,再说像他这样一个穷小子,谁会那么不长眼的找上他呢?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听到胡同的尽头传来了一些声响,其中掺杂着时断时续的求救声。
“救命……”
金掷向前走了几步,终于听到了清晰的说话声。
“老大,看这小妞儿细皮嫩肉的,首饰这么贵重,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
“是啊是啊,活该叫咱弟兄发笔横财,这么晚了谁叫她还一个人来这偏僻的地方。”
那被称为老大的男子,显然有些心计,他只是挥了挥手,他的那两个兄弟就停止了谈话。因为金掷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他面对着这三个强人,首先想到的竟然不是他的处境,而是很久以前还在学校的时候他和穷奇羽的一次争论:当你遇到有人被抢劫,而对方有两个以上的人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帮助被抢劫者。穷齐羽显然是一个实际的人,一下是他的观点:
出于人应该互相帮助的观点,当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道德上要求我们应该施以援手,比如说当看到老人摔倒的时候应该把他扶起来,看到有人落水应该跳下去把他救上来,这是同样是人就应该做的。可是给人帮助应该考虑实际,就算在帮老人的时候,我们可以不必考虑会不会被讹诈,但是有人落水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你自己了。首先你是不是会游泳?游泳的水平是不是支持你把一个溺水的人救上来而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如果牺牲自己而去救了一个素不相识,甚至是不知道是好是坏的人,是不是值得呢?甚至是即使牺牲了自己,也没能把人救上来,是不是更不值得呢?说个实际的例子,当你遇到两三个以上的人抢劫一个弱小的时候,你会不会出手相助呢?你要知道以你的实力,即使出手也不会有所帮助,只会使自己也陷入困境。所以如果是我遇到了,我会有所选择的帮忙,甚至我宁愿就当做没看见,也不会牺牲自己去帮一个不相干的人。你可以说我心硬,我不会否认。
当时金掷自然是和他理论了一翻,但是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金掷最后自己也犹豫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毫不犹豫的去给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他只能说只有当他面临那种情况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的选择。
金掷没想到真正到了这一天的时候了。三个强壮的人,甚至手上还有凶器。令他自己也意外的是,他竟然没有犹豫的就走了过来。
“你们在干什么?”金掷知道自己实在是紧张,只好说话缓解。
“呦,哥们还说呢,要不来个英雄救美的,这抢劫多无聊啊。哥们抢劫多少次了,今天终于有人出头了。”
他们的老大显然不想节外生枝,“小子,不管你的事,再说你想管也管不了,赶紧滚。”老大阴森的喝道。
“我不走,既然让我遇上了,我就不会袖手旁观!”金掷竟然说的斩钉截铁,那种还怕之情在这时竟然减少很多,他知道今天如果逃离的话,他的良心会谴责他一辈子。其实在暗中他已经拨通了古闪飞的电话,他相信只要自己拖延时间,闪飞就能很快赶来。很奇快他竟然不是选择的报警,而是寄希望于他的朋友。正在遐想的他突然就挨了一拳,顿时眼冒金星的他陷入了被围殴的境地,除了挨打,他毫无还手之力,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哪里是歹徒的对手呢?
