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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原来我们都有泪流满面的秘

忘记你的是一种能力 | 作者:蒋偲昕 | 更新时间:2017-05-09 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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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秘密,丈夫的秘密是委托女儿照顾我一生,我的秘密是犹豫着该如何抛弃我9岁的女儿,而女儿的秘密,又是什么呢?

  1

  我的人生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不知道,将来的生活是该选择我的新男友周家生,还是选择我9岁的女儿妞妞。

  妞妞显然并不知道她的妈妈正在经历着如此困苦的抉择。深夜,我刚把客厅的门推开,她就跑出来了,和往常一样,讨好地问我:“妈,这么晚了还不睡,你哪里不舒服?”

  看到她那关切的眼神,我的鼻子不由自主的酸了起来,从前的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眼前。

  几年前的那个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我的丈夫,妞妞的爸爸。我还能感觉到那天在太平间里,当我抚着他那冰凉的脸庞时,心里的那种痛和无助。我完全是歇斯底里地对着妞妞喊:“你爸爸走了,从此以后只有我们两个人了,只有我闪两个了!”

  从那天开始,妞妞突然长大了,家里的家务事总是和我抢着做,有时我颈椎病犯了,她便会像个小兔子一样跳到的身后,用小手捏呀捏,然后无比体贴地问:“妈,这样舒服吗?”

  一次,因为不能抛下妞妞去外地工作,我在单位里失去了升职的机会,心里很委屈,回家后,脸色不好,妞妞像她父亲一样央求我:“你笑一下,笑一下呀!”我哪里笑得出来,一言不发地把自己关在屋里生着闷气。妞妞小心地从在我身边,不声不响,眼里却隐隐含着泪水。

  其实周家生第一次来我家时,我就知道他不喜欢妞妞。他明确地告诉我,他想要一个单纯的二人世界。

  母亲打电话来,要我把妞妞送到我那里,毕竟我还年轻,总得为将来考虑……我知道,像周家生这么好的男人,这次错过了,下次就不会再有,但妞妞也是我的心头肉,我确实不知道该如何抉择。最后,在母亲的劝说下,我痛苦地接受了她的建议,今年这学期读完后,就把妞妞送到她那里。

  其实,妞妞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我和丈夫结婚的时候,是以一个后母的身份再现在妞妞的面前的。

  我的本意是想带着妞妞过不一辈子的,所以一直以来,别人为我介绍男友时,我的附加条件都是要带着妞妞一起生活。但是我没想到,我和初恋男友周家生会再度重逢,而我再一次深深地爱上了他。

  下定决心后,我心里开始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告诉妞妞,只是试探着说:“你姥姥身体越来越不好,可我工作又忙,要不你帮我去陪姥姥一段时间……”

  四月的一个深夜,我淋雨后发起高烧,打算去看病。因为身体太虚弱,了出门一抬脚,鞋子就从六楼的楼梯缝隙间掉了下去。“妈,你别动,我去捡!”妞妞“咚咚”地跑了下去。楼道里灯很暗,她小小的身影转下去时让我生出心疼的感觉。

  在医院里,妞妞像一个小大人一样地给我削苹果,给我倒尿盆,甚至还会用小梳子给我梳头发。午后的阳光穿过窗口,妞妞拿着口红轻轻地涂着我的双唇:妈,过会儿,周叔叔来时,看到你很精神,就会放心了。周家生进来时不小心撞掉了妞妞手上的书,掉在了痰孟里。周家生回头看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扭过头来继续问我的病情。阳光那么明媚,透过窗口洒在病房里,周家生脸上的笑容却开始让我局促不安。在他高大的身影后,是妞妞悄悄从痰盂里捡起书来,小心翼翼地甩了甩水痕,晒到窗台上。周家生对我说了什么,我没在意,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妞妞,那本书是她的父亲为她买的最后生日礼物,她那么珍爱,此时竟然没有发火。我说:周家生,你把孩子的书弄脏了。周家生不屑一顾,说:不就一本书嘛!然后,话题一转:明天出了院,我们去看看钻戒吧?妞妞坐在我对面,很认真地说:妈,我想好了,姥姥一个人在家挺闷的,我去看看她吧!我的心狂跳起来,先是惊慌,再是欣喜,最后竟是很愧疚:妞妞,我,我……我想说对不起,声音却卡在那里。

  妞妞的嘴角弯起来,笑了:“妈,我可喜欢乡下的那条小河了,可以捉小鱼小虾,听说夏天还有知了?不过我就玩几个月,然后我就回来陪你。”我点头,再点头,我知道眼泪流出眼眶了,却不能说出一句挽留孩子的话,这不正是我想要的结果吗!

