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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28书 瘟疫

异界图书馆 | 作者:蜊黄大帝 | 更新时间:2017-03-16 23: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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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在浆果镇里搞出大事件之后,周书对钱这种东西已经有了一定的厌恶情绪。他倒不是不再喜欢钱了,钱是生活中的必要之物,有总比没有好,多一些总比少一些要好,不过他也发誓,不会再拿这东西出来瞎显摆。

  对于周书来说,钱从来就没有成为过他的奋斗目标。不过很显然,这东西在很多人心目中都拥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就连在逃亡的途中都不忘记要做生意。

  那个拉着一车皮毛逃跑的路德兰德,在他被队伍中的同伴口诛笔伐的时候有一个人用言语点破,说他带着这些皮毛是想要在之后跨过一块寒冷区域的时候与当地人进行交易。

  逃亡时都想着赚钱的路德兰德看到有人想买自己的东西,皱着眉询问:“你是谁?!”他发现这是一个异族人。

  做了出头鸟的周书很快迎来了第一波不友善的目光,队伍中的其他人也在努力回忆,队伍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个外国人。

  周书表示,自己是从海原城听说龙的事情逃难出来的,见到有一支逃难的队伍,就自己厚着脸皮跟上了。

  彩小姐作为逃难队伍的组织者,以官方口吻确定,自己没邀请过外族人一起出逃。

  “我是哪里人不重要,现在重要的是安顿好受伤的蓝小姐。”

  周书这话说出口,百屠场镇的那个杂货老板出言询问,“嘿,外乡人,你那袋子里有多少银币?”周书报了价后,那人表示,自己可以卖一套车马,童叟无欺。

  需求方遇到了供给方,在一方对价格不敏感的情况下,一场交易很快就完成了。周书买下了这人的车。

  在来到这里之前。周大老爷是准备留在这个百屠场镇看看这里的人对待预言的态度的,不过现在不用了,他已经看到了,可以继续跟着队伍向前走。

  这个在死人堆上建立的镇子。其中居民似乎完全不打算听信预言的事情一丝一毫。在交易板车和马匹的时候,逃亡队伍中只有周书被带到了镇子内,套了车马出来。期间那杂货老板询问了一下,关于预言的事情是否是确有其事。在周书给了肯定答案之后,那老板嘿嘿嘿的笑了起来,坦言自己打人打错了。

  “那个女人不去学其他女人一样老老实实的找个人嫁了,大半夜的骑着马冲进来多事,我打断她两条腿她也不算冤。”

  周书没说话,没有对这个发言发表意见。白月国没啥男尊女卑的思想,毕竟这个国家现在明面上就靠着一堆公主撑着。历史上也多有女王出现,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男人有这种瞧不起女性的言论。

  如果不是他现在摆弄着马和板车有些忙,完全搞不定,他或许会有兴趣跟这个罕见的性别歧视者聊一下。

  板车这东西没有过驾驶经历的人还真就不容易赶,似乎这东西是白月国国民进行长途旅行时的必备装备。之前从败兵城前往提灯地区,他和病公主就驾着这个东西。好在当时周书有试着学过赶车,要不然这会还真就搞不定。

  ---

  离开百屠场镇,周大老爷驾着马车,拉着断了腿的名字叫做蓝的女孩子继续赶路。他的身份从一个偷偷摸摸混入队伍的外族人变成了一个‘好人’。

  这个世界的人没啥化,形容词也是匮乏了一些。对于愿意掏钱帮助蓝的人,他们也只能用‘好’这个字来进行评价。由于之前彩小姐煽动了一下情绪。搞得队伍之中许多人都很尴尬,对于解决这个尴尬问题的那个外族人,他们感恩戴德,难得的没有做出任何排外举动就接受了他。

  蓝小姐的伤很严重,她的小腿骨是从中间被折断的,就是从骨头最坚固的地方断开。断裂面是相当的不整齐。彩小姐一直在板车上照料蓝,给她吃了一些北海地区特有的消炎药,又在重的穿不下裤子的腿上涂抹了一些,希望能多少缓和一下。

  对于这么善良的女孩子被打成这样,队伍无人不义愤填膺。离开百屠场镇一个安全距离后,大家都叫嚣着应该给他们好看,让龙烧了他们的镇子。

  周书本来倒是觉得没什么,断腿而已。他的生活起点高,没少杀人,还真就没怎么瞧得起这么点小伤。在彩小姐剪开蓝的裤腿,露出那可怕肿胀的双腿后,周书知道错了,他已经开始琢摩着找个合适的机会给这女人一颗糖将她医好,她现在这个样子看起来太惨了。

  蓝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中,发着烧,估计是被打断腿的时候就疼昏了过去,伤口肿胀发炎让她一直无法醒来。

  队伍一行需要寻找一个落脚点,他们会选择晚上出行,就是算计着在百屠场镇能休息一下,然后下午继续赶路在晚间时到达新的镇子。现实显然和计划的出入有些大,队伍现在必须继续前行,无法休息,至少无法安心的长时间的休息。

  彩小姐一直在板车后面照顾着蓝,作为车上的第二个乘客。牵着马在地上溜达的周书则是被几个比较自来熟的人问东问西,他也是随口应付着。

  “你从哪里来?”

