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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11月18日第一更)

重生1978年 | 作者:旎旎 | 更新时间:2016-11-26 08: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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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商店里出来,付春华聊起了刚刚的事情:“哎,什么时候都有这种仗势欺人的人,刚刚要不是她当着大家伙的面说出来的话太不给经理面子了,我估计那经理也不会怎么样她。”

  庄宏哲笑着问道:“你还在为那人生气啊?”

  “那倒不是,就是看不惯这种人,你要有真本事就跟家不出来上班,也让单位给你发工资啊!这上着班又不安心于本职工作,还有什么好嘚瑟的。”付春华摇摇头。

  庄宏哲安慰她:“她这种人总会碰到比她更横的,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她就该回家吃自己去了。”

  付春华听了转头好好地看了他一眼:“你这是什么意思?”

  “能有什么意思,只不过想说明一下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个道理。”庄宏哲笑得坏坏的。

  付春华也笑了:“不过,她今天给我们道歉还是很让我高兴的,我这也是狐假虎威,借着那经理的势呢。这个女人啊,只要以后看不着就行,她那样的人哪里能搞服务行业。这要再过几年,她就会知道厉害的。”

  “咦,这里有卖卤鸡爪子的,我最爱吃这个了,晚上加个菜呗!”付春华几步走到那个饮食店门口,他们门前的桌子上有两个大盆,一个盆里是卤鸡爪子,一个盆里是卤猪蹄,全都是很鲜亮的酱红色,看着就那么让人爱。

  称了一斤鸡爪子,店家用荷叶包了起来,递给了付春华。真好,这个时候还没用上那万恶的塑料袋,荷叶包东西既环保又健康,还有股子荷叶的清香呢。

  再往前走。有个住家的小门开着,门口摆了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了一个茶盘。茶盘里面是几个玻璃杯,玻璃杯里有淡黄色的茶水。玻璃杯上用一块四正四方的玻璃板盖上了。

  桌子前面贴有一张纸,上面用很是中规中矩的毛笔写了几个大字“茶水——1分钱一杯”,对了,这个时候上街除了去冷饮店里喝个汽水、吃个冰棒,再就是街边的这种茶水了,真是,这也是好多年没见过的了,付春华顿时生出了亲切的感觉。

  庄宏哲看她站在茶水摊前发呆。就拉了她一把,付春华这才醒过神来,一步三回头地看着那个记忆中已经模糊的茶水摊,慢慢走远。

  两人说说笑笑的,就到了红梅冷饮店,一进门,哇,这里人还真不少,每个桌上都是放着好些玻璃杯,全是过来喝冷饮、吃冰棒的。

  刚伸头去找自己家人。就看到付春景站了起来,冲着他们挥手:“哎,在这里!”

  付春华和庄宏哲两个走过去。才看到家里人还给两人占了两个座位,等两人坐下来,付春景看到妹妹手里的荷叶包,涎着脸问道:“妹妹又买什么好吃的了?”

  付春华瞪了他一眼:“刚刚要不是为了你被人骂土包子,我们能跟人吵架吗?怎么那女的一起高腔,你就没影了,现在还好意思问我要吃的。”

  付春景有些委屈地挠挠头:“她一个女的,我一个大男人,哪里好意思跟她吵!”

  他这话将一桌子人都逗乐了。庄宏哲更是笑着问道:“比我还小一岁的大男人?”大家笑得更大声了。

  付春景却一点都不在意,还是一脸笑眯眯地看着付春华笑:“妹妹。妹妹,下次你再要跟别人吵架。哥哥我一定冲锋在前,不让妹妹操一点心。”

  付春华其实也不是有心说他,可他这个人真的对家里的责任心很是小,如今让自己调/教了这一个多月稍微好一点了,可这个警钟还是须时时敲响,让这个观念渗透到他的骨髓里。

  这会子见他还是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也就不再矫情,不过仍是不给他荷叶包,而是告诉了他:“就是一斤卤好的鸡爪子,等会吃饭的时候添个菜。”

  付春景对这个倒是不怎么感冒,嘴里嘀咕道:“啃半天也啃不到什么肉,有什么劲!”

  付春华笑着说道:“这可不一定,像咱爸这样喜欢喝酒的,这个最是下酒了,是不是,爸?”

