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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破军之恋 | 作者:檀月(沐风) | 更新时间:2016-12-17 2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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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沾惹尘缘——

  与卿同一身,此生愿足矣。

  很容易便看出来,这是一句情诗。

  不但是情诗,而且还是一句表达了与心上人的情诗。

  然而,这短短的一行诗里,却隐藏着一点玄机——就是“卿”字。

  “卿”这个字,一般人是不会轻易挂在嘴上的,因为它代表了两种特殊的关系——

  君与臣,夫与妻。

  君称臣为卿,夫也称妻为卿。

  了解这点之后,似乎可以大约猜出了吟出此诗之人的身份:一名君主,或是一句深爱妻子的男人。

  这两个答案都对,也都不对。

  事实是:他几乎成为君主,却选择永远为臣,他本可以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却毅然斩断情丝,只为了一个世人永远也不会了解的理由。

  他,就是西陵国的十三王爷。

  西陵的风十三。敌国是如此又敬又畏地称呼他的,因为西陵国之所以强盛,都是这位王族奇才的功劳。

  当年他辅佐年纪幼小的侄子登基,对外领兵御强敌,对内执笔整朝政,西陵国在他的努力下才有如今一方之霸的局面。

  他提拔了许多杰出的人才,为西陵王朝奠下了不可撼动的基础这些青年俊秀后来都成为西陵史上的中兴名臣,而这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传奇中的传奇、兵法奇幻的沙场不败将,也是他的义女——西陵紫龙。

  关于女将军西陵紫龙的辉煌战绩,可说是三天三夜也写不完。然而,人们最感好奇的,还是一手将她抚养长大的风十三,或称,十三王爷风静海。

  究竟是什么样性情的男子,会培养出这等傲视群雄的兵略奇才?

  史书上说他“龙章凤姿,秀逸英风”;他虽形容秀雅,却是能文能武、性情坚忍;看似温文随和,其实心思缜密,城府深沉。

  然而,这天人般的男子却因多年来日夜劳,终致积劳成疾,在病榻上吐血而亡,享年三十四岁。

  风静海一生不近女色,持身甚洁,没有成婚,更无子嗣。据说他临终前,口中所吟就是这句诗。这使得众人更加好奇:这位奇男子心中念念不忘的佳人究系何人?

  寒风飕飕吹来,枯叶萧瑟而下,随着王爷祠的基碑,让一阵阵的风沙侵蚀磨毁,这段从未现世的恋情,也悄悄的埋没在历史的洪流之中。

  西陵国边城。

  她两眼直勾勾地望着桌上的蜜汁烤鸭,口水直往喉头咽。

  已经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此刻她腹中饥饿得如火在烧。

  在这个强权王国,没有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施舍残羹剩菜,就连人口贩子也懒得搭理她这浑身脏兮兮、卖不到好价钱的乞儿。像她这样一个弃儿,想要活下来,必须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

  去年冬天,一场大风雪连刮了七天七夜,许多街头流浪儿冻死在路爆小小身躯青白得像根冰条,她亲眼看见的,却没多少时间去感伤。

  因为当时她也好不到哪里去。身上没半件可以御寒的衣物,瑟缩的躲在茅草堆中发抖,一连好几个夜晚咬着苍白的下唇,不断地念着:

  “老子不会死的、老子不会死的……”

  她一直相信,自己不会如此轻易死去。

  而这十足的自信,潜藏在吊儿郎当的外表下,那天生强韧蛮狠的性格,仿佛她小小的心中有一把火在烧,烧得很旺、很倔强。

  然而,光有自信是不足以在街头生存的。乞儿偷东西时常失手,被逮到后往往会被狠打一顿,但是她从未失手过。不是因为她手脚灵活、反应迅速,而是她懂得找个疏于防范的地方、锁定容易下手的目标,懂得预留逃跑的后路。

