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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强势的老板。

谁的青春不迷茫 | 作者:黑岩石猫鱼 | 更新时间:2016-05-02 0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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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这样问我,心里一酸,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

  但是脸上却是表现的很平静,微微笑了下,摇了摇头说道,“恩,还在读书,下学期就初三了。成绩不太好!”

  也许是我和大叔的女儿年龄相仿,让他很有亲切感,找了条毛巾给我,让我垫在肩上,那样会减少肩膀的摩擦,不会那么难受。

  还劝慰我,开学了一定好好读书,考一所好点的高中,只有读书才有出息,干活一辈子只有碌碌无为的命等等。

  我一边听着,一边点着头,带上了手套,弯着腰,和大叔一起合力把钢筋放在的肩上。

  我这才明白,大叔为什么要给我毛巾了,原来这些钢筋全部是拇指粗的螺纹钢,十根一捆,差不多两百斤的样子,要是直接放在肩膀上,像我这样没抬过东西的肩膀,很快就会磨穿皮肤,吃不消的。

  尽管这样,接近一百斤的重量压在我稚嫩的肩膀上,还是让我原本就矮小的个子微微一顿,感觉像是被一座大山压着,两腿发颤,几乎挪不开步子,肩膀上也是火辣辣的一片。

  大叔走在前面,尽量的把身体往后移动,减轻我的压力,我心里很感激,更是咬紧牙关,任凭汗水从鼻尖滴落在地上,一步一步的朝着塔吊的方向移动。

  一趟下来,我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大叔见我满头大汗,两腿也有些发抖,很是理解的说,先休息一下。

  我也感觉累的够呛,就拿着毛巾顶在脑袋上,和大叔蹲在角落里小憩片刻。

  大叔掏了一只烟出来问我抽不,我摇头。大叔已经很照顾我了,我怎么还意思抽他的烟呢。

  大叔一边抽烟,一边和我聊天,告诉我,这样抬一次大约有2块钱,一天抬一百次就是200块钱一天,他对于没有文化的自己,能挣到这笔收入已经非常的满意了。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这座城市买一套自己的房子,让妻子和女儿都能安稳的生活。而且大叔还不断的劝慰我,一定要好好读书,那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其实我听了大叔的话,心里也在不断的思考自己这几个月的所作所为真的合适吗?

  混能怎么样呢,能让我考上表姐所在的高中吗?混能让我以后在这样的城市买一套房子吗?混能让我出人头地,光鲜亮丽的生活吗?

  我反问自己,我不知道答案。感觉自己身边像是笼罩一层厚厚的迷雾,分不清方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休息了几分钟,大叔说差不多了,不然天黑就干不完这点活了。我揉了揉红肿的肩膀,点点头,又走向那那堆沉重的钢筋。

  一上午下来,差不多抬了三十多次,我肩膀上的皮肤已经裂开,红肿的要命,衣服沾在上面都会疼的直流冷汗。

  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脊椎骨也胀痛的厉害,肚子里灌满了自来水,感觉喘口气都已经没有力气了。

  大叔有些可怜我,找工头要了一点药膏给我涂在肩膀上,看着红肿的肩膀,不忍的摇了摇头叹道,“小伙子,真的。听大叔的话,以后可要好好读书了,这活不是你这年龄应该做的。”

  我苦笑,点着头答应。我内心也产生了一定要好好学习的想法,但是我在学校里已经惹了那么多的祸,我还能好好读书吗,四眼仔和长毛辉会放过我吗?

  我不知道是怎么熬着抬完这一百捆钢筋的,下班的时候,身体走路都是摇摇晃晃的,喉咙里全是酸苦的味道,看着渐渐下沉的夕阳,我默默的流下了眼泪。

  更难熬的其实还在晚上,我冲凉的时候,两只腿走路已经像蹒跚的鸭子一般,右边的身体早已麻木了,走路都没有力气,浑身又酸又涨,那种滋味真的很让人沮丧,难受,好想放声大哭一场。

