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下 第四章 抓周
天下寻欢 | 作者:也器 | 更新时间:2017-04-26 04: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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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吃喝喝,赌赌玩……饿,是看看美女,我终于迎来了自己的周岁大宴。收藏*~网
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周岁大宴,所以心里挺兴奋。
文献上有关抓周的记载,最早见于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不少著述在论及抓周习俗的历史时,都称此俗至少在南北朝时已普遍流行于江南地区,至隋唐时逐渐普及全国。
一种习俗从发生形成到蔚为风气,应有一个时间过程。抓周在南朝已普遍流行江南,其发生时间当更早一些。故又有人根据民间流传的“三国外传”,将抓周的起源时间推前至三国时代:
相传,三国时吴主孙权称帝未久,太子孙登得病而亡,孙权只能在其他儿子中选太子。有个叫景养的西湖布衣求见孙权,进言立嗣传位乃千秋万代的大业,不仅要看皇子是否贤德,而且要看皇孙的天赋,并称他有试别皇孙贤愚的办法,孙权遂命景养择一吉日。是日诸皇子各自将儿子抱进宫来,只见景养端出一个满置珠贝、象牙、犀角等物的盘子,让小皇孙们任意抓取。众小儿或抓翡翠,或取犀角。惟有孙和之子孙皓,一手抓过简册,一手抓过绶带。孙权大喜,遂册立孙和为太子。然而,其他皇子不服,各自交结大臣,明争暗斗,迫使孙权废黜孙和,另立孙亮为嗣。孙权死后,孙亮仅在位七年,便被政变推翻,改由孙休为帝。孙休死后,大臣们均希望推戴一位年纪稍长的皇子为帝,恰好选中年过二十的孙皓。这时一些老臣回想起先前景养采用的选嗣方式,不由啧啧称奇。其后,许多人也用类似的方法来考校儿孙的未来,由此形成了流被江南的“试儿”习俗。
古人多迷信,抓周对于他们来说是神圣的;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明白的更文明和科学的存在,自然清楚抓周的幕后。抓周,就是一次比较特别的游戏而已。
天不亮我被绿衫拔了起来,换上华贵的衣服,然后梳洗,最后由她抱着向大殿走去。
大殿之上有很多人在等待,我看见母妃站在是非弃后面的第三个位置。是非弃有皇后,还有两个应该是其他两个贵妃。身份在母妃之上。
绿衫直接将我抱上抓周的地方就静悄悄地退了下去。
什么呀?难道就直接开始吗?没有老头说什么一大堆的废话?也没有神棍洒仙水吗?
我歪歪头,不看抓周的东西,反而饶有兴致地打量大殿里面的人。由于是非弃对子嗣格外看重,所以每个皇子的抓周自然也就倍受关注。
大殿里面一眼望去看不到头,黑压压的人头仿佛蚂蚁密密麻麻挨挨挤挤,大概朝廷百官都已经到齐了吧!
他们的发色和眸色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几乎什么颜色都有,从上方往下看,你会有种错觉:他们是用人装扮起来的调色盘。
这个世界的人,拥有各种颜色的头发和眼睛。和原来的世界完全不同。特殊的原因,成了一种特殊的身份识别因素:纯血至上。
下人们大多是发色和眸色不统一,是非弃是黑发黑眸,母妃却是银发碧眸。
我曾经偶尔一瞥从镜子里面看见过自己的模样:黑发,碧眸。
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很好的消息。这个世界非常注重纯血,即强调发色和眸色的统一,比如是非弃的黑发黑眸。表明他尊贵的身份,是他登上皇位的前提。母妃银发碧眸则是说明她是两个纯血的产物,所以比不上另外两个纯血的贵妃尊贵,屈居第三。
大殿上的每一个官员,至少在我眼界范围的每一个官员,我都已经一一扫过,每个都是纯血,再不济也是二代,像母妃那样的。这种变相的封建制度让我此刻对自己的皇子身份有一丝庆幸,却也更加深刻清楚了自己的处境——不再是原来的世界,一个新的,世界。
“十四。”看小儿楞在那里,上首的君王有些不悦地低低开口。他不悦这个子嗣没有继承自己的纯血,更不喜欢他的呆傻。
听到了是非弃的警告,我立即懊恼。没想到换了一具身体,爱出神的毛病还是没有变。希望这辈子不会死在上面。
“十四可能是不习惯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人,绿衫,去引导一下十四皇子。”玉贵妃软语对是非弃说,下一句,却是命令绿衫的。
“是。”绿衫恭敬地行了一礼,上来逗我向那些抓周的东西靠近,我自然也就随了他们的意愿。
那个什么玉玺,在距离我最远的地方,近一点的都是一些没有意思的小东西,玉器,刀,纸笔,甚至还有一把不知道谁的头发!
一个字:晕;两个字,很晕;三个字——我想晕!
玉玺,我绝对没有任何兴趣染指,其他东西却又不清楚他们在不在我被“允许”抓获的范围,一时不知道拿什么应付好。
灵机一动,在众人或惊讶或有趣或茫然的目光下我很辛苦地翻了一个滚,滚到目标旁边,然后又很辛苦地扭动身子将目标一点点慢慢推到母妃前面。刚才我看到了她落寂的眼,还有落寂的眉,在所有人竟相争宠的灿烂光华之下,她无比落寂的孤独让我瞬间就被打动。
打定主意从此乖乖做一个平庸、好色,没有才干的十四皇子,我选择了最能打消有心人顾忌的一样东西:胭脂。
但凡男人,和花事扯在一起,或是沾染上胭脂,就会被人认为没用。自古帝王,不缺乏因色误国的主。一旦迷恋女色,荒废国事,远离忠臣,继而亡国!
众臣,不会立一个如此的皇子为君。
另外,我想将是非弃的目光拉向母妃。虽然我不知道母妃喜不喜欢是非弃,可是一个女人应该都希望自己的丈夫关注自己吧!
母妃不时流露的的忧郁让人怜惜。何况,她是给予我第一缕温暖的母妃。尽管我更加想叫她:娘。
在众人异常诡异的目光注视中,非常强大的我终于完成了艰巨的使命——推着胭脂到了母妃前面。
十步距离,我累得流汗像下雨。
“十四?!”母妃有点激动,甚至不敢置信地看向我。我从她清澈的眼睛里面看到了自己美丽的倒影——一边“咯咯”笑一边流口水。拜托,这是因为我现在还不能完美地控制身体好不好,不然想想看我怎么会在母妃面前做出这么丢脸的事情呢?
然后,母妃有些颤抖的双手伸向胭脂……的前面?!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恶狠狠的玉疙瘩在母妃纤细的手掌里打颤。周围一片安静。
北风那个刮!雪花那个飘!
竟然是玉玺!它被我推着送到了母妃前面。为此,我现在想起来还相当受打击。
如果说上帝可以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要说出有史以来最经典的话:他妈滴!哪个混帐把玉玺放在胭脂后面的!
明天,宫里宫外,大街小巷一定都在传他们可爱粉嫩的十四皇子我抓获了玉玺,咋滴咋滴;抓获了胭脂,风流倜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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