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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世外桃园

农家俏厨娘 | 作者:月落轻烟 | 更新时间:2015-09-08 2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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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连晟也没离开,就是欠了个身,掀开账帘一角,对着外面的人吩咐了几句。[ 超多好看小说]

    直到此刻,木香才注意到他们身处的地方,意是一间类似于帐篷的小房子,高不过两米。

    床板是用木板拼接搭成的,离地足有一米高。

    赫连晟说完话,就转身爬上木板床,又将她揽进怀里。

    木香看着帐篷顶,听见外面不太熟悉的说话声。

    一时间,只觉得有很多问题要搞清楚。

    “晟……”她唤了他一声。

    赫连晟抱着她的那只手,紧了紧。这可是他家小娘子头一次用这么温柔的称呼唤他呢。

    “想问什么就问吧,一个一个的问,”他抬手拨开她额前乱掉的发丝。

    “好,第一个问题,你怎么找到我的,时间还掐的那么准,你知道不知道,你再晚来一会,我就……”

    赫连晟抬手捂住她的嘴,阻止她再说下去,“没有如果,我不允许有如果的事情发生,永远都不许!”

    天知道,在看见她掉下江的一刻,他有多恐慌,从未有过的恐慌。

    还好,他赶上了,他又将她带回身边,不会再失去了。

    他知道不搞清状况,她是不会甘心的,于是就给她娓娓道来。

    其实在他们的船遭遇暴风雨时,他的船就在不远处。

    他比安平钰预估到达的时间,提前了两天。这不是走运,而是他在众多传来的消息中,一针见血的找到最关键的。

    在进入这一段浓雾,起初他也搞不清方向,但又很巧的遇上安平钰的那艘船。

    同样是来找人,有个伴,当然是最好的。

    这种时候,也不是追究个人恩怨的时候。

    但因为浓雾太大,明明苗玉轩的船就在几百米之外,他们却一点都看不见。

    直到狂风巨浪降临。在暴雨降下的同时,狂风也浓雾驱散了不少。

    在闪电划过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苗玉轩的船。

    那时,他的船已经在风雨中飘摇的,快散架了。

    赫连晟的船,因为底盘很重,加之又是改良过的,最关键的是,他跟安平钰的船,都处在暴风中心的最外圈,所以才能安然无恙。

    赫连晟看见了船,不仅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加紧张了。

    因为他知道,那艘船,随时都有船毁人亡的危险。

    严忠本欲下河去救人,但没等他跳下去,主子已早一步,跳下船了。

    赫连晟万分庆幸,他及时跳下去了,在一片混沌中,找到他的小娘子。

    木香听完他的讲述,真是后怕不已。

    如果赫连晟的船离他们超过一定的距离,纵然知道他们就在暴风雨的中心,也不定能赶的过来。

    就那么一点点啊,多凶险。

    “那我们现在又在哪里?那两个人是死是活?”

    她这一问题问出口,赫连晟的表情很复杂,“他们两个命硬,都没死,我们的船被暴风雨改了航向,到了天明时分,就已经飘到了这里,据苗玉轩说,这里应该是陇西的一块属地,怎么,你想见他们吗?”

    只要一想到,她的小娘子是被苗玉轩掳劫来的,说实话,有好几次,他都想亲手掐死苗玉轩。

    至于安平钰,那个病怏怏的贵公子,在水里泡那么久,木香没事,他居然一直高烧不退,说糊话的时候,居然还叫着他家小娘子的名字,他怎么不干脆烧死得了。

    木香似乎又闻见了浓浓的醋味,赶紧扑上去安抚,“我怎么会想见他们,我就是随口问问,他俩的死活才不干我的事,对了,照你的意思,苗玉轩也不确定这里一定是陇西的属地,他自己的地方,自己都不清楚吗?”

