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宇宙之主
无限开挂 | 作者:文若不成 | 更新时间:2016-07-15 21:36:19
推荐阅读:
自从得知我与龙傲天的实力差距之后,我便藏的更深了,我每天都装疯卖傻,甚至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
唯一与我相伴的,就只有那无穷无尽的任务空间,以及那无论如何都停不下来的疯狂杀戮!
一万年,对于我来说,真的太久了,甚至都久到我都快忘记仇恨、忘记龙傲天、忘记自己不是一个疯子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有突破天地锁,甚至就连第一层都没有,而傲天神主陪养的其他棋子,甚至已经有几个天纵奇才都已经突破了三四层天地锁了。↗,
在这段时间里,傲天神主偷偷来看过我两次,都被我察觉到了,不过就算没察觉到也没关系,因为我已经疯到骨子里了,无时无刻都像一个疯子,甚至都不需要去表演。
不过我那时的实力已经足以察觉到傲天神主悄悄到来了,实力可想而知,我有信心,就算是傲天神主陪养的最强的棋子在我面前,也活不过一个呼吸的时间!
那层所谓的天地锁,对于我来说,就犹如一张纸,我敢说,我当时的实力,最少足够破开五层天地锁了。
但是,想要对付傲天神主的话,这还远远不够,因而我依旧不敢突破第一层天地锁,只能继续隐忍!
那时的我,早就不在任务空间里历练了,因为任务空间里的一切对于我来说,早就跟蝼蚁没什么区别,成天跟一群蝼蚁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提升实力。
因而守护灵每次都是直接把我送到宇宙的边缘去历练,对的,宇宙边缘,那里有着全宇宙最恶劣的环境,以及无数全宇宙最恶劣、最残忍、最无情的生物。
那里属于一个极端的地方,那里的生物没有一个是善类,那里有着全宇宙都容不下的恶徒,那里甚至还有许许多多连傲天神主都奈何不了的生物,它们在那里称王称霸!
那时的我,已经在那片地方混迹了两千年了,也算是小有名气,以无惧灵的规则早已奈何不了我了,根本就招不回我,而傲天神主则也懒得理会我。
这样一来,我勉强算是拥有了自由,不过我还是像个疯子,在这片地方混迹了几千年依旧一个朋友都不交,凡是靠近我的,都只有死路一条!
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年,我在这片宇宙边缘,都拥有了最凶狠的恶名,纵使是那些恶徒、邪魔、怪物,见到我之后,无不吓得日出逃窜。
但是没有任何作用,我的实力提升的越来越慢,我那时的实力估计已经可以一口气破开七把天地锁了,离傲天神主的层次,只差一步之遥!
可是我再也没有提升实力的办法了,我的实力实在是太恐怖了,就算是在宇宙边缘,也没有几个是我的对手,更别说敢跟我拼命的,几乎没有。
我的实力就这么一直滞待不前,一直过了一千年,我终于受不了了,那时的我就觉得,这样下去的话,我少说也得在几百年以后才有可能干掉傲天神主,我无法容忍!
然而,就在这时,我终于成功把一个可以穿梭宇宙的规则之器弄到了手,然后,我便做了一个无比疯狂的决定!
我强行去到了另外一个宇宙,然后开始了无穷无尽的破坏,以我那时的实力,一挥手便可以毁灭一片星系,破坏力无比恐怖,很快成功勾引出了那个宇宙的神主。
结果显而易见,以我媲美七层天地锁的实力在神主面前,根本毫无还手之力,我被重伤后,凭借着那个可以穿梭宇宙的规则之器逃跑了。
不过我知道,我无论逃到哪个宇宙,最后都有极大的可能死亡,所以我又做了一个无比疯狂的决定,我去到了第十宇宙!
准确的说,只存在九个宇宙,第十宇宙根本不存在,所以这个所谓的第十宇宙其实还只是一团混沌,只有一个宇宙的胚胎,根本就还没有行成一个宇宙。
这个第十宇宙也许在无数亿年以后能够成为真正的宇宙,但至少那时还算不上一个宇宙。
因而还处于一片混沌的第十宇宙中长年都刮着宇宙风暴,这种宇宙风暴的作用便是用来打磨宇宙胚胎,让胚胎行成一个新宇宙。
可想而知,这种宇宙风暴的威力有多恐怖,就算是突破了八把天地锁的神主在宇宙风暴面前,都是异常脆弱的存在。
因而那位神主虽然知道了我在这个第十宇宙内,但是他并不敢进来杀我,而且他也认为以我当时的重伤状态,宇宙风暴面前是必死无疑的,所以便对我放任自流,没有再去管我。
确实,以我当时媲美突破七把天地锁的实力,在宇宙风暴面前都脆弱的像张纸一样,我的身体在眨眼间便被四分五裂。
然而天不忘我,或者说我就是天选之人,反正我在昏迷当中,莫名其妙的就让这个还只是个胚胎的第十宇宙认主了!
对,我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在机缘巧合之下就当上了第十宇宙的宇宙之主,然后第十宇宙的胚胎便开始利用宇宙之力庇佑我的身体并且为我修复身体。
后来的事就简单多了,我成为第十宇宙的宇宙之主后,我当然没心情去开发宇宙、打磨宇宙之类,反而是利用了第十宇宙胚胎里的宇宙之力。
对,身为一个宇宙之主,我不仅没有想办法让这个宇宙胚胎成为真正的宇宙,反倒开始疯狂吸取宇宙胚胎中的宇宙之力!
也正是这个无情的举动,让我后面多花了两千万年才建设好第十宇宙!
当时的我,犹如一个贪婪的僵尸,疯狂的吸取着宇宙胚胎中的宇宙之力,结果可想而知,我的实力又开始不要命的往上暴涨。
当然,为了实力更加稳固,我甚至疯狂到用宇宙风暴来打磨自己的身体,当真是不疯魔、不成活!
(ps:为毛写这种类似于大纲的回忆录写的我这么嗨皮,难道我真正适合写的就是这种第一人称自传?
好吧,我真正想说的是,别在说什么烂尾烂尾的,还有几万字才结尾,说不定比想象中更好一点呢?
我写的这几章,本来就是我后面想写的东西,如今结局你们也知道了,宇宙最强,所以真正的结局就会跟这个结局不同!
周易结局时虽然可能不会是最牛逼的那个,但是一个是最潇洒、最快活的那个,别再说烂尾烂尾了,第一个结局这几章里你们已经看到了。
至于这另一个结局,也许会有几个人感觉不错也说不定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