  就这样,我每天都跟着表叔上工地抬钢筋,半个月下来,我竟然也渐渐的能习惯这种程度的劳累了,回家后不再蒙头大睡,还会和表姐一起看一会儿电视。

  我从表姐那里得知,刘娇出院了,被父母接回了农村老家,学校方面认定刘娇是不小心失足自己意外受伤,值得庆幸的是,她没有成植物人,只是精神出了一些状况。

  而被我捅伤的四眼仔也没有大碍,我那一刀竟然偏了一些,捅在他的大腿内侧,伤口不算深,没有造成致命的伤害。

  而警局方面,据表姐说,是她的一个朋友出面摆平了这件事,也销案了,没有追究我的责任。

  也就是说,等到开学了,我还是可以背着书包回学校的,不用担心警察再找我麻烦了。

  我本想问表姐她帮忙的朋友是谁,我想表示一下感谢,但是表姐支支吾吾,没有详说,却还告诉我另外一件还算开心的消息。

  表姐本来已经高三,成绩也很好,但是她却放弃了直接升大学的机会,选择继续留级重读一年高三,目的就是不放心我,想再照顾我一年。

  而且一同留级的还有学校的霸主大飞和徐老大他们,据说是为的是和高二的老大三枪长毛辉他们一决雌雄,把恩怨彻底解决。

  我的心情很复杂,又高兴又担忧,不知道回学校后,能不能退出张飞扬他们的圈子,安心的读书,从此做一个认真读书的好学生。

  然后每个暑假都到表叔这里来挣钱,做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像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靠自己的辛勤养活自己。

  而且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更加坚定了我不再去混的想法,只想好好的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做一个正常的普通人。

  那是我在工地二十多天后的一个下午,天气不太好,乌云密布,好像快要下雨了,大叔让我加把劲,早点干完好收工回家。

  通过这二十来天的锻炼,我的体魄倒是强壮了一些,单薄的身体也增加了一些肌肉,肩膀上早就磨出了厚厚的老茧,一天下来也不显得那么狼狈了。

  就在我们准备收工的时候,工厂门口突然来了一大群摩托车,领头的是一个穿着背心,膀大腰圆的壮汉,进门就拿着一根钢管在地上敲的啪啪的响。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大群一看就是痞子的青年,直接吓的看门的两个保安傻眼了,站在大门后一动不动的。

  这群自称“铁骑帮”的社会人士,来这没有别的目的,就是希望工地的老板,能每个月给他们一笔“孝敬”,而且从他们脖子上耀眼的金项链看来,他们是真的混的挺好的,不是学校里的大飞,长毛辉这些校园痞子能比的。

  而且他们还组建了帮派,敢跑到工地上收保护费,说明已经不是小打小闹的混混了,虽然我并不了解真正的黑社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我想要是能混成他们这个样子,也算是混出眉目了。

  可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工地的老板竟然没有带一个人手,就这么挺着腰,悠然的走到了这群混子面前。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工地的老板,并不是我想象中那种五大三粗,鼻孔朝天的暴发户形象。

  相反,老板的个子并不高,一米七的样子,身体也很单薄,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衬衣,还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更像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但是,老板走路的步伐很稳健,神态也很淡然,身边萦绕着一股无形的气势,好像面对并不是十多号凶神恶煞的地痞流氓,而是一群慈眉善目的街坊领居一般。

  光凭老板的这股气势,就比眼前的这群地痞高出了一大截,他随意的往那里一站,就有一股不动如山的气势,他只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话,那些混子就灰溜溜的走了。

  那句话我记得很清楚,老板是这样说的,“吴爱国是我朋友,不想他请你们喝茶?”

  带头的混子脸一变,憋屈的看了一眼气定神闲的老板一眼,一挥手,就全部退出了工地。

  老板笑眯眯的看了眼天,说了句,“下雨了,早点收工。”就钻进了奔驰汽车,走远了。

  后来我才打听到,吴爱国是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主管治安,和老板是很好的朋友,所以老板面对那群凶神恶煞的混子才那么风轻云淡,一句话就给他们打发了。

  老板的身体同样不魁梧,也不结实。如果真要打架的话,可能随便一个混子都能撂倒老板,但是老板那不动如山的气质,直接显的那些慌乱而退的混子是那么外强中干,不堪一击。

  那一刻我有一些醒悟,男人就要像老板的那个样子,虽然没有强壮的体魄,但是有一颗强大的内心,还认识那些强势的朋友,面对凶狠的混子,尽显从容和淡定,好像活生生的给我上了一堂免费的精彩课,在我满是十字路口的内心,指明了一条方向。

  从此以后,我干活更有劲了,每次汗流浃背的时候,我都想着漫步在大学校园的样子,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箐箐学子,多美好啊!

  可是往往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在面对一次次人生选择的时候,最终还是走上了那条凶险却激情澎湃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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