    听到她的语气,赫连晟心情才稍好些,“这里与世隔绝,不与外界打交道,他们耕地很少,种的是些好活的杂粮,许多居民都靠捕鱼为生,他们自给自足,像世外桃源一样,他不知道也正常,就像南晋国的深山老林里,也有很多隐居的部落。”

    “世外桃源,那我可要出去看看,我的衣服呢?”睡了几日,她其实一点都不困,身子也乏,太神奇了。

    “香儿,你真的没事?真的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赫连晟依旧不放心,跟个老妈子似的操心。

    “没事啦,说来也真挺奇怪的,泡了那么久的冷水,我居然都没有发烧,精神还很好,”木香从木板床上爬起来,找到她落海时穿的男装,都已经洗干,烘干,整整齐齐的搁在床头。

    在她穿衣服的时候,赫连晟一直看着她脖子上挂着的那枚血玉。在他们都没发现时,那枚血玉已经渐渐变了颜色,更加的红了。

    赫连晟陪着木香走出帐篷,在踏出去的第一步,看见的第一眼时,她惊呆了。

    放眼望去,眼前尽是高低于不平,错落有致的山坡。

    坡上坡下,青草无边,绿意盎然,上面还分散着成片成片的桃花树。

    现在这个时节,树上的桃花,竟然开的灿烂娇艳,一阵阵暖风吹过,带来桃花的清香。

    坡底,也就是他们所在的地方,地势稍低洼了些。

    散布着大小不一的帐篷,每个帐篷前都架着火堆,上面挂着铜壶,一旁还有用泥巴垒砌的小土灶。

    木香看见严忠正在离开他们不远处的一个土灶边,拿着一把用芭蕉叶做的扇子,在那呼呼的扇着风。

    开满桃花的山野边,还有一些散落的农田。

    大多种的是玉米,还有一些山芋藤。绿油油的,长的很好。

    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流,从寨子中间穿过。

    溪水很浅,只没过脚踝,水流很缓慢,似慵懒,似闲逸。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寨子里的人,并不多,很多都是小娃,在各家的门口喧闹玩耍,更多的,都在小溪里嬉戏打闹。

    木香揉了揉眼睛,她该不是误入仙境了吧?

    这里的一切,美的像画似的。

    “夫君,你快告诉我,我是不是在做梦?怎么感觉那么不真实呢?”

    赫连晟倒是没她的感觉,他只是觉得这里的人,很朴实,很忠厚,也很简单。

    或许是与世隔绝,从无外人进入的原因,所以他们都保持着,人与人之间,最初的本性。

    出外捕猎,得到的食物,都是一起分享。

    小娃们一起打闹,若是有谁哭了,大人们也从不去过问,更不会偏帮,袒护孩子。

    傍晚,做好了晚饭,也不会在自己家里独享。

    而是端到门口,摆在由各个小桌拼接的长桌上,几十个小桌子摆成一条长龙。

    等到天黑时,大家升起篝火,喝着自家酿的果酒,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一起看着小娃们嬉闹成长。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这里男女的地位很平等。

    这也许是他们人口不多,没法分等极的原因。

    这里的女人,也会背上渔网,跟随丈夫出河捕鱼。男人们,在回家之后,也会适当的帮着女人一起做饭。

    就像此时严忠蹲在那熬粥,就一点都不显得突兀。

    因为不远处,也有个男的,正在熬着什么东西,还很友好的,跟严忠打招呼,并且教他,从哪个方向扇火最好。800

    赫连晟轻拥着她的腰,长叹一声,“这便是你最想要的平凡与安定是吗?”

    木香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是,好像也不全是,“我要是的平凡与安定,是不假,但这里的日子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偶尔住一下是可以的,住的时间久了,只怕都要忘了今夕是何年,那样的情形,才是最可怕的!”

    她又不是尼姑,不需要看透凡尘,再坠入世外桃源。

    外面的世界,虽然偶有凶险,偶能遇上艰险狡诈之人。

    但是,有挑战,才会有激,情,更能有拼搏下去的动力。若是真的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久了,所有的防备心,戒心,都会随之退化,想想都觉得后怕。

    赫连晟微笑着道:“这里没有被人发现,一旦有人知道了这里,只怕再想安宁,也不可能了,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安宁之地,不管是哪里,都一样。”

