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缘分
推荐阅读:
雾仙子和为她换皮的那个穷凶极恶的女人一起狼哭鬼嚎了一上午,才停住了对大家耳朵的折磨,一个个精神紧张的终于放松下来,瘫软在椅子上,连动也不想动了。
只有夜钟离体贴的把夫人抱在自己的房间里进行太阳穴,腰部等全身按摩。
“夫人真是辛苦了。”
千寻舒服的哼哼唧唧:“还行,就是嚎的我脑门疼。”
千寻快要睡着时瞟到他沉思的侧脸,又清醒了过来:“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
“一件好事,一件坏事。”
“先来说说坏事吧。”
“夫人还记得洛天说过的他叔叔眉毛上有一颗黑痣吗?”
千寻一激灵,翻了个身,坐了起来,望着他有些沉重的脸,问道:“难道当年给雾仙子送冰蝉的人是他?”
“很有可能,我一早就怀疑这事与洛家有关,你想这么巧那一年洛家家主洛秦病死,洛奇继承家主之位,洛天便失踪了,夜家被灭门之后,洛家一个月的时间迅速强大起来,一跃成为第一隐士家族,这不是很可疑吗?”
“那你之前没派人查过?就没有找到任何证据?”以他以前的心性,如果洛家有嫌疑,早就找到证据灭口了。
“没有,洛奇为人和善,是个老好人,在隐士家族中的风评很好,而且这些年他扮演弱者的角色,一直悔恨大哥的亲生子走丢了,让大家帮忙寻找,更获得了大家的认可,所以我每次查到的结果就是当年的事完全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自从那天洛天说他的眉毛上也有一颗黑痣的时候,我的疑惑又出来了,仔细的询问了洛天这些年的行踪,才知道,他是这些年一直被人追杀,所以才躲进了死牢的,我更加确定洛奇一直带着伪善的面目,当年的事一定和他有关,所以我想亲自去半壁崖寻找证据。”
“隐士家族的势力都在半壁崖,洛奇的老好人形象又深入人心,会不会很危险啊?”
“放心吧,我有办法让他露出马脚,只是…”
“只是担心我?”
“这里的事情我都安排好了,你这些天乖乖的在这里等着我回来,不要一个人去找魔域之花让我担心,我们也不差这几天。”
在千寻再三承诺自己不会单独行动之后,夜钟离才放下心来。
“那好事是什么?”千寻继续躺下来,接受他的按摩。
“派去东大陆的人联系上了。”
“真的。”可怜的千寻刚躺下去,又咕噜一下坐了起来:“这么说我们有可能找到双生果。”
“据可靠关系,皇室里存有三枚双生果。”
“那皇室的东西,他们会给我们吗?”
“我已经给花伯伯传信,他一直想把家业开到东大陆上,这次让他亲自前去查看,应该没问题,放心吧。”
一时间,屋里静静地时光流淌,两个人都在不约而同的想象着属于他们的孩子该是什么样子?
第二天,千寻就以这里天气太冷,不利于伤口恢复为由,无比诚恳的劝雾仙子回到沐云去休养,这样等她两个月后恢复好了,她们也差不多找到魔域之花了,回到沐云进行第二次换皮,这样可以用麻拂散,不会这么疼了。
雾仙子绝不相信千寻这么好心,直到几天之后,她回到沐云之后才知道,夜钟离找到了那个眉毛上有黑痣的人,需要她辨认,她才咬牙切齿的把沐千寻给骂了好多遍,要知道,她可是吞了大批的补药希望自己的伤口好的快一些,希望在路上能舒服一些,就这还是忍着剧痛坐的马车回的沐云。
夜钟离第二天要走得时候,情公子笑的那是一个春风荡漾,如花绽放,幽幽的眼神盯着夜钟离,好像他前脚走,后脚就会给他戴上绿帽子。
夜钟离冷嗖嗖的眼神立马把他射成一个筛子,情公子不为所动,他又不是吓大的。
独狐印忍不住的道:“留着这样一条虎狼,你还真敢走?”
夜钟离凉凉的道:“我夫人不喜欢虎狼,只喜欢我,我是相信她!”平常有闲情的时候,偶尔吃点小醋不禁有利于身心健康,而且促进夫妻和谐,但是关键时刻,还是以大局为重,夫妻之间如果连这点信任都没有,又如何能承担起这爱之一字。
情公子在这里根基深厚,这样势力庞大又免费的保镖为何不用?
