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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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必多礼,把身上的衣服换了,换好衣服我们就立刻出城,多留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
声音威严而有力,腰杆挺直而有力。
果然他话一说完,他们的速度就快了很多,女人在旁人稍稍遮挡一下,就把衣服脱下来换掉,在这种逃命的关头,谁也没有心思看哪个女人的皮肤白,那个女人胸前够。
“王,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来救我们。”黑格的声音带着膜拜与感激,在静谧的夜里显得特别响亮。
“黑格,王怎么会丢下你呢?”带着笑意的声音,但那声音真好听,如春风拂耳,如幽兰吐芬芳,清新而纯净。
“好!都收拾完了,我们一起走。”
“王,等等,还有一个人,那边还有一个人?”黑格惊呼,然后就向我住的飞奔而来,留下一脸疑惑的众人。
“黑格怎么回事?”马上男子问。
“那里还住着一个女奴,有独立的,究竟什么身份我们也不知道。”其他人七嘴八舌地解释。
这个真是热心过度,没错在天佑王朝我是一低贱的女奴,但也一个本土的女奴,去到天鹰国,我肯定还是一个女奴,并且还是一个外来女奴,我的日子肯定更加难过。
祈求那个黑格,不要真的是将我带到他们天鹰国,如果他不来的话,我今晚就可以趁乱偷走了,我也就自由了。
我闭上眼睛求老天呀,但黑格那把惊喜的声音让我崩溃。
“,你看我们的王来了,他真的来了,你这回信了吧!”
“我信了,我信了,你们赶紧走吧,要不耽误了时间肯定不好。”
“你不跟我们卓去我们天鹰国肯定要比留在这里好。走吧!”说完,他问也不问我,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赚真是一头蛮牛。
我挣扎地往后退。
“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婆婆妈妈的,走。”他拽起我就赚他的手大,也很有力,差点将我的手拽断,他不但是头蛮牛,还是头疯牛,一头热心过度的牛,我在心里暗骂。
看来这又忘记我是一个女子了。
这时所有人的目光都看着我,我又成为了焦点。
马上的男子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说:“赚如果因为你们两个拖延了大家的时间,回去处斩。”
“是”黑格吓得缩到一旁,他显然很害怕他的王,害怕中带着敬畏。
“黑格你骑这匹马!”
“是”黑格一个漂亮的翻身,就跃上马了,他后面坐着的是小芸,我以前里面的一个女俘。
我再扫了一下四周,好像都是这种男女搭配,应该是一早就安排好。
如果他们一下子带那么多马来肯定很麻烦,为了不被发现,都是两人一匹。可能他们来之时就已经摸清情况,知道有多少个人在这,所以马匹也刚刚好,偌大的一块地,就剩下我一个人。
“上来,还愣着干什么,天鹰国的王一把抓住我的手臂,就把我拉上了马。”他的手一点都不暖,如这冷冷的夜。
“云天,分开赚不引起注意,一定要在丑时出门,要不换守城门的人,就出不了。”
“是”
原来有一些守城的人被他们收买了,如果赵天毅不揪出这些人来,以后肯定是祸国殃民的。
黑格,格里,黑力为一小队,封乐……
那个叫云天的男子发号施令完毕后,数十匹马分不同的几条路全速全进,顿时尘土风扬。
“王要不要——”云天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我知道他是在请示王要不要将天佑王朝的人处理掉。
“不用,此次我们旨在救人,而不是来挑起两国争端。他们玩忽职守,把人丢了,我们不杀他们,他们的王也绝不会轻饶。”
“是,王,我跟你后面。”
“不用,你跟上他们,我自己走就可以。”
“王,这很危险。”
“别啰唆,快赚我自有办法。”
云天不敢违抗,用力怕了一下马,就追前面几匹马去了。
这个男人,即使不看他的脸,就是这样坐在他伟岸的身躯后,都可以感受他那种王者之气。
怪不得黑格赞誉有加,就可惜夜色朦胧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子。
“坐稳,别摔下来。”说完他脚一瞪,就朝与云天相反的方向奔驰,去那个城门怎么有那么多路?
夜深了马不辨路,只是扬起蹄子狂奔,耳边传来呼呼声,那风像刀子一样将我的耳朵刮得生痛。
我用手紧紧拽住他的袍子,让自己不至于掉下来,“嘶——”他的外袍被我撕裂了一个口子。
“嘶——”又撕了一个口子,但他居然浑然不觉的样子,我暗暗拍了一下胸口,换了一个地方拽着。
“嘶——”又一声,乖乖,好在还没有发现。
其实也不能怪我,怪只怪这马跑得太神速了。
夜色笼罩下的四野真的很宁静很美,可惜我没有观赏的时间,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但是前路还是茫茫。
不知到淌过多少条小溪,翻过了多少座山,马依然在飞驰。
“还要多久?”
“快了,过了这座树林就不远了。”
突然马一声长嘶,前脚奋起,整个身子往后仰。
我死命都抓住他的长袍,可惜这种下坠的力度太大,随着衣物断裂的声音,我也从马上重重地摔了下来。
痛得我连爬都爬不起来。
“哎呦”,我忍不住叫了出声。
“追风,你怎么啦?”他居然第一时间跑去看那匹马,虽然我不是他铭家的子民,但好歹我也是一个人啊,居然连一匹马都比不上?
可能马是中了猎人的陷阱,它的脚掌已经有点血肉模糊,这马现在一定很痛,我看见他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头,犹如一个男人抚摸着心爱的女子一样,英雄配宝马,对于一个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这马对他的意义是非比寻常的。
那马儿在他的抚摸下低垂着头,居然不悲鸣也不引颈嘶叫,静静的让人怜爱。
如果要在丑时赶到城门的话,一定要骑着马赚如果真的骑着马赚这马的脚就废了,就算不废,让一匹受伤的马驼着两个人奔驰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虽然我没有见过他的武功,我想作为一个骁勇善战的民族的王,武功一定不弱。
以他的武功,如果不用带上我的话,他的速度也应该赶得上。
“你不用理我了,你自己回去吧,用你的轻功应该可以赶在丑时出城。”我似乎找到可以摆脱他的好理由,并且这个理由还衬托得我无比伟大,但可惜他来的话语,让我滴汗。
“我不是想理你,只是我不舍这匹马?我不想扔它在这里。”
这人说话也太直接了,一点面子都不留,可怜的我地位真的连一匹马都不如。”
“这样吧,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