    “夫人,粥好了,”严忠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将粥熬煮好,端了过来。

    这里没有米饭,仅有的大米,还是赫连晟船上的。

    考虑她刚刚醒,身子还太虚。赫连晟就从这里买了只母鸡,宰了之后,炖了一锅鸡汤,一直在小灶上温着,只等她醒来就可以吃了。

    这里的人很少使钱,出去购买物品,大多是拿着东西去换。

    他们每年都会固定派几个人,驾着小船,去附近的镇子上淘换东西,如果有银子,自然就更方便了。

    赫连晟把罐子接了过来,严忠立马在帐篷前,摆了一张小桌,摆下一副碗筷,随后,就退到一边。

    木香揭开盖子,浓浓的鸡肉香,扑鼻而来。汤上的油也被舀了去,还洒着切的很细碎的小葱,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

    这汤是跟大米一起熬煮的,米粒浸透了鸡汤的鲜香,入口即化,好吃的不行。

    木香吃的停不下嘴,一边不忘夸赞严忠的厨艺,大有进步,另一边,又给赫连晟喂了些粥。

    即便他不说,她也知道,在她昏迷的这几日,他是如何渡过的。

    瞧瞧这满脸的胡茬,还有浓重的黑眼圈。

    用过饭,木香觉得恢复些体力了,便央求着赫连晟带去坡上走一走。

    赫连晟的本意,是想让她再休息一会的,但拗不过她的执意要求,只能带着她,踏青去了。

    爬上坡顶,视线豁然开朗。木香的心情也格外开朗,有了赫连晟在身边,不管身在何处,她都觉着安心,觉着踏实。

    “原来这村子就在怒江边上,肯定是因为到达这里的水路很曲折,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里。”

    赫连晟笑着道:“不错,眼前的这条河是怒江的支流,但是要到达这里,有九道弯,个个凶险,所以这里也叫九湾村,他们平常就在这附近捕鱼,不会去远的地方。”

    他俩站的位置,可以看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上,零零散散的遍布着大大小小十几艘船。

    他们用的渔网都不大,但每捞上来一网,都是满当当的,收获颇丰。

    “你说,等咱们老了,也到这儿来捕鱼种地,不受外界叨扰,好不好?”

    “好,你说如何便如何,”明知她只是说说而已,赫连晟还是依了她的话。

    令木香觉得十分惊奇的是,这里除了桃树,居然还有很多别的地方没有的果树。

    满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花,蜜蜂蝴蝶穿梭其中,嗡嗡的忙碌着。

    等到太阳快下山时,渔民们都回来了,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

    众人听说她醒了,女人们,不分老幼,都跑来看她,送了很多慰问品。

    属鱼虾最多,小娃们从山上采了野花,送给他。

    还有个梳着小辫的男娃,大约只有四五岁的年纪,不知从哪逮到一只火红色,似狐狸似狗,又似猫的小东西给她,说这是他们这里才有的物种,它没有名字,却极有灵性。

    等到众人都走了,木香把那小娃留下,两人一坐一蹲。

    她坐着,小娃蹲着。

    俩人就那么窝在帐篷外,看着还在瑟瑟发抖的小家伙。

    木香拍拍小娃儿的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你爹娘呢?”

    小娃长的虎头虎脑,模样憨厚可爱,甜甜的回她,“我叫旭儿,我爹娘都在家烧饭呢!”

    木香很夸张的点头,“哦,你叫旭儿,那这个小家伙又是从哪儿来的?难不成是你抓来的?可他还那么小,你抓了它,它爹娘想找它可怎么办呢?”

    “这不是我抓的,我骗他们,才说是抓的,其实是我捡的,嘿嘿,”他冲木香挤眉弄眼,说到最后,自个把自个逗乐了,咧着嘴笑的停不下来,露出一嘴洁白的奶牙。

    木香也被他模样逗乐了,只觉得他这小模样太可爱了。往常家里只有木朗,他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但长到七八岁的男娃,就不那么粉嫩嫩了,哪有这四五岁的男娃招人疼。

    旭儿戳了下小红毛的头,指给木香看,“它好像摔着腿了,我看见好大一只老鹰从它的窝里飞出来,它肯定是被它爹娘推下来的,不然的话,一定就被老鹰吃掉了。”

    “那照这样说,还是你救了它,是吗?”

    “那是自然,我可是它的救命恩人,姐姐,我把它送给你,它是红色的,肯定很吉利,”旭儿高兴的嘴角都快咧到天上去了。

    “呃,”木香笑的有些勉强了,有个红色,就是喜庆的意思了?