  事实上,这一连串“拿了就跑”的直觉式思考并不是她独创的,而是每名街头乞儿必备的生存伎俩;然而,没有人想得比她更周全、更有效率。

  她今天挑了下手的地方叫——风雪烟雨楼。

  此地是西陵国边最负盛名的酒楼,往来的旅客都是有钱、有权的人士,不是富商巨贾,就是高官武将,只见满目红绿锦衣、马靴银鞋,人人意气风发,侃侃而谈。

  所以,谁也没去留意墙边躲着一个衣衫褴褛、满脸煤灰的小女孩;她灰白的小脸和纤细的手脚,站在灰白的墙爆就如隐了身般。

  望着桌上肥嫩的烤鸭,她馋得吞了一下口水;手不自觉地往干瘪的肚子摸摸。

  “唉,先皇驾崩之后,领国莫不虎视眈眈,新帝年纪尚幼,真是令人忧心哪!”一名白胡子老头叹道。

  “现下老臣凋零,新人不济,正是咱们西陵国最虚弱的时候,不知何人能一肩担起国事?唉,吾国前途堪忧啊!”

  酒楼内众人的谈话声在她耳边嗡嗡作响,什么皇帝归天、改朝换代她全没听进耳里,此刻她心里只有那油亮肥嫩的蜜汁烤鸭。

  “咱这回远道运来的丝绢,大赚了一笔……”在她前方十尺的客桌,一名肥胖的中年人口沫横飞,肥短的手指得意的比划着,桌上的蜜汁烤鸭闪着诱人的油光。

  靶子出现,可惜人太多。

  她东瞧瞧、西望望,正在踌躇之际,忽然瞥见一条癞皮狗从旁边经过,她那永远迅捷的脑子灵光一闪,马上有了主意。

  她蹑手蹑脚的走了过来,一把掐住了狗尾巴,用力一扯。

  那癞皮狗吃痛,呜的叫了一声,如她所算计的,直往前言的中年人身上冲去。

  只听见那人不住的叫:“哪里来的野狗,去、去!”手乱挥舞,两旁的客人见状也纷纷围过来帮忙,登时乱成一团。

  她趁乱钻了进去,摸到桌爆眼尖手快的一把抓住了烤鸭,转身就走。

  未料,小贼王也有失手的时候,突然衣领一紧,脚下踏空,竟让人抓个正着,将身子提了起来。

  “好狡猾的小女娃,居然懂得声东击西之计。”温雅的男声笑道。

  她抬头,将快手擒住她的男子长相收入眼底。

  只见他年纪不过二十出头,剑眉星目,风神清秀,俊雅翩翩,乍看之下是名不懂武艺、斯文尔雅的贵公子。

  然而,他年纪虽轻,全身上下却自有一股雍容庄重的气派,衣袍轻挥之处,看似秀雅温文,却有着超乎年龄的沉稳;身上的淡紫衣袍看来朴素,却是上等质料,如不是很细心之人,不会发觉袍袖口走绣了一圈龙形银纹。

  他唇边漾着温文笑意,令酒楼中的女客莫不投以爱慕的眼光,但野性直觉的她,却毫无遗漏的捕捉到他犀锐的眼神。

  就像隐藏在美丽绸缎下的小刀。她心中突然闪过此一念头。

  就是那双犀锐冷然的眼眸,将原本看似好脾气的美男子变为深不可测,小女孩永远也猜不透他心事的深沉男人。

  他的身后站着两个人:一名是虎背熊腰的黑脸大汉,腰间插了把大刀,神情庄重,一看即知武功不弱;另一则是名白面儒生,手中摺扇有一搭没一搭的摇着,一双灵动的眼正上下打量着她。

  “臭鸭蛋、死鸡蛋!赶快放老子下来!”她生平首次失手,不由得慌乱的在那青年男子手里死命挣扎,小脚在空中乱蹬乱踹。

  “大胆小民,竟敢如此放肆无礼!”那黑脸大汉斥喝着,铁塔般的身子便要上前。

  “铁卫,退下。”只见男子一摆手,优雅淡然中隐含威严,黑脸大汉立即躬身退下。

  男子将她小小的身子扳了过来,一双狭长凤眼含笑望着她,问:“你可知我是什么人?”