  就在我准备送妞妞走的前几天,一个意外的访客再一次打乱了我的生活,她告诉了我一个让我震惊的真相,原来,妞妞和我一样,心里也埋藏着一个很大的秘密。

  这位访客就是妞妞的亲生母亲。她静静地坐在我对面,低着头,手里拿着纸巾不停地擦着眼泪。我是第一次见到她,没想到当年抛弃丈夫和妞妞的,竟会是这样一个看似文弱的女人。

  听了她的话,我有些不知所措了,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子的?我大脑里一片空白,伸手去拿手边的水杯,小洒了,打湿了我的裙子。

  她还在说:“其实,她爸爸去世后,我就去学校找过她,但她拒绝了,好像永远不原谅我的过错。这次我听说她的老师产,你要把她送回乡下。所以,无奈之下我来找你,求你劝劝她,让她跟我走吧,我可以送她去美国读书上,让她以后生活得像个小公主。”

  她走的时候一再对我说着感谢的话,从她的眼里我读出了期待与渴望,而没人知道我突然陷入一个什么样的深渊,我不敢相信妞妞每天的笑容里到底有多少隐忍,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了伪装,不知道也为什么要这样一直卑微地守在我身边,不知道她为什么宁愿被我嫌弃也不愿意和生母在一起,更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放弃锦衣玉食的将来。

  晚上,妞妞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默默地坐在我身边。

  我试图将这种关系解释清楚:妞妞,你不要恨你的母亲,大人的事你长大后就会明白。

  妞妞,小声地答道:“妈,我不去,我不想去,我不恨她,我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

  我捧起孩子的脸,看到她流出来的泪,我心底最后的坚强终于瓦解,心酸又心疼地望着这个9岁的孩子:“那你为什么不跟你妈妈走呀?”

  “爸爸以前说过,你是好不容易成为我妈*,要我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好好照顾你。而且你不是说过吗,爸爸走了,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妞妞小声说,声音细细的,像在撒娇。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哇”地哭也了声,原以为自己付出了青春年华,失去了升职加薪的机会,带着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生活着,是那样的委屈与不甘。却原来,她因为对爸爸的承诺,对我的爱,所以隐忍着,讨好着我这个继母。

  什么钻石戒指,什么乡下的山水,什么美国的公主生活,统统见鬼去吧,我只一个劲儿地说:“是的,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我拥着自己的女儿痛哭流涕,有愧疚有自责有感激还有幸福,她是我的女儿,此生此世,永无悔……

  蛋奶

  他不吃鸡蛋,打小就不吃。冰箱里塞满牛奶,一个人时,以牛奶充饥。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他的业绩得到肯定,终于得到提拔,却为着应酬,喝酒喝到胃出血,躺进医院。

  她想尽办法给他补,他太挑剔,都不满意。她也明白,他挑的其实是她。他小她一岁,就像她的大孩子,她事无巨细地照顾他。偌大的城市里,他们像两个摸着石头过河的孩子,相互搀扶着向前走。每走一步,他都觉得很温暖。后来,他觉得束缚,嫌她管头管脚,像个叛逆的孩子,越是管,越变本加厉,夜里不回家,喝酒抽烟一样不落。她不是不好,只是这些年过下来,他已没了爱的感觉。到底是爱过的,再怎么疯,那句话始终说不出口。