    旭儿忽然又站起来,“姐姐,我去给它找些吃的。”

    说完,也不等人家回答,就迈着小短腿,往他家的帐篷里跑去了。

    没过一会,又蹭蹭的跑回来,手里握着一小块烤过的鱼肉。

    “姐姐你看,这鱼是我娘刚烤好的呢,可香可香了。”

    木香正要说,它那么小,得喝奶,不能吃肉。

    就见着原本还蜷缩成一团的小狐狸,凭着味道,找了过去,在旭儿的小手边磨蹭着。

    旭儿高兴了,“姐姐你看,它会吃鱼肉呢,瞧它吃的多香。”

    哪是吃啊,简直是抢了。

    这小东西,只差没把旭儿的手舔个遍了。

    正巧,赫连晟从外面走回来,瞧见他俩蹲在那儿,好奇的问道:“你们在干嘛?”

    旭儿像献宝似的,把火红的小东西捧给他看,“大叔,你快看,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别看它小,饭量还不小,而且我姥姥说,带红色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

    木香在听到他的称呼时,嘴角狠狠抽了抽。

    龟毛的赫连将军,一定气死了。

    称呼她为姐姐,却喊她的相公为大叔,娃儿莫要太实诚哦!

    果然,赫连晟的脸色,在刹那间,变的僵硬,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叫我什么?”

    旭儿还举着火红的小东西,眨巴着大眼睛,一脸天真无邪,“大叔!”

    木香赶紧上前,对着在自家夫君陪上笑脸,“您老好几天没刮胡子了,难免会叫人认错,快去把胡子刮干净!”

    “真有那么显老吗?”赫连晟摸着下巴,一脸不解。他是不太在意年龄外表,可他在意跟木香站一起,人家把他们当成老少恋,明明他正当壮年呢!

    “不老,您哪会老呢,实在是源于您近日太操劳,把胡子刮掉好了,”木香推着他,亲自送他去刮胡子。

    要真说起来,男人刮胡子的模样,也很吸引人的。

    以前没机会看,现在时间充足,也不会她做饭,待会去蹭饭吃就好了。

    木香拿着一柄小刀,一块棉布,便拖着他去了小溪边。

    有几个妇人在溪边打水,是要回去做饭的。

    看见他俩手拉着手过来,又是羞涩,又是羡慕。

    银铃似的笑声,传遍了九湾村。

    两人挑了处不会防碍村民取水做饭的下游角落,赫连晟坐下之捕捞,熟练的对着水面,用小刀麻溜的刮着胡子。

    木香当然知道那样会很痛,一不留神,还会刮伤自己,要是有电动刮胡刀就好了,即便没有电动的,那也该有一个带手柄的简易剃须刀。

    关键是,这里弄不到真正薄如蝉翼的刀片,要是可以铸造成功,简直男性同志的神音哪!

    赫连晟专注的刮胡子,木香坐在一块岩石上,抽着下巴,定定的看着他。

    这样的画面,在旁人看来,是再和谐,再温馨不过的。

    但在安平钰看来,犹如戳他的心窝子,一刀一刀的戳。

    他也是刚刚才苏醒,脸色苍白如纸,身子也瘦了一圈,更单薄,更显的孤冷了。

    苗玉轩脸色比他好些,悄无声息的走到他身后,开着玩笑道:“你说要不然咱们一起合伙,把赫连晟绑了,坠上石头扔江里去,怎么样?”

    安平钰用一种很怪异的眼神看他,半天来了一句,“你打得过他吗?”

    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他俩都心知肚明。

    苗玉轩长叹道:“等船修好了,咱们也该离开这里了,好日子就快结束喽!”

    “你准备放他们离开?”安平钰知道他们此时身处陇西边境,如果苗玉轩不肯放人,至少他们不能轻易离开。

    再者,怒江上的天气,也很难琢磨,到底能不能走,还是个未知数。

    “都到了家门口,自然是要请他们进去坐坐的,而且他们的船也要补给,总不能就这样回去,你也是,到了小爷家门口,待客之道,小爷还是很懂的。”

    “你说的倒轻松,就怕赫连晟不会答应!”