  “我知道你不是鸡蛋鸭蛋,你是大王花椰菜。”她嘴里犹自不甘心的嘟囔着。

  大王花椰菜是西陵国一种稀有的蔬菜,栽培不易,价格昂贵,通常只有巨富或王公贵族才吃得起的。她见这青年男子气宇不凡,不知不觉就溜口如此说了。

  紫袍男子听了哈哈大笑,道:“挺机灵的小女娃儿。”

  将她放了下来,说道:“去吧,下回别再做偷鸡摸狗的勾当。”还在她的小屁股上轻拍了一下。

  她回头扮了个鬼脸,正要拔腿开溜时,却听见一直不发一言,目不转睛打量她的文士开口说道:

  “爷,这娃儿的面相,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破军星啊。”

  她当然不知“破军星”是辅佐帝王、冲锋陷阵的将星,只庆幸手中摸来的烤鸭还在,想着赶快回窝里去大快朵颐。

  只听见那男子颇感诧异的“噫”了一声,紫袍大袖一翻。

  她只觉一股疾风从背后扑来,竟将她身子硬生生卷了回去,重回他的面前。

  这回她连挣扎都忘了,圆睁了眼,惊叫道:“你会使妖法!”

  男子不予理会,以衣袖抹了抹她脸上的煤灰,细瞧她的眉目,沉吟道:

  “面相之学我是不懂,不过瞧她眼大有神,手脚机灵,纵使不是天生奇才,也是个极聪明的孩子。”

  他续问道:“女娃儿,你姓什名什,出身何处?”

  她噘着嘴,倨傲的一扭头,说:“我叫老子!我爹是玉皇大帝,我妈是王母娘娘,家住九天水晶宫。”

  紫袍男子唇角绽笑,转向那文士说道:“谭生,听这小娃儿满口胡脂我瞧她不是将星,而是胡吹大气星。”

  那名叫谭生的文士走近,扇柄在她脸前比划着,说道:

  “爷,您再仔细瞧瞧,她浓眉大眼,性格坚毅,可惜生为女子,否则将是咱西陵国前所未有的将才。”

  男子闻言眉峰一沉,缓缓说道:“女子未必不能成为将才。”

  就在此时,那名叫癞皮狗扑到身上踩踏了好一会儿的中年富商终于爬起身,一眼看到她手上还紧抓的烤鸭,大声嚷道:

  “好哇!原来是你这小子偷了俺的鸭,瞧俺不好好打你一顿教训一下!”

  紫袍男子见状,剑眉一敛一抬,瞬间有了决定,转向她说道:

  “小娃儿,咱们打个商量,我帮你摆平这人,你跟我回府去,可好?”

  她朝他龀牙歪嘴的做出怪相,吐了吐舌头,说:“谁要跟你这颗花椰菜回去。”

  脑子烧坏了才会答应跟他回去哩!瞧这男子眉目俊逸、气宇不凡,一望即知是富贵中人,想把她骗回去做僮仆?想都别想!她心中如此冷笑。

  她在破庙里虽然有一顿没一顿,但自由无拘,连皇帝老了也管不着她,唯一的朋友是自己,唯一的敌人也是自己——饿得咕噜叫的肚皮。在她的一人天下,她就是老子、就是皇帝,她一人吃饱全天下都饱,她一人高兴全天下都高兴,这男子光凭一句话就想把她拐带卓门儿都没有?

  此时只见那中年人怒气冲冲的朝她走来,吼道:“赔我烤鸭来!”

  “你不再考虑么?”男子也不催促,斯文的啜了口茶,说道:“听说这里的人抓了小孩儿行窃,二话不说就先把手剁掉……”

  “你唬人,老子才不上你这个当!”她嘴里,可是眼见那庞大的、抖着肥油的身躯一步步向她逼近,心里却是越来越害怕。

  紫袍男子悠闲的继续说道:“然后再丢到冷水里冻个三天三夜……”

  “你……你骗人!我、我才不怕哩。”她仍逞强,却开始结巴了。

  他续道:“冻完之后再放到罐子里用盐腌起来……”