  他望着面前或炒或煮的鸡蛋发脾气,她落下泪来。他知道医生的叮嘱,也明白她的用心,每天为他补充两只蛋的营养。只是,他打小就不吃。

  那一日,她送早饭迟了,他躺在床上饿得手软脚软。她手机关了,他开始担心,当她的脚步声响起,汗水满头跑过来,焦急又变成了责怪。

  她不辩解,递过来一大杯牛奶。奶是热的,竟是淡黄色,像小米粥上面的那一层油,格外的香。饿极了,也没想太多,一股脑灌进肚子里。

  看着他喝完,她拿过杯子去洗。是什么牛奶?他问。

  她笑一笑:蛋奶。再问,她便不说了。他一天天好起来,也喜欢上蛋奶的味道。出院后,依旧忙,每天早餐桌上,都摆一杯热蛋奶,有时是微微的甜,有时是淡淡的成。

  出公差,在外面呆很久,想喝蛋奶,跟女秘书跑遍几条街,人家听都没听说过蛋奶。

  后来,他和她还是分开了。

  新的生活,他忘记了蛋奶的味道。开始是新鲜的,也自由,后来回家看不到她,像个没人要的孩子,日子很难熬。

  不久,附近的小吃店挂出招牌:蛋奶。只在早餐时供应,每人只限一杯。那一天,他跑去吃,赖着不肯走,非要喝两杯。向服务生问这问那,服务生只是笑,不多讲什么,他也就不去探究。

  每一天,他都去那里吃早餐,捧一杯蛋奶,想很多的事。

  半年就这么过去了。

  又有应酬,他坐在小吃店门口的台阶上,吐得一塌糊涂。很想喝蛋奶,很想她。住院的那些天,她每天都带一杯热蛋奶,单位医院两头跑,还要忍受他的坏脾气。她其实很傻的,高楼大厦她不要,锦衣玉食她不要,只要守在他身边就好了。他睡不着,爬起来上网。在一起时,他与她共用一个QQ,好友分组,是他的同学与她的同学。她没有秘密。很多的信息涌过来,都是她的。他一条一条翻看,心就一点一点痛起来。

  原来,是同学的妈妈教她做蛋奶。第一次做,她凌晨四点便动手,牛奶入锅,奶煮开后,将打好的蛋缓慢滴入奶锅,一只手用筷子在锅里搅拌,一直搅到牛奶与蛋混为一体,没有一点鸡蛋的痕迹。做不好,倒掉重做,第九次,她做成了蛋奶,她的手也多次被烫到。

  分开后,她在小吃店做帮工,离他们从前的家不太远,只做蛋奶。每天做很多杯,只有其中一杯才能被他喝到。原来,她的爱,从不曾离开。

  他跑到厨房,照着单子下锅。怎么也做不好,不是做成蛋花奶,就是把奶烧糊。结果,手忙脚乱,把锅掀翻,整个锅扣在脚面上。

  他扶着奶锅,眼泪糊了满脸,终于明白,她对他的爱。

  不轰轰烈烈,但平淡得有味道

  2009年3月1日,我和玉米在新加坡举行了简单而庄重的结婚公证仪式,当我面对公证人,说出“我愿意”三个字时,幸福就像一首欢快的曲子,在我心头漾开。我们已经计划好了,6月份在玉米老家宜昌举办婚礼,并邀请母校人文爱乐合唱团的40多位伙伴,为我们唱响婚姻的序曲。

  合唱结缘

  无伴奏合唱是一种独特的音乐形式,它不与任何乐器组合,只用人声作为表现工具,却超出人们对人声表现的想象,不仅可以模仿乐器、大自然的丰富音效,亦能够更深刻、更真挚、更自然地展示音乐作品的风格和深厚内涵。

  2003年9月,我成为武汉珞珈山下一所美丽大学的新生,各社团都在招新,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人文爱乐合唱团。父母为我取名“百灵”,就是希望我有百灵鸟一样悦耳的歌声,我也从小接受系统刻苦的音乐训练。合唱团主张的无伴奏合唱理念,一下子吸引住我。

  合唱团的团员,大多有些底子,不过原来练独唱,一下子来排合唱,发声气息、演唱技巧、表现方式都有些不适应。像我原来是练民族唱法的,声音比较有特色,而合唱讲究的是声部之间的完美呼应,不能让某一个人的声音单独凸显。指挥让我们向老团长学习,说他“革命同志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音域很广,不仅是男低声部的“重低音炮”,男高声部也驾驭得很好,音色平稳单纯,很容易融合。这位传说中很厉害的师兄,就是玉米。

  初见他,不像一般的音乐特长生那般傲气,反而很内敛。合唱团气氛活跃,我性格开朗大方,很快融入其中并开始担任团长。同伴开玩笑,说我们很配,都是白羊座,都有虎牙,都热爱唱歌,都是团长。当时我并没往心里去,只是特别期待每周一次的排练,有时候还大大咧咧*他们的玩笑,“又能看到玉米哥哥了,好开心哦!”

