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佣兵
吾主临凡 | 作者:董牧 | 更新时间:2017-04-25 23: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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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时间,除了放哨的佣兵,其他人都聚集在火堆旁边,武器都放在手边,方便遇到袭击时,可以快速组织反击。
佣兵们将冰冷坚硬的肉干,用长剑叉着,放在火堆上烤软,然后撒上粗盐,狠狠的咬下一大口,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不时喝一口热腾腾的野菜汤,前行了一天,他们都饿坏了。
兰斯有样学样,用自己的贴身匕首,叉着一小块肉干,烤了一会儿,咬了一口,咀嚼两下,面露艰难之色。
拿起一块黑面包,咬了一口,脸色更苦了,赶紧端起热腾腾的野菜汤,喝了一口,品尝一下,咧了咧嘴,努力强迫自己咽了下去。
肉干干硬冰冷,虽然烤了,但里面依旧冰凉,艰难的咬下一口,一股刺鼻的腥臊味,让人作呕,显然这些肉干是没有被阉割的猪肉,而且放置了不短的时间。
野菜汤虽然是热的,但是没有调料,野菜的苦涩,让人的舌头发麻;黑面包更是干燥粗糙,带着苦味儿,吃在嘴里,如同嚼糠。
这些食物是兰斯以前经常吃的,那时候他却觉得美味无比,尤其是那些肉干,是他的最爱。
他的家庭只是普通的自由民之家,生活拮据,一个月能吃一次肉,就不错了,能够天天吃肉,对于以前的他来说,实在太幸福了。
可是自从觉醒了前世的记忆,想起前世的香喷喷的白米饭、红烧肉……,这些东西在他嘴里就变了味儿了。
“怎么了,小兰斯,脸色这么难看?”
一个带着一丝关切的声音响起,同时一个粗糙的大手,重重的拍在他肩膀上,如果不是他力量增强了许多,一不留神,就会歪倒。
“呵呵,没什么,有些想家了,”兰斯艰难的咽下口中的食物,露出一丝笑容说。
一个身材高大,浓眉大眼的中年男人,正略带关心的看着兰斯,他就是这个小型佣兵团的团长基诺,正是他在两年前,收留了饥寒交迫的兰斯。
“哦?小家伙,想家就回去吧,你姐姐一定很担心,不要倔强……”
基诺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平时粗犷豪放的他,也有唐僧的一面,可是兰斯却不觉厌烦,俯首帖耳的听着。
“好了,不说了,赶快将晚餐吃完,正在长身体,不吃饱怎么行?”兰斯说了半天,对于兰斯温顺的样子很满意,最后叮嘱说。
“好…好的,”兰斯满脸苦涩,继续“文雅”的进餐,花费了一个多魔法时,他才结束这顿“痛苦”的晚餐。
佣兵们并没有像人们想象中的那样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酒是不能喝的,因为任务的时候,佣兵必须随时保持头脑清醒,那是对你自己的生命负责,即使空闲的时候,喝的也只是苦涩的劣质麦酒。
鲜肉是不易保存的,只有冰冷坚硬,可以用来做盾牌的肉干,新鲜蔬菜价格很昂贵,一般的佣兵团采购的不多,而且在旅途的前几天吃完,蔬菜保存也不易。
剩下的路途,运气好,还可能会在宿营的旁边采集到野菜,当然,路过的佣兵团很多,更多的时候,连野菜也被采尽。
因为要值夜,所以兰斯也没有回帐篷,作为佣兵团里少有的高级战士,他拥有自己的单人帐篷,避免了许多麻烦。
根据佣兵前辈们的经验,兰斯找了一个隐蔽而又靠近营地的大树,爬了上去,藏在树干的背阴面,将长剑用黑布包裹,避免金属反射月光,被敌人发现。
跏趺盘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虽然树枝随着晚风,不停的摇曳,可是兰斯屁股下好似生了钉,随着树枝左右摇摆,身形却稳如泰山。
双手结印,合眸定息,呼吸渐缓,如丝如缕,很快进入定中。
一朵金色的莲花镇压心海,海面平静无波,金色的明王不动如山,宝相庄严,一缕月光自天而降,笼罩金身。
有些虚无的金身,渐渐凝实,模糊的面目也开始清晰起来,赫然是一张极为普通的面孔,眉心的那颗金色竖眼紧闭,显得威严神圣。
兰斯感觉自己全身浸在仙泉之中,温暖舒适,灵魂之中的虚弱之感,缓缓消失。
兰斯的任务是值夜放哨,所以他留下一丝心神,留意四周的环境,如果有情况,可以随时醒来。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兰斯的黄皮甲上,他睁开了双眼,眼中一道异样的金色闪过,然后恢复平静,扫视了一眼营地,发现已经有了人声。