  这是周书遇到的第一个问题,相当传统。他也是没打算说实话,不管是从白月城来还是从第一世界来,都是不适合跟这帮北海人说的,所以他拿了一个自己在这个世界最熟悉的城市的名字来挡刀。

  “我来自败兵城。”

  “哦!!!边境战场,莫非你是一名战士?”与周书聊天的是个小年轻,似乎很喜欢这个话题,并对此感到兴奋。

  “战士吗?差不多吧。”

  “杀过人吗?森之国的那些。”

  周书实话实说,“倒是杀过一些。

  ”

  此言一出,莫名其妙的得到了那年轻人的认同,周书被他拍了两下背部,似乎关系亲密了起来。

  年轻人都会觉得杀人很酷,至少在白月国是这样的。面对那些拥有‘敌人’标签的森之国人,杀他们不需要有心理负担,不会被谴责反而会被夸奖。这样的环境下人会对杀人有兴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包括凯尔南在内。海原城的年轻人似乎对生命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蔑视。

  周书不是很想继续这个话题,他不想跟别人聊杀人的事情,于是很随意的打了个岔,询问队伍的行进路线如何。

  “行进路线?”年轻人挠了挠头。回忆着彩小姐为大家制定的逃跑方案。“刚才我们经过的是百屠场镇。那么下面的话,应该是旅行者镇。”

  “旅行者镇?”

  年轻人点了点头,“大概有十小时的路程,我以前跟着父母去过一次。”他这么说着,指了指队伍前面的一对中年夫妇,示意那就是自己的父母。“旅行者镇的糖很好吃,那里有北海最好的糖果师傅,对了,那里还是彩姐的老姐。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在那里常住下去,我非常喜欢甜食。”

  周书听他这么一说。假装在袍子里摸了一阵,从空间腰带摸了包蜂蜜糖出来送给身边这青年人。他接过后笑着吃了一块,露出他缺了两颗牙的牙齿,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给打断了,牙龈处有明显的伤口恢复后的痕迹。

  “不过我们现在应该是不会直接去旅行者镇了。那里太远,我们应该会在附近找个地方停下来休息,我们都已经连续走了一万年了。”

  实际上是八个小时。

  周书在附近用召唤之书扫了一下,新登记了几百人,这说明附近很可能有人聚居的地方或者有另外一队什么人在赶路。

  年轻人表示,旅行者镇在望海山的山脚,要走十个小时。只要绕过山。就能够到达海边,曾经的海边,现在的新陆地边缘,接着大家沿着海滩走下去,有个两天就能够离开北海地区。

  “不过我们一会大概会在护剑神殿停下来,大概。然后好好休息上一阵。”

  周书之前就听说了护剑神殿的事情。对于什么宝剑不宝剑的,他是半点兴趣都没有。自从见过烈阳剑之后,他也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剑会有更强的威力了,烈阳已经达到了无物不毁的程度,无名金剑攻击力稍差但也差不多。

  在之前听到的关于百屠场镇建立的故事中。周书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关于护剑神殿中那柄剑威力的描写,这对于一个民间传说来说显得有些另类且不正常。

  周大老爷的专业知识告诉他,这种传说一样的故事,通常来说整体性都是非常强的,故事情节通常都是细致且具体,并不像大部分人想象中的那样,因为是乡野之言所以残缺不堪。

  实际上,这种故事流传开来后,很快故事的内容就会与现实出现巨大差异,而且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只会越来越大。讲故事传播故事的人,会在讲述的时候加入一些自己主观的东西。听故事的人也会对或许并不完整的故事有一个自己的思考和看法,在继续将其流传下去的时候会加上自己的一些猜想。

  所谓民间故事,就是一个由民间共同创作的出来的故事。直到故事知名度足够高,故事之中最为流行的版本成为了权威,这种不断改编的行为才会停止。

  周书不是学民俗学的,英美学已经让他找不到工作了,民俗学这种更加凄惨的东西他才不会碰。不过他很清楚,这种民间故事中,不应该出现一个威力不明的神剑,一般来说这剑早就应该被说故事的人脑补出几万个版本,也总会有一个版本得到认同的。

  可他听到的故事是,一柄剑引发了一场战争,但剑本身却并没有成为故事的主角,甚至含糊的连个名字都没有。如果这剑的卖点就是‘神秘’,一柄谁都没见过的宝贝,倒是也能够理解,但故事中这剑的篇幅太少了,几乎只被提了几次。作为一个从五十年前就开始流传的故事,这是很正不正常的。