  2004年5月22日,合唱团举办专场音乐会。我无意间听到玉米和几个老团员告别,说他面临毕业,打算十一去上海。当时我心头一紧,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行,我不想让他走,我不想以后见不到他。

  现在想想,也惊讶于自己当时的坚定。当晚我就加了他的QQ,先从合唱团聊起,音乐、学业、电影,就这样聊开去。他其实挺能侃的,不仅和我很多见解相似,说话还特别幽默,我就这样对着屏幕傻笑到半夜。之后的一个月,每天晚上我都等他上线,看他头像是暗的,就急得在寝室团团转。

  他那时候在电脑城做兼职,我特意跑过去买U盘,老板一看我就说,“我知道,你是百灵,玉米提过你,说你是名副其实的百灵鸟。”我心想有戏,开心坏了。

  6月28日,我们一起去车站送毕业老团员,他也提起自己十一要走的事,让我下定决心和他挑明。晚上回去,我在网上暗示他有话要说。他说能猜到一点,但不确定。就这样捉了几分钟迷藏,我急了,直接敲过去4个字:“我喜欢你!”他沉默的时间比我想象得要短,屏幕里马上跳出来回复:“好开心啊!”原来他也早有感觉,我们开始相约见面。

  那个夏天,时光就像轻快的小夜曲,欢畅而短暂,暮色中他骑车从一条长长的坡道上滑下来,在寝室楼下接我,然后一起在校园里散步。

  十一期间,他父亲开车接我们回宜昌,四个多小时的路程,我们一路欢笑一路歌,从他父亲年轻时候唱过的《大海航行靠舵手》唱起,一直唱到最新的流行歌曲。这以后,我和他父母相处得非常好。

  音色磨合

  无伴奏合唱由众多演唱者组成,不仅要求每位演唱者具有优美的音色,同时还要求演唱者的高度和谐统一、音色相互交融,不能只看只唱自己的声部,还要看、听和配合他人的声部,这样才能达致天籁的美妙境界。

  按计划,玉米十月份去上海找工作,我们之间开始出现不和谐的音符。

  到上海后,他工作一直不稳定,找到的都是些不但辛苦,而且没有什么发展空间、收入也不高的工作。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不幸,为什么别人的男朋友都在身边,而我却和一个摸不到的影子谈恋爱,感情、未来都很缥缈。

  玉米想了很多办法让我坚定信心,每天坚持打电话、发短信、网聊,经常给我订花、寄礼物。2005年4月,我争取到一个去复旦开会的机会,顺便去看他。短短3天过去了,道别的时候我很难过,他安慰我说,“没事,很快就能再见了。”当时我没多想。回到武汉第二天,就收到他的短信,说寄了礼物在他同学那,让我去拿。敲开门,他突然从门背后蹦出来,把我高兴得又是叫又是跳。

  2006年春天,我们差点分手。当时玉米得到去新加坡工作的机会。当他告诉我时,我觉得他是用通知的语气而不是和我商量,不受尊重和重视的感觉让我非常生气,完全不能理解他的理由。他说这都是为了我们的将来,为了给我一个更稳定的环境。我要求分手,“你就是自己想去,根本不是为我,不是为我们。”

  最终让我同意他出去的是他的一封电子邮件,“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或事,上海的工作不稳定不赚钱,新加坡离得又太远。但是不完美也是可以克服、可以接受甚至可以享受的,就像唱歌一样,一个人的音色再好,也覆盖不了所有的音域,只要咱们配合得好,一定可以创作出更广阔、更深刻、更动听的作品。”

  出国以后,经常需要加班,玉米还是坚持每天和我联系,房子里没电话,下班再晚他也会在外面的公用电话亭陪我聊天。好玩的是,从新加坡打给我比在上海打还便宜。

  2006年9月,我大四了,站在考研、保研、出国的三岔路口,非常迷茫,不知道该去哪里,做什么。对感情,我抱消极的态度,不想再做任何努力。烦躁的时候我冲他发火,“你就是自己喜欢新加坡,赖在那里不回来,不管我!”他总是不气不恼,“这个小节难度有点大,咱们慢慢唱,慢慢排,好不好?其实我对新加坡真的没有特别的好感,只是这里可以给我们更好的未来。”他总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不管我再烦,都可以让我慢慢地平静下来,接受他的乐观和信心。

  商量一番,我们决定,我先留在武汉读完硕士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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