    “他会答应的,”苗玉轩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光似沉似远。

    安平钰听出他话里有话,本想追问,但瞅见苗玉轩此刻的神情,想问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也罢,不管接下来如何,都不需要他了。

    太阳完全沉入山的那一边,村寨里升起了火堆。

    晚餐都摆上了,但这不是重点。

    寨子里突然多了这么多外人,还都是一堆俊男,除了跟赫连晟,人家是明摆着有娘子的,剩下的那几个,自然就是他们可以传情的对像了。

    于是乎,木香跟赫连晟,被老村长请到了上首座,其他的男宾,都被安排,坐成一排,而他们的对面,坐着十几个本地的漂亮姑娘。

    这场面,可太好看了。

    兴许是这里鲜少有外从的缘故,所以这里的姑娘,从最初的羞涩,到后来的放开,再到最后的无所顾及,吵着嚷着要跟他们喝酒。

    九湾村的酒,都是用当季的水果酿的,度数不高,喝着也不醉人,但再低的度数,也经不起姑娘们千杯不醉的酒量。

    众姑娘疼惜安平钰身子初好,一个劲的给他夹菜,当是鱼肉,鱼汤,就摆满了他面前的桌子。

    严忠虽然论起相貌不如那两位,但冷酷的气质,还是吸引了不少姑娘对她投橄榄枝。

    木香捂着胸口,戏虐他道:“严忠,你要不就留在这儿,当九湾村的女婿吧!你家王爷能你当证婚人,给你主婚。”

    严忠正被一个梳着四条小辫的姑娘死盯,看的脸红了,听到她的戏言,脸更红了,从从脸红到脖子,比那烤熟的虾子还要红。

    “夫人说笑了,属下至死也要效忠殿下,个人的事,从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他这样说,木香却不肯轻易放过他,因为在他说那番话时,对面四个辫子的小姑娘,眼眶都红了,罪孽啊!

    她拐了下赫连晟,“夫君,你也说说,部下也是人,他们为你卖命,虽是应该,但咱是体恤下属的主子,关心你的终身大事,也是应该的,只要是你看中了,或者留下,或者带走,全听你一句话,怎么样,够意思吧,快选!”

    她故意把声音说的很大,好让那姑娘听见,也让很多村民都听见了。

    一时间,围桌的人闹哄哄的,全都跟着起哄。

    严忠被他们这一闹,弄的更羞涩了,一个大男人,低着头,半天不敢抬头。

    苗玉轩是唯恐天下不乱,笑着、闹着、跟同桌的几个人拼酒,还不到半个时辰,就喝的眼睛花,坐也坐不稳。

    他身边的随从,将他扶起带走。

    说到这,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叫谷雨的丫头,真是命大,在江水里泡那么久,也没死,还被冲到九湾村的岸边,被村民救起。

    跟木香一样昏迷的两三天,也是刚刚才醒,被村民搀扶着坐在女宾席。

    溺了个水,她胆子似乎又小了很多,既不敢看自家主子,更不敢看木香,偶尔也有当地的年轻小伙,对她表示出好感,对她献殷勤。谁让苗玉轩挑起婢女来,都得按着选美的水准来,自然是十分漂亮的。

    但是她连头都不敢抬,好像坐在附近的都是洪水猛兽。

    赫连晟并不知晓在船上发生的事,否则别说她了,就连苗玉轩,此刻也不可能安然无恙的坐在这儿。

    旭儿的爷爷便是此地的村长,跟木香他们坐的很近。

    木香一直有很多疑问,说白了,就是爱管闲事。

    九湾村的人救了她的命,她这个人呢,又是属于那种,你对我好一分,我还你三分的人。

    想了想,先从房子说起,“老村长,请恕我直言,你们这儿风景这么好,土地资源也丰富,为什么不盖些结实稳固的房子,而非要住帐篷呢?”