“有人来了,快走!”不知被打了多长时间的金掷突然发现那三个抢劫的人已经走了,在他面前站着他的朋友古闪飞。在他面前,金掷感觉自己是一个孩子,远没有古闪飞的那种淡定,从容。
“你没事吧?”古闪飞边把他扶起来边问。
“不碍事,只是感觉有点疼……”
在说完这句话后,那被劫的女孩竟突然笑了“呵呵,我还头一次见这么怕疼的男生,不就是被两个人揍了一顿么,又没挨刀子,如果那个老大也揍你的话,恐怕你就不只是疼这么简单了。”
“恩?你这是什么意思?”金掷很奇怪的问。
“没什么啦,谢谢你的帮助,要不我请你吃饭以表达我的谢意吧。”
“不用不用,都是应该做的。”金掷觉得这个女孩子有种不一样的感觉,在遭遇抢劫后,竟然这么放松,一点没害怕的样子……
“你说不用,那我就不勉强啦,再见。”
金掷摸了摸被打的鼻子,还好,没把鼻子打歪……
“我送你回家吧,你家住在哪里?”金掷边说边走向闪飞的车子。
“不用啦,我已经打电话给家里了。呶,你看接我的车子来啦。”她朝胡同的入口处一指,果然有一辆全身漆黑的车子开了过来,至于是什么牌子的,金掷就不知道了。
在目送那个女孩子上车的时候,他发现闪飞朝那个女孩看了一眼,然后车就开走了。美女嘛,谁不爱多看几眼呢?在陪那个女孩走到明亮的地方的时候,金掷就知道她是一个绝对的美女,她叫什么呢?那个女孩自己说叫子衿。
回到古闪飞的家后,金掷不必再掩饰他的痛苦了。脱掉上衣后,发现惨不忍睹,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当闪飞给他擦药的时候,他觉得他是一头待宰的猪,闪飞也同意,因为他的惨叫声……
这一晚给折腾的,闪飞也没休息好。因为金掷惨叫了半夜……第二天当他去了报社后,平时很少理他的同事们却一反常态的问着问那:
“哎呀,金掷啊,一晚不见你咋吃胖了?还有你的鼻子咋比以前还正了呢?”
“是不是去整容啦?我们这个工作不要求你是一个帅哥嘛。’
“难道是和人打架啦?看你的体格这个真有可能,肯定是为了某个女孩挨揍了吧?”
在大家的哄笑声中,金掷红着脸走向他的桌子。不管这笑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金掷都没有要讲明真相的意思,因为他所说的真相,其他的人未必相信,再说也实在没必要讲,讲出来让大家把他当做英雄吗?难道还要上报纸头条吗?金掷自己都觉得这么一件小事不值得为人所知,更别说上报纸了,虽然他如果自己想要上报纸的话很容易。
这一个生活的小插曲并未给金掷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他还是干他的编辑,还是实习期的编辑,每天把一些得到的或大或小的消息加以整理,然后第二天的报纸上就会出现那些经他整理而成的新闻。每当他读着他亲手发出去的消息时,总会感到很兴奋,由其中他能感觉得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的价值,或者可以说他的有用之处。当然他也经常想起那个夜晚来,毕竟他没有让他自己失望,在罪恶面前没有低头,他一直觉得很幸运,朋友是那么的及时出现了,那么他挨得揍也就值了。而且竟然没让他受重伤,没有影响他的工作,他觉得很满意了。至于那个漂亮的女孩子,他有时也会想起,窈窕淑女,想想还是可以的,他却没有要打问人家的意思。对他来说,有那么一段美好的记忆也就是了。看,让他挨揍的那个夜晚他反而觉得是美好的,看来揍的不够重……
太阳下山了,也许是因为夜需要来了。就这么白了黑夜的周而复始中,金掷来这里已经两个月了,还有一个月才能知道他到底能不能留在编辑这个位置上。对此他倒是很乐观的,因为在工作中他认真,勤奋。在与同事相处中,他谦让,随和。没有什么惹人讨厌的缺点,在他认为,他留在那,问题应该不大。
可是他不知道,对于一个工作能否胜任来说,需要具备的还有很多。比如是不是对这个工作有天赋呢?仅仅是热爱是不够的。他也不知道在社会上要混出样子来,靠谦让,随和的品质也是远远不够的。在世界上永远是弱肉强食,要么你成为一个强者,继续存在于这个世界,要么你成为一块肉,被这个人或那个人吃掉。当然了现在这些话对他来说还为时过早。
他继续着他的生活,等待那最后期限的到来,那决定他命运的一刻的到来!如果他真的成为了一个编辑,这个故事也就不存在了。
惊鸿已现,金掷你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