所以国师大人十分放心的带着洛天和杀琴兮走了。
杀琴兮走之前,千寻到底找了个机会跟她把心里的疙瘩给解开了,她不管会不会成为三皇兄的妃子,但是也是皇兄心仪的女子,还怀着他的孩子,光看那些他询问的书信一天好几封,要是不是对夜钟离办事比较放心,他早恨不得自己插着翅膀飞过来了吧。
怀孕的前几个月比较危险,千寻派落霞跟着她好好照顾。
按照主子临走时的吩咐,夜梦美其名曰要照顾夫人为由,搬进了千寻的房间,睡在了外室,千寻知道这是夜钟离干出来的好事只是撇了撇嘴,到是没什么意见,但是情公子总是感觉自己的后背凉飕飕的,尤其是和千寻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或者哪怕给她说一句话,那小丫头的刀子般的小眼神跟他主子一样恨不得把他戳出几百个窟窿。
这还是好的,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她去厨房去给千寻端热粥,他只不过趁机给她夹了一些菜而已,正巧被又折回来的人看见了,那脸立马就垮了下来。
从此之后,管家就给他单开了一个灶,粗茶淡饭,就差没有吃糠了,喝个茶,洗个澡也要自己烧水,从夜夜歌调过来一个丫鬟吧,那丫鬟的衣食住行还要另外付费,一天一千两银子,靠,这么多钱供奉老佛爷也够了!
偏偏这山庄里的丫鬟小厮都给他眼色看,这辈子他哪里受过这样的窝囊气,你说什么?受不了就走,呵,他好不容易天天能见到自己心仪的女人,可舍不得走。
更可况这绝对是夜钟离吩咐好的,既然这样,他就更不能被他激走了,靠,他吩咐小丫鬟天天把夜钟离的祖宗骂上几百遍,有时候不解恨,自己也骂上两句。
那个管家是本地人,从出生就在这里,祖上也是沐云,是被同宗的人连累发配到这的,也可以说对这里是了如指掌了,经过他的介绍,千寻才了解到这汤大的北海原来也是有个土皇帝的,要不然这么多人,包括被发配进来的犯人,穷凶极恶的人这么难管的聚一块,早就乱成一套了。
以现在看来,这北海的秩序好的很,想必那个土皇帝也很有能耐吧!
在梅雪山庄呆了两天,千寻实在是憋不住了,夜钟离走时吩咐她,不可单独行动,那她总不能天天无所事事吧,去街上走走,去茶水酒楼听个评书什么的,说不定就能有意外的收获。
这天,她和夜梦,独狐印去街上溜达去了,情公子溜溜的在后面跟着,当然不是自愿的,是被夜梦那丫头硬给挤到后面去的。
“啧啧啧。”独狐印发出一声感叹。
千寻和夜梦不由自主的看向他,他那直溜溜的眼珠都快要掉出来了,顺着他的眼睛看过去,两个人也呆了一呆。
在北海这么冷的地方,每个人不是被冻得脸红鼻子青,也是缩着身子像一只刺猬,而眼前的那个女子,明媚艳丽的像天边的一抹白云,白色的大裘,里面也是白色的衣衫,怀里抱着一个纯白的雪狐,那乌溜溜的灵动的大眼睛像极了它的主人,女子全身都洋溢着一种幸福快乐,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走着,明晃晃的笑容让日光都黯然了颜色,周围的人似乎也受到她的感染,顿时连空气都欢快的流动起来。
连夜梦这样挑剔的人都忍不住赞道:“好一个有灵气的女子!”
独狐印摸着下巴,眼巴巴的就朝着她过来的方向冲了过去,千寻都没有来得及拉他,就看到他直接撞上了人家娇小的身子。
夜梦无限的感叹:“这厮是故意的要去揩人家的油吧!”