    老村长为人很和善,笑起来,脸上的皱纹一道一道的,眼皮虽松散,但眼神秘很好,他摸着胡子,指着江水的方向,对她解释道:“住帐篷,是为了方便搬家,每年到了夏季,九道湾的河水就要上涨,涨厉害的时候,这一片山谷,都会被淹了,但是潮水褪去,这一片土地,又十分的肥沃,所以啊,每年到了汛期,我们全村都要搬去最高的山上去住,还是搭的帐篷,一来二去的,拆卸起来最方便,要是盖上在泥巴房,盖哪里都不合适,索性就一直住帐篷。”

    停了下,喝了口果酒,才又道:“我们瓦喇族人,生性淡泊,不讲究吃穿,也不讲究功名利禄,从古至今,我们族里的人,都没有踏出过这片土地,也没有人出去做官,或是经商,不是我们吃不得辛苦,经不得风浪,实在是本性所致,无所求,也就无所谓贫富。”

    被他这样一说,木香原先准备的一堆改良计划,都变的没有意义了。

    其实换个角度来想,他说的也对。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们满足于现状,没有觉得这样的日子过的很辛苦,这就够了,真是有钱难买我愿意啊!

    赫连晟忽然道:“你们无所求,这不假,但你们却无法阻挡侵略者的步伐,你们这里并非孤岛,通往外界的路,也不是只有一条,之所以安宁到今天,不过是因为没有被发现,一旦被发现,你清楚后果会是怎样!”

    他不是在威胁,他只是阐述事实而已。

    九湾村资源丰富,陇西那些大地方,大部族,若是看见了,能不眼红吗?

    就算他们不来抢,难保附近或是离的较近的村子,不来抢占他们的地盘。

    老村长忽然就不说话了,皱眉思索。

    “爷爷,吃烤鱼,”旭儿拿着烤的黑乎乎的一条鱼,递到他面前,并且炫耀的说,这是他自己烤的。

    老村长接过来,满脸都是欣慰的笑容,“谢谢我家旭儿,真乖,快到你娘亲那儿去吧!”

    不等旭儿过去,旭儿的娘,一个朴实耿直的妇人,就走了过来,“旭儿别闹,跟娘腌鱼去,乘着新鲜得赶紧腌,否则变了味,旭儿就不喜欢吃了。”

    “哦,那我们赶紧去吧,娘腌的鱼,最好吃了,”旭儿扔掉木棍,转身就要去牵他娘。

    木香出声叫住他们,“大嫂,这鱼是你腌的吗?感觉这些都是放了有一个月以上,但肉质还是很鲜嫩,也很软,入口就化了,连鱼刺都没有,我在京城,可从没吃过这么特别的鱼肉。”

    旭儿娘见她问起,不仅不避讳,反而大大方方的跟她说上了。

    “我们这儿的鱼,都是这样腌的,我们这儿的山上产的一种香草,抹在鱼上之后,鱼肉就化了,很容易入味,再裹上一层用粗盐巴跟红辣椒做的酱,腌好了以后,再风干,搁一年都没事,等到天热的时候,我们这儿还兴做一种臭鱼,外面的人闻不惯,但我们这儿的可喜欢吃了,闻着臭,吃着香,夫人,您要不要尝尝?”

    好客的人便是如此,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迫不及待的要拿出来跟人分享。

    “臭鱼?那非得尝尝不可,”木香本来没什么食欲的,但一听见臭鱼这两个词,瞬间食欲大增。真是怪了,对香喷喷的食物没兴趣,反而一想到以前吃过的臭豆腐,简直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哎,那你们稍等,我这就去取一坛子我家腌的臭鱼来。”

    旭儿娘小腿跑的可快了,另外也有几个妇人,献宝似的,也各自回家拿了自家的臭鱼。

    等到火堆上架起十几条臭鱼时,安平钰再也坐不住了,捏着鼻子就要起身离开。

    唯有赫连晟一帮子人,淡定的坐着一动不动,好像都没闻见到似的,也难怪他们能 淡定,跟着木香什么没见过,什么没吃过。

    老村长对他们的表现很满意,赶忙叫了儿媳妇,把鱼肉做好了再端上来。

    这臭鱼的做法,其实跟平常的烤鱼没什么差别,但是在洒上他们这儿独有的香料之后,那香味别提有多带劲了。

    就连赫连晟眉梢也慢慢的挑高,似乎闻起来,也不像臭豆腐似的,臭味那么重,那是真正的臭,而这个臭鱼里头,隐约带着一股酱香。

    老村长给他们讲解道:“我们这儿每年秋天都会腌一种大酱,都是用半人高的坛子腌,等到酱吃完了,那酱缸就用来腌臭鱼,每年都是如此,一季酱,一季臭鱼,日子过的虽然清苦,但是自在,不争不闹,和和美美,日子就在日出日落里头,慢慢过去了。”