  周书是一个比较信奉逻辑的人,显然这个故事在逻辑上说不通,作为自己偷听来的内容,也不存在着别人蓄意隐瞒欺骗的成分。所以这其中,估计隐藏着神秘有意思的事情。

  护剑神殿确实是这队人马接下来的目标,那里现在是有人居住了。自从这神殿被废弃之后。被火焚烧却依旧屹立着的神殿建筑,成了一些人的家,那里形成了一个村落一样的地方。大概再走上个一个小时就会抵达,不过这需要离开大路向荒原行进一段路。不知道马拉板车这种东西能不能顺利通过,毕竟马车可是没有减震系统的,木头车轴断掉不稀奇。

  继续走了一段时间,队伍迎来了旅途中遇到的第二个麻烦。之前的麻烦害得一个女孩子断了腿,马也丢了一匹,这第二次麻烦显得更加直接一些。

  “是熊……”

  周书还是第一次见到野生的熊,此时正好有两头成年熊带着几只小熊挡在路前。他们正在吃一具人类的尸体,估计是它们亲自捕杀的。

  现在正是动物们贴秋膘的季节,熊一家大概也是抱着将自己吃得胖胖的,等冬天到了好好睡一觉的念头。

  面对这些熊。周书倒是可以挥挥小手指用火焰赶走它们,但现在他要是出手,让这么多人见到凭空出现的火,估计第三个麻烦也就到了。旅行队伍人员车马比较笨重,想绕开这些家伙都比较难。于是队伍之中出去了几个壮实男性,准备将熊给赶走。

  现在凌晨时分天还是很黑的,队伍中点着的火炬对野生动物造成了很大的威慑,熊一家子很快就溜走了,留下那个被它们啃了一半的尸体。

  bsp;就在周大老爷以为队伍会继续前行的时候,那两个赶走熊的男人跟队伍最前边走着的几个老年领头人说了些什么,然后直接跑到队伍末尾。朝着周书的方向过来。

  周书知道他们不是来找自己,而是过来寻找车后面照顾蓝的彩小姐的。

  那两人一脸紧张的将一封染了血的信递给板车上打盹的彩小姐,信大概是从那成为野熊粮食的倒霉蛋身上搜来的。

  旅行者在路边见到死去的其他旅行者,基本上都会将其身上的东西搜刮一空,然后挖个坑把人给埋了,作为拿走他遗物的报答。

  两个男人赶走熊之后显然也这么做了。结果从其胸口摸出的一封信中发现,这人是前方旅行者镇的镇民。

  于是两人也是把这信交给老家在旅行者镇的彩小姐观看,或许她认识那个可怜的死人。

  彩小姐大概是队伍里最悠闲的那一个,她坐在板车上比谁都悠哉,完全没有刚才为蓝小姐出头时的那副凶狠模样。

  彩小姐接过信。前后翻转的看着信封。“上面只写了一个地址,没有送信人的名字,收信人的名字被血糊上了,看不清。”她询问两个发现信的男人,“你们是怎么确定那人是旅行者镇的?”

  两个男人没回答,让彩小姐去看信的内容。她照做了,读了几句话之后表情为之一变。

  “怎么会!!”

  信中内容很简单,是父亲送给海原城中的儿子的。那个父亲应该已经死了,不是被熊吃掉的,熊杀死的只是一个信使。这封信大概就是那个父亲的遗书,遗书中表示,镇子上出现了问你,让儿子千万不要回来。如果发现送信人身体状况不好,看完信后立刻将信烧掉,然后洗一个盐水澡。

  彩小姐很震惊,“出现了瘟疫?!在这北海地区?!”

  北海已经很久都没有听说过什么瘟疫了,她有些不敢相信,激动之下惊呼出声。这一句话被她身边的一大堆人听在耳朵里,立刻造成了恐慌,包括周书在内。

  周大老爷倒是不害怕瘟疫,他有时间回溯能力的糖果,即使自己被疾病感染,只要不是那种见血封喉的东西,他都能够吃糖化解,之前在病公主的病症上已经试用过了。

  “真是麻烦!”彩小姐咬牙切齿的将信攥在手里,“这么一来,我们也没办法在旅行者镇休整了。”

  她说话的口气很奇怪,周书在一旁听着一阵纳闷。之前听吃了自己蜂蜜糖的年轻人说,那旅行者镇是彩小姐的老家。一般来说,老家遭受瘟疫的人第一个想到的会是行进路线受阻吗?难道不是应该先担心亲人吗?

  彩小姐让送信的男人帮着向队伍传话,说是继续向护剑神殿前进,然后自己埋头在附近的地图上,试图寻找一个可以当做中转站的地方让大家休息一下。

  逃难者的队伍并不是军队,没有那种长距离行进的能力。此时他们家起来走了八个多小时,虽说其中有很多时间都是在休息,但也基本上到了极限了,他们需要至少一整个夜晚进行整顿。如果旅行者镇不能作为休憩点使用的话,那么前方不远的护剑神殿将是他们到达海滩之前最后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了。

  周书拉着马匹,回头望着身后板车上正在忙着看地图的女人。他现在非常想问上一句,‘难道你都不担心你的家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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