  “我跟你回去!”她一把搂住了男子的颈项,迅速回答。好汉不吃眼前亏,先不管这颗花椰菜是什么来头,先躲过这阵再说。

  男子一笑,从怀里掏出荷包朝桌上一丢,说:“这小孩儿的账,我付了。”

  “说走就赚哪这么容易!”那中年富商嚷嚷着,他被癞皮狗踩得一身乌黑,心中正自不甘的要找人出气。

  “嗯?”男子斜睨了他一眼,眉宇威严顿生。

  “这……这位爷,您、您慢走。”不知怎地,那中年富商见了他的神色,不禁胆怯了起来,立即陪笑的说道。

  男子一笑,牵了女孩的小手,转身走出了酒楼,武人和文士两人恭敬的垂手跟在他后头。

  那中年人心中虽有些不爽,却也莫可奈何。瞧那丢在桌上的荷包,金丝银线绣得十分华丽精细,一眼便知是名贵之物,但引起他注意的,却是那荷包的布料。

  “这是名贵的天纱紫绸啊!只有皇宫才有的,这青年相公难不成尸里的人吗?”

  风呼呼的吹,两旁风景不住的倒退。

  她抓着马背上的鞍头,小脸蛋仰着,让风迎面吹过,脏乱的头发在这中飞舞,心中兴奋难捺。

  她生平首次骑马,一路上不安分的左扭右动,贪恋的瞧着这匹美丽骄健的四蹄动物。

  只见座下这匹马通体青毛,甚是骏美;忽想起庙口说书的曾提过世上有龙马,只要一扯它背上鬃毛,就会口吐黑气,她年纪小玩心重,也不及细想,小手便往那座骑领毛一扯。

  只见骏马两眼一竖,抬首长嘶了一声——

  没吐什么黑气出来,倒是险些将她翻了下去。

  幸好坐在她后头的男子骑术甚精,即时抱住她瘦小的身子,单手一控缰绳,立即将马身稳住了,否则这么摔下去,一身小骨头不残废也得在躺十天半个月。

  “爷,小孩儿不分轻重,莫摔了贵体,让我来吧。”那黑脸武人见状,拉拢马头靠了过来,伸手就要将她从主子怀中抱过去。

  “不妨事,”男子一手拉着缰绳,一手圈揽着她小小的身子,青骄马仍不安的踩踏,鼻孔喷气。“青骄是沙场名驹,这等小事,一会儿就没事了。”

  男子显然很懂马的脾气,果然没多久,马就平静了下来。只听见他清叱一声,它发开四蹄,继续赶路,后头两骑一左一右的跟着。

  “永远记得,善待你的坐骑。”呼呼风中传来男子的声音,她想转头,却让狂风吹舞的头发给遮住了视犀看不到他的脸。

  只听见他的声音从后面断续传来:“在沙场上,坐骑就有如你的手足一般。”

  “老子才不信你这颗大王花椰菜上过战场。”她不服的哼了一声,但却隐约感觉到他这番话颇具信服力,仿佛来自长年的浸淫。

  男子对她无礼的表态轻笑一声,不再言语。

  三骑四人在官道上疾奔了一个多时辰;好风景看腻了,颇觉无聊,小口打了个呵欠,眼皮越来越重,不久就支撑不住,身子向后一歪,倚在他怀里睡着了。

  “到了。”男子的声音唤醒她。

  她揉了揉眼,在马上坐直身子,映入眼中的是座很大很大的宅第——

  有朱红大门、蟠龙牌楼、长廊飞檐,气派非凡,简直就是座小小的皇宫。

  她从未去过皇宫,只知道世上最华丽的房子叫做皇宫;自然她也看不出这栋府邸不仅仅是华丽,而且它的格局和西陵皇宫有几分相似,只是少了象征九五至尊的蟠龙壁。

  男子一踩马蹬,翻身下马,继而长臂一伸要将她抱下马来,听到旁边一个声音说:“爷,让小的来吧。”铁塔般的男子立在她身后,正是贴身的黑脸武人。

  男子点点头,便转身直向大门走去。

  她让黑脸大汉抱下马之时,仍然不住的东张西望,眼底心中充满了惊叹和疑问。

  她是名街头弃儿,以破庙为家,一生中看过最大的宅子就是镇上富商王大财的宅第;可是王大财的房子和眼前这栋比起来,简直就是破柴房。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她一脸迷惘的往前赚沾了泥的破鞋底踏过了白石龙纹地板,留下两行小小的乌黑脚印。