“姑娘,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夜梦和千寻齐齐轻咳了一声,这货大白天的说瞎话,太不知廉耻了,我们都不认识他。
那姑娘并不计较,清脆的声音似山涧的清泉叮咚悦耳:“没关系。”
独狐印瞧着人家走远的身影闪过一丝狡猾,掂了掂手中的银袋,还没有揣进衣兜里,就被凶巴巴的夜梦给夺了去。
狠狠地瞪他一眼,显然这人群里也不适合教训他,要不然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夜梦想在去找那姑娘,已经不见了人影。
千寻道:“这姑娘是北海人,看这装扮长相一定来历不凡,一会见到她,还是还给人家吧。”
独狐印顿时笑的跟尾巴花似得:“我来还,我来还,我本来也没打算要拿人家东西的,一时顺手了,嘿嘿。”
千寻和夜梦一脚踹过去,这厮故意的偷人家东西就是为了和人家搭讪吧!
夜梦一针见血,戳他心窝:“男人真是没有一个好东西,见异思迁,慕容小姐真是瞎了眼,才看上你为你伤心。”
独狐印一听慕容梨尚的名字,立马浮现出那天她哭着跑走时那伤心的眼神,心里又是像被撕裂了一样一阵钝痛,千寻和夜梦对望一眼,怎么感觉这厮失魂落魄,跟失恋似得,莫非是此时才发现了自己的真心,后悔了?
切,后悔活该,早干吗去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又来到了上次来过的那个茶肆,说书先生正唾沫星子漫天飞,千寻几个人寻了一个角落里坐下。
刚端起一杯茶,还没咽下去,就听说书先生话锋一转,竟然说的是她,夜钟离以及情公子之间的三角恋,一口茶差点没有喷出来。
而且在里面她和情公子居然是一对,夜钟离是插足的第三者,于是在北海人的眼里,这沐云国国人崇拜的国师大人竟然成了强抢民女,人人得而诛之的恶人。
三人齐齐用杀人的眼光看向情公子,除了这厮瞎编乱造传出去的之外,还会有别人?
情公子心虚的摸摸鼻子:“娱乐而已,大家不要放在心上。”
三个人哼了一声,回去一定要把他的衣服,包裹什么的都给扔出去,住着别人的,吃着别人的,居然还编排别人的不是,典型的农夫与蛇。
“说书先生,打断一下。”一个娇脆脆的声音响起,是刚才在大街上碰面的那个女子。
老板一看是她出声,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眯眯的毕恭毕敬的道:“小姐,你想说什么?”果然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子。
“我想知道最后那公主到底嫁给谁了?”
说书先生用无限哀怨,又无限可惜的语调道:“自然是嫁给国师了。”
“可是,我觉得如果她和情公子是真心相爱的话,就不应该嫁给他,即使是被迫,她为什么不和相爱的人一起殉情呢,既然现实中不能相爱,那么就黄泉路上一起作伴啊。”
老板忙急着道:“哎呦喂,我的小姐,你太小了,还不懂这情情爱爱的,死哪有这么简单,俗话不是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吗?”
她不以为然:“如果是我,就选择殉情,不求委屈求全,但求轰轰烈烈。”
她的这一番言行掷地有声,引起了众人的热烈讨论,尤其是着茶肆里都是女子居多。
千寻也被她这一番意外之词给惊了惊,看起来如雪一般纯洁的女子,没有任何杂质,却没想到是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
情公子重瞳一闪,也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闪过一片激赏。
老板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说书先生看着他,也不知道这下面还要不要继续?
女子站起来道:“这样的故事不听也罢。”说着就要从腰上拿钱袋,手触到空空的地方,顿时一僵,大惊失色的道:“我的银袋怎么不见了?”
老板也是一惊:“是不是掉了。”朝那些伙计使个眼色:“小二,快去房间各个地方帮小姐找找。”那意思很明显,不好意思说被店里的人给偷去了,以免影响了他的生意,借着在地上找的名誉,正好也可以把在座的人都给扫一遍。
好几个伙计开始四下里寻找,不光是在地上,更是连人都不放过。
那女子犹豫了片刻道:“不然算了吧,也可能是我在路上丢了呢。”
老板表现的机会来了,怎肯放过:“小姐莫急,稍等片刻。”
千寻看了看罪魁祸首独狐印,那家伙立马把头底下,她在桌子底下踢了一下夜梦,又看了看情公子,他到是不紧张,优哉游哉的品着茶。
伙计们搜寻到她们这桌的时候,一声惊呼:“老板找到了,看是不是小姐的?”