    他说的虽不错,但木香还是比较同意赫连晟的观点,“老村长,你们的村子要想永保平安,肯定要壮大自己的实力,男丁要学会使刀剑,学些拳脚功夫,即可防身,也可防范贼人,至于这房子,虽然来回搬迁方便,但是总归还是要有一个稳定的家,我猜想,你们这儿的人,肯定不会烧砖瓦,其实砖瓦房子最牢固,你们把在房子盖在稍高一点的地点,夏季在村子周围搭高堤坝,或者将这一片河滩周围建起堤坝,这样一来,就可以防止洪水涌上村庄。”

    旭儿爹娘一直就在不远处默默的听着,手里不时翻着烤鱼。

    “这一条也好了,夫人,给您尝尝,”旭儿爹也是个憨厚老实的男人,他用盘子盛着一只烤成金黄色的鱼,端过来,递给木香。

    送完了吃食,却不愿离去,支吾着说道:“别的我都不敢想,只有一点,我想让旭儿认字,我们村没有人识字,每回去外面换东西,那些狡猾的商人,就喜欢克扣我们的称,那称上写的几斤几两,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店主知道我们不识字,都不晓得占了我们多少的便宜。”

    老村长听不得这样的话,“儿啊,莫要跟人争辩胜负,得饶人处且饶人,咱们的鱼,都是自己捕的,无所谓吃亏在占便宜,这些都不重要。”

    旭儿爹其实还是有些不服气的,他毕竟年轻,心思跟老村长没法比。

    “他爹,别说了,”旭儿娘对他瞪了瞪眼,不让他再继续说下去。

    木香看了看村里其他人的表情,笑不出来了,“识文断字不是什么坏事,在给小娃识字,这是很多做长辈最期望的事,虽然这是你们村子里的事,但你们救过我们一命,我这样说吧,你们村子腌的臭鱼,如果能卖出去,肯定受欢迎,我也可以帮你们把臭鱼卖掉,想换银子还是物品,都可以提出来,只要是需要的,都可以换,您看如何?”

    老村长本来都快没精打采了,忽然又来了精神,“这位夫人是要包下我们这儿的臭鱼?还是全部都要?”

    木香笑道:“自然是全要,这样,你们可以在一年里头定下日子,按着怒江上的气候,决定在什么时候交易,至于交易的地点,也可以是你们选,在江上,或者在怒江边的集市都可以,但是有一条,以后不管谁跟你们要,都不可以再卖给别人,我也会给你们适当的价格,不会让你们吃亏。”

    等她话一说完,长桌上的村民,都停下了吃饭的动作,眼睛直直的看着她。

    其实从本心来说,他们不会希望日子越过越差,他们虽然知足,满足于现状,但也不排斥过上好一些的日子,这就是人性。

    “娘,什么是识字,”旭儿用稚嫩的声音问道。

    他这样一问,让老村长满眼泪花。孩子的天性,也有求知的渴望,他们也年长的老人,更渴望新鲜的知识。

    老村长猛抽了口烟,最终还是点了头,“我老了,好些事都跟不上年轻人的想法,以后这村里的事,还是交给年轻人去管,你们商量着办吧!”

    他的确是老了,想法还是一百年前的老套路,跟不上现在的发展形式。

    村里人见他终于放话了,面上没有表现出什么,但心里还是很期待的。

    “旭儿过来,”木香冲着旭儿招招手,拿着一截烧过的木棍,在地上比划,“旭儿看,这是数字,用来计数的,也是最简单的,我画在这里,你们想学的话,就照着这个念,好不好?”

    旭儿窝在她脚边,盯着地上的字,看的目不转睛,“这是多少呢?”

    “从一到十,你看,它是这样的,”木香拿出木棍,按着数字,摆上相应的数量,“从十再往上,只要加一就可以了,等你熟悉了这些,明日我再教你加减好不?”

    ------题外话------

    三十点,轻烟是个勤奋的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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