  到了大门前,她仰头望着梁上悬的匾额,蓝底金字,弯弯曲曲的文字,她一个儿也不识,不知上头写着的是什么人的府第。

  “小心门槛。”那文士好心提醒,她踉跄了下,有惊无险的跨过了几乎是她半身高的门槛。

  “这是什么大仙的庙,老子从未见过这么高的门槛。”她心里头暗骂着。

  入了大门,房内的景象更令她不敢相信——

  雕梁画栋,触目尽是金碧辉煌,水阁长廊,入眼皆是雍雅高贵。

  她不禁张大了嘴,喃喃说道:“老子这下真是住进九天水晶宫了。”

  只见紫袍男子背负着双手走在最前头,紫袍衣角飘扬,脚步起落间自有一股闲雅威严,文士和武人则将她夹在中间,左右随行着。

  如此,三个大众和一个小女孩,在曲折的长廊上行赚每到走廊转角处就有人立在那儿垂手鞠躬,令年纪幼小的她浑身不自在。

  在受了七十三个大人的鞠躬礼后,她被带到了一个叫做“红纹鸽”的地方。(她当然不识得“弘文阁”三字,只是听那些大人如此说的)。

  “先把她身上的泥尘洗干净吧。”紫袍男子一声令下,几名婢女立刻拥上前来。

  “你们要干……干嘛?放、放开啦!”她大吼大叫地挣扎着,男子却是唇边带笑的倚门观看这一场混乱。

  婢女们七手八脚地把她托到澡堂,二话不说的扒开她身上的衣服,一勺冷水当头淋下,她抱着的身子又叫又跳。

  婢女们口中“好脏、好脏”的念着,手上使劲搓得她几乎皮开肉绽,待将她全身洗净后,套上粉紫色的衣裙,拿起象牙齿的梳子,手捺着她的顶门猛拽,把那一头纠结的黑发驯服。等她被折腾得头昏眼花,让人牵到书书房,外表焕然一新,脑子却是昏昏沉沉。

  “啧啧!”那文士见她梳洗干净、换上新装,忍不住称赞道:“爷,您瞧瞧,果然是人要衣装,小乞儿一洗干净就变成可爱的小姑娘。”

  紫袍男子闻言走近她身前,修长的手探向她的下颚,俊雅的脸庞凑近她,呼吸几乎要吐在她脸上。

  她跳开一步,两眼亮晶晶的瞪着他,一脸警戒之色,说:“你到底是什么爷来着?”她还不习惯和陌生人如此亲近,尤其对方是名成年男子。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男子反身入座,那只优雅的手端起茶碗,呷了一口茶,说道:

  “我是大王花椰菜。”

  被他这只软钉子一挡,她嘟嚷着:“花椰菜也有分王家种的、李家种的吧?”

  男子微微一笑,说:“我姓风。”

  她一番白眼,说:“姓风的又如何?好了不起么?”

  男子听了微笑不语,放下手中茶碗,说道:“你问完了,该换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总不成姓老名子吧?”

  她头一撇,说:“老子不爽告诉你。”

  他听了笑道:“那么,老子姑娘,在下请问,别人怎么称呼你的呢?”