还没等老板答话,夜梦就上前夺过来,嚷嚷起来:“大胆,这明明是我家公子的银袋,怎么能说是你家小姐的呢?”说着要蹲下来给情公子系在腰上。
情公子闪过一抹深思,也不管她,随即低低的笑了起来,这丫头是看他诬陷她主子,急着给她主子报仇呢。
那女子走过来,她身后的丫头一把把她手中的钱袋夺过来:“这明明是我家小姐的,这上面的牡丹还是小姐亲自绣上去的,难道你家公子还用牡丹不成,让大家说说,这可能吗?”
那丫头洋洋得意的解说,并没有等来预料中的大家的哄笑,一眼望去,茶肆里的无论男的女的,就连那快要掉光牙的说书先生都痴傻的望着情公子,迷失在他那一颦一笑里拔不出来。
他们何时见过这样魅惑风流,倾城绝代的男人,谁又会相信这样的一个男子会去和一个女子争一个银袋。
夜梦轻咳了声,这种情况也出乎她的意料了,根据她的做法,以这位女子的背景,他偷了人家的银袋,不是直接拉去见官吗?
看样子她太小看他的魅力了,瞧把这些人迷得三荤五素的。
夜梦装作大吃一惊:“哎呀,公子,她不说我还真的没有注意,这好像真的不是你的银袋,我们的那个银袋上面是一朵孤芳自赏的牡丹。”
那丫鬟明显松了一口气:“我就说嘛,这是我家小姐的,怎么会落到你家公子身上。”
千寻瞟了瞟那女子看见情公子的第一眼,眼眸一亮,想必在北海这样的地方,也没有见过这样自成风华的男子,一抹淡淡的粉红娇羞悄悄地爬上脸颊,微低着头,但是不丝毫掩饰自己的爱慕之情。
千寻从那女子身上摘下一个银袋,道:“或许是刚才在来的路上碰到过,弄错了吧,你看这是不是公子的。”
情公子眨了眨眼睛,不愧是天下第一神偷,居然从他身上拿走了银袋,他却没有感觉。
那女子也吃惊的看着自己的腰带间不知何时挂了个银袋?
夜梦抢着道:“对对,这才是我家公子的。”众人也没有看清上面是不是一朵牡丹,就被夜梦揣进了衣兜里。
千寻笑着道:“也许这也是一场缘分,不知小姐愿意坐下来和我们成为朋友吗?”
哗啦一声,好多男人女人都羡慕的看向这里。
那女子也明眸一亮,清脆的声音加了一点娇柔:“好啊,这位姐姐,我叫明阳。”
“我叫千寻,这是我兄长用情。”
情公子淡淡的戳了口茶,对她点了点头。
她高兴的道:“那我以后就叫你寻姐姐吧。”
“好啊。”
“刚才真是抱歉,都是小碗这个丫头太冲动了,差点冤枉了情,哥哥,呃,这位哥哥。”说着别扭的又红了脸。
这名字取得真是太巧了,情哥哥,不错,千寻都在心里为自己突然灵光一现的智慧叫好了。
小碗是个灵力的丫头,看见她家小姐这样,也心中明白了什么意思,连连向情道歉。
情公子倾城的脸有些崩溃,站起来道:“我去方便一下。”晃悠悠的出了茶肆。
明阳闪过一丝失望,不过一瞬又露出明媚的笑容,似乎永远也不知道忧愁是什么。
千寻眼睛一闪,染上笑意:“我兄长就是有些冷漠,其实熟了才知道这些都是纸老虎,不用理他,我们喝茶。”千寻主动地给她斟上茶。
她笑道:“寻姐姐似乎不是本地人吧。”
“是啊,我来自白狄,是我夫君要来这里做些生意,所以才跟着过来的。”她没敢说她来自沐云,要不然,会惹起更多的问题和麻烦,估计全场的人都要问,你见没见过那国师大人,有没有见过公主?那样的话,她还不如一头撞死。
“哦,姐姐这样美丽的女子,夫君一定也是不一般的人吧?”
千寻也不谦虚:“那当然,不过明阳将来也会找到一个好夫君的。”
那明阳笑的低下头:“我觉得也会。”
千寻也忍不住笑起来,真是个可爱的女孩:“要不要去我梅雪山庄去做客?”她眼中闪过一丝狡诈,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情公子估计会方便到家里去了,既然这样,她就来创造机会好了,这个女子她喜欢!
------题外话------
情公子的艳遇来了,要不要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