负责后勤的年老佣兵,早已起身,开始做早饭,一切勤奋的佣兵,已经起床,找个安静的地方,抓紧时间打熬身体,练习剑术,对于刀口舔血的佣兵们来说,实力是保命的唯一手段,由不得他们不刻苦。
兰斯跳下大树,找了一块一人多高的大石头,轻易的扛起,绕着营地跑圈。
那块巨石足有千斤重,压在兰斯瘦弱的肩膀上,是那么的不协调,却更让人惊叹,路遇的佣兵,都用敬畏的眼光看着他。
在无知粗鲁的佣兵,简单的世界观里,只有强者为尊这四个字。
三圈下来,身体开始发汗,兰斯开始做俯卧撑、引体向上、蛙跳等,前世十分熟悉的锻炼方式。
杜言是个宅男,基本上不做锻炼,获得不动明王传承之后,更是经常静坐入定,很少剧烈运动。
可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兰斯只能咬牙坚持,刻苦锻炼,增强自身的实力,要知道佣兵可是一个危险的职业,没有强横的实力,随时可能丧命。
强盗、魔兽、毒气、邪恶生物……,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随时可能遭遇各种各样的危险。
兰斯成为佣兵的两年来,已经遇到几次致命的危机,参加过十几场生死搏杀,在生与死之间徘徊过几遭,最终凭借自身的实力和运气,活了下来,而且实力快速增长。
佣兵们的生活并没有游吟诗人口中传唱的那么美好,充满刺激与激情,有的只有风餐露宿,枯燥乏味,死亡的威胁,痛苦的呻吟,逝去的悲伤……
当然如果是前世的杜言,佣兵任务中遇到的危险都不算什么,在不动明王金色的佛掌下,一切皆是虚妄,那些危险的佣兵任务,很可能成为略带刺激的旅行。
不过,他的一切修为都汇聚在不动明王法身上,现在法身崩溃,他的战力几乎全废,实力处于前所未有的低谷,只能依靠自己肉身低微的实力自保。
施密特伯爵的人,正满世界搜寻他,想把他送上火刑架;暂时退回深渊的恶魔大公,随时可能前来报复,他现在急需提高实力!
一番锻炼下来,兰斯已经全身酸软无力,到了极限,急需要休息,可是他没有停下来,而是开始练习剑法。
普通的战士练习剑法,都是站在那里,千百次枯燥的挥剑,练习几个基本的剑招:刺、挑、砍、斩……
但兰斯却与众不同,他拿握着长剑,以诡异的步法不停的在树林里里游走,灵敏的避过那些大树,将他们看成敌人,不停的出剑刺杀。
这样练习,主要是为了练习步法,因为兰斯学习的是格林特斯流派的剑术,着重强调步法的作用,认为步法,在剑术中占据大部分作用。
他的剑术导师告诉他,对于战士来说,步法是最重要的,无论进攻还是防御都需要步法的配合。
尤其是防御,战士没有领悟斗气护体,也没法长时间穿着沉重的盔甲,防御敌人的攻击只有通过格挡和闪避,格挡的要求太高,一般人只有通过步法来闪避敌人的攻击。
战斗的第一目的是保存自己,然后才是杀死敌人,所以练好步法至关重要。
佣兵们打熬身体,练习剑术,自然不会安静,不断发出大喝声,发泄旺盛的精力,战斗的时候,也可以震慑敌人。
“晨曦之主在上!这些卑贱的佣兵,真是吵闹,我受够了!”
营地中央的帐篷里,身着黑色紧身猎装,头戴鹅毛冠的贵族少爷,扶着额头,厌烦的抱怨着,任谁在春梦中被人吵醒,脸色也不会好看。
“十分遗憾少爷,我们还需要他们来保护,请您暂时忍耐,只需要两天时间,我们就到达目的地了,”他的贴身管家安慰说。
“福克,我不明白,我们有精锐的士兵,为什么还需要这些肮脏的佣兵护送?”
“少爷,我们这次的行程是需要保密的,这些佣兵是很好的掩护,”中年管家耐心的解释。
“好吧,你去告诉那些粗鲁的家伙们,安静一些!快些上路!”想起这次行程的重要性,尼克强压下心中的不快。
“如您所愿,少爷。”
在雇主的催促下,佣兵们早早的结束了晨练,开始吃早餐,早餐的分量很足,所有人尽可能吃饱,因为这个世界的人们是不吃午餐的,需要坚持到晚餐时间。
吃过早餐,团长基诺一声令下,五十多人的队伍出发了。
马匹很贵,而且饲养的成本高昂,所以整个队伍,除了团长基诺骑马而行,其他人全部靠两条腿赶路。
虽然辛苦,可是佣兵们习以为常,一路上轻松的说笑、打屁,甚至互相打闹,团长基诺也不制止。
因为这里已经十分接近这次的目的地伊诺斯卡城,诺曼王国的首都,一向治安良好,没有强盗或者魔兽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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