  她眼睛骨碌碌的转了一下,扳着手指头数着:“菜摊贩子叫我小浑蛋,肉脯店的老板叫我死小孩,庙口的好兄弟叫我小贼王,我叫自己做老子。”

  男子听了哈哈大笑,剑眉一舒展开来,温雅中更显英挺,说:“这些都不算名字,看来,你真是个无父无母的弃儿。这么吧,我给你取个名儿。”

  他低眉沉吟道:“该取什么好呢……”

  偶然间瞥见书房屏风上挂着的袍服,袍上绣了只四爪紫龙,便道:“你就叫紫龙吧。”

  那叫谭生的文士拍扇叫道:“妙哉,妙哉,珑宅美玉也,紫又是您的服色,所谓玉不琢不成器,小姑娘就如一方璞玉,要在您手上琢磨才能成大器。”

  男子听了谭生的话,只是笑笑,也不纠正“龙”和“珑”之别,反正他也只是随口取的,未放在心上。

  至于不识字的她,根本就分辨不出“紫龙”和“紫珑”有何差别,反正听起来都一样,倒是心底老大不爽快,她瞪着眼前这两个大人,没好气的说道:

  “喂喂喂!又不是小猫小狗,随便乱取名字。”这主仆两人一搭一唱,有无把她摆在眼里啊!

  谭生颇为诧异的说道:“爷从未赐名于人,这是你的福分哪。”

  她小手一叉腰,下巴骄傲的抬起,说:“谁稀罕他给老子取名字?就连玉皇大帝也管不着我。”

  “任谁也管不着你么?”只见姓风的男子呷了口茶,悠闲的说道:“你以后要住在我府上吧?”

  “这……”她犹豫着,真是让他一语劈中了要害。这姓风的男子模样斯文,说话却是暗藏锋利,一个不小心就让他砍个措手不及,无法招架。

  须知,人的天性皆是喜好舒适,一旦踏入这华丽温暖的大宅子,想到要再回去破庙里过着风吹雨打的日子,任何人都会犹豫再三。

  男子续道:“还是你想流落街头,天天饿肚子?想想看,每年一入隆冬,街上死尸遍地,个个冻得青紫,等天气暖和起来,冰一融,臭不可闻,你如此瘦小,说不定明年就有份了……”

  “……”他的一番话让她想起去年冻成冰条的庙口兄弟们,小脸有些苍白。

  “也许不到明年,今年冬天就呜呼哀哉了。”男子叹息,仿佛已看到她凄惨的死状。“唉,可惜、可惜,你是个挺机灵的孩子,就这么死了……”

  “我……”她终于开口,欲言又止。

  “你还是不肯留下来么?唉,瞧不出你小小年纪,骨头却这么硬……”他无视于她,自顾自地说着。

  “我想……”她有些窘的搓着手,觉得更难开口了。

  他继续说道:“你这一走出去,就成了孤魂野鬼,咱们也算有一面的缘分,初一、十五,我会吩咐人备好香烛好好祭拜的。”

  “我、我、我要留下来啦!”她终于忍不住跳起来大吼,小脸胀得通红。

  “当真?”男子听了剑眉一挑,露出不信的神色,唇角却微微的上扬。

  “嗯。”她艰难的点头。

  “不后悔?”他故意再问一次。

  “老子从来不做会后悔的事。”她以壮士断腕的悲壮口气回答。

  “不是老子,你现在有了新名字。”他盯着她,沉声说道。一得到她的承诺,他仿佛换了个人似的,风趣尽去,威严顿生,立即以长者的姿态纠正她。

  “哼。”她头一撇,不理会他。

  他剑眉皱拢,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一大一小的身影对立,男子的修长身材更显得她的瘦小。只听见他沉声道:

  “我是这宅子的主人,而你既然选择留下来,就得乖乖听我的话,不是吗,紫珑?”他低唤她的新名字,温文的嗓音中有抹慑人的威严。

  她沉默了一会儿,终于不情不愿的点头,应了声:“喔。”那表示从此承认他给她的名字,并且承认他有权加诸在她身上的管束。

  “聪明的孩子。”他含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

  她抬起脸,望着眼前这名男子——

  他俊逸温雅、玉树临风,俨然是一派贵公子的模样,但言语举止间却又有种令人不及招架的锐利。他究竟是温文的凤凰,还是凶猛的豹子呢?

  她虽然聪明,却还不到深思的年龄,当满满一桌的菜放在桌上时,她瞪大了眼,什么也不及想了。

  只要明天也有饭可吃,管收养她的是皇帝之尊还是阎王老子。她狼吞虎咽之际,心中如此想着。

  于是,老子……更正——紫珑从此便在风府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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