  付永德点点头:“就是,就是,这喝点子啤的,啃上一个鸡爪子,那叫一个美。”

  付春华让自家老爸这句话给勾出一个想法来,如果自己家以后的小饭馆也做这个呢。对了,不光是鸡爪子,像鸭掌、鹅掌什么的,前世的那个什么鸭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生意做得老大了,要是做得好,自己还可以做成塑封的,进到超市里去卖。

  不行,不行,这些个好法子都得记下来,这个时候不做,以后能做的时候不记得了就得不偿失了。

  好在她挎包里总是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和一杆铅笔,她掏出来,就开始刷刷地往上面写。

  家里众人看着她都不知道她这是干什么,庄宏哲已经忍不住伸头去看她写什么了,付春华也大方地让他看。

  庄宏哲不由自主地念出声来:“做卤鸡爪子、卤鸭掌、卤鹅掌、卤鸭架子、卤鸭舌头。”

  付春景叫道:“妹妹,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尽做点没肉的,这样的东西谁吃啊?”

  哼,谁吃,到时候喜欢吃的人多着呢,你以为人人都是你这样,就知道傻吃肉的吃货啊!只是还是有个难题,这自己做的卤水做得不是很好。

  猛然,付春华想到爸爸经常有人请他去家里吃饭,好似这机械厂里的职工家里他多半都去过,就抬头问道:“爸爸,你去过的人家里,这卤水做得最好的是哪家?”

  付永德想了想,才开口说道:“其实啊,你唐叔叔家里的卤水做得不错,不过……我想想啊,好像馒头家的做得最好吃,有一次我就吃到过一次他家做的卤猪蹄,那个味道,我至今都难忘。”

  馒头,是付永德三车间的一名普通工人,因为家里一个个都是长得大脑壳小身子,所以一家子都冠以面食的外号,男主人甘建雄绰号馒头,这个外号甚至已经代替了他的名字,很多人只知道馒头,却不知道甘建雄是谁了。

  老家也是山区的,听说甘建雄家里七姊妹,他是老大,家里还有一大堆的弟弟妹妹,自己家又有三个孩子,所以他的负担很重。

  而他除了会做卤水这个特点之外,还真的没有什么让付永德记得的,上班做事虽不捣乱,但是你想他做出个什么好来,那也是不可能的。

  家里条件不好,做事又不突出,所以大家一般说起他家来都是一副瞧不起的口吻。

  他老婆付春华都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大家都喜欢叫她包子。大儿子是烧麦、大闺女是饺子,小闺女因为长得又黑又瘦,直接叫油条了。

  只是付春华没想到这馒头还有这样一门好手艺,这样说来,如果跟他学怎么做卤水,或者等自己家的店子开起来了,她可以请馒头过来专门做卤水。

  以他的配方,自己的空间水,付春华相信一定会比那个前世的什么鸭生意要好得多。而且,馒头家里以后肯定逃不脱下岗的命运,自己请他过来也算是能帮助他渡过难关了,也算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了。

  想到这里,她又往本子上记了一笔,在配方后面添上了馒头两个字。

  付春景手里还剩了几毛钱,就问付春华:“妹妹,给你和阿哲两个来两杯桔子汽水?”

  付春华摇头,这种糖精加色素、香精的东西,她才不喜欢呢,还不如回去吃万老太太做的莲蓉绿豆沙呢,庄宏哲也连连摇头,表示自己也不喝。

  付永德见家里人的汽水都喝得差不多了,就笑着说道:“那你们不喝,咱们就回去吧!”大家将杯中剩下的汽水一口喝完,呼啦啦地站起来鱼贯出了冷饮店。

  又走了二十多分钟,一行人才回到了庄宏哲的小院。

  琴婶已经把饭菜做得差不多,在后院的竹林里放了一张大桌子,只等着大家回来就开始上菜了。

  付春华坐在竹林里的竹椅上的时候,不禁感叹琴婶挑的地方真是不错,虽然天气还是有些炎热,可在这小竹林里却不觉得了,风吹竹叶刷刷的响声,很是凉爽,这里既晒不着,又光线好,实在是太棒了!

  琴婶的手脚很利落,等他们都上桌没多会儿,菜就上齐了。

  付永德见琴婶和五叔都不过来,就叫家里人都挤一挤,让出地方来多添了两把竹椅,硬是把两人都叫了过来一起吃,说这样热闹。

  付春华却是知道,这老爸是没人陪他喝酒就没意思,这不以他这个老酒鬼的眼光,一眼就能瞧出五叔那人是绝对能喝的。

  所以,五叔的座位就给安排到了他的旁边,这样两个人慢慢喝着小酒,聊着小天,多恣意啊!

  付春华却是记起自己带的鸡爪子还没拿出来,忙起身去客厅把那荷叶包拿了过来,她强烈地想让付永德试试,这份鸡爪子比起馒头卤的猪蹄来味道如何。

  大家都坐定了,照例付永德又跟庄宏哲和五叔、琴婶客气了一番,才算是正式开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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