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婚事
大明朝之大泼才 | 作者:稷下伪学仕 | 更新时间:2016-10-28 18: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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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不是我的!”
“哼!当然不是你的,以你的住处吃穿来看,远远不配拥有!”
李相之有些动怒了。顿时站起身来直面那女子,那女子个子不高,矮了李相之一个头,见李相之动作,却只是微微惊异,但却并无更多戒备,甚至看李相之如同死人一般。
李相之脸色平静却是冷冷的道:“恐怕是姑娘是误会了,这些钱财不是我带回来的。当然更不是我的,但即使不是我的钱财,恐怕也未必是姑娘的钱财。”
那女子双目微微一眯:“的确不是我的钱财。”
李相之淡淡的道:“也的确不是我的钱,在下有一好友家中有难,今早出门顺手而获,既然来此,就请姑娘提了钱财就走吧,在下就不送了。”
“你这人倒是好笑,就不问问这是谁的钱?也问问我是否相信你所说的,就不担心我一剑杀了你?”
“谁的钱我不在乎,天下钱财多的是,我若是一一在乎谁属,那岂不是要累死?我也相信姑娘并非嗜杀之人,我只不过是平头老百姓,姑娘何必与我为难?”
“你怎么知道我非嗜杀之人?”
“如此多的钱财,少则五百两银锭,看姑娘神情但却不在意区区钱财,一个不贪财之人,怎会嗜杀?”
那女子沉默片刻不置可否,但能在受伤之下追着古今通到此地,说明这女子还是有些在意这钱财去向的。只是李相之也不点明白那女子如今的处境。
“我杀你如屠猪狗,今日暂且饶了你,若是外头听到些许风声,回头杀你不迟。”
李相之听了这话,顿时心安了大半,道:“女侠放心,这血腥钱财,我比你还怕风言风语,自当守口如瓶。”
“如此最好!”
那女子右手执剑,左手微探欲要提起钱财,提到一半顿时一声轻哼,居然没能提动,李相之想想也是,这黄金白银加起来也有**斤重,她这小小的身躯也要掂量掂量,想到此处,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果然问题所在李相之立即知晓了,那女子还剑入鞘,右手熟练的提起包裹,背在右肩,然后一转出门,双腿微微一曲,轻轻一纵,竟飞出墙去。
“轻……轻功?”李相之顿时惊呼。
望着漆黑的夜色,李相之无比艳羡的收回目光,此时暗忖:“妈的,古代人真有轻功啊?要是自己也有这种高来高去的的本事,那日后窃玉偷香不在话下了。”
“这女人估计是伤在左臂了。”
不多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李相之思路。
门开之际,古今通陡然见李相之右肩衣领染红了一片,顿时骇人道:“兄长……你……你颈上的血哪里来的?”
李相之轻轻摸了摸,没好气的道:“还不是被你害的。”
“我?”
“刚才来一女贼,一进门就想杀我,说我拿了她的钱财。”
“啊?竟有此事?”古今通惊道。
“你不是说你回来之时,那批人都死光了么?怎么还被人尾随了?”
“我……我也不甚清楚,早上天色尚灰,我又心中慌乱,没想到让兄长受此无妄之灾,我真是罪过了。”
“算了,算了,这样也好,钱被提走了,也省心了。”
古今通顿时喜道:“正是,正是,钱在手上,我是片刻不得安宁,如今只觉得一身轻松,也要多亏那女侠了。”
“呸!那女贼刺了我一剑,你还要感谢她?”
“不是,不是,小弟不是这个意思。兄长稍等,我去取草药止血。”
李相之捂着脖子,估计伤的不深,血流了一阵后,伤口便凝住血液不再流动了。
苏宅大门敞开,李相之怯怯的畏缩着身体入内,由此怯胆源于苏同叔。
李相之畏惧苏同叔也不过是因为害怕苏同叔考他经论罢了。
“小侄见过苏伯父、苏伯母!”
“相之快坐。不须多礼。”苏唐氏巧笑倩兮的让李相之入座。
李相之察言观色见苏同叔与苏唐氏今天心情不差,顿时也没那么拘谨了。
苏同叔品了口香茶道:“今日才闻你与吴中学子比试一事,虽不以经论词赋为校,但也可为你等之才学为佐证。我等贫寒子弟对琴棋书画尚有或缺,也是常事,你不及吴中学子尚有可原。不过,你既然诗词有些小成,那经论就不要耽误了,科举大有可为啊。”
“是,小侄谨记伯父教诲,今后必定勤学诗书,攻考科举。”
苏唐氏不待见这样的话题,忙道:“读书是一辈子的事儿,读书固然重要,但家室也一样。古人有言:成家立业。男儿成家在前,立业在后。这事儿可不能耽误了。”
苏同叔也没反驳,像是默然了一般。
李相之道:“伯母所言甚是,只是奈何小侄如今一事无成,朝夕不保。再等上一些时日,必定风风光光前来下聘。”
李相之或许说的是实情,过不久自己就应该有钱了,他是这么认为,但苏同叔和苏唐氏可就不这么认为了。
苏唐氏道:“伯母也是过来人,你们读书人满脑子的之乎者也。这赚钱养家的本事实是不足。”
苏同叔顿时眉头蹙,略微不满,被苏唐氏撇了一眼,也就没说什么。
“你现在在苏州也租了住处,不若先将婚事办了再说吧。”
“啊?”李相之微微愕然,也有些佩服苏唐氏,对她来说这可是赔本的买卖,李相之一个穷鬼,还急着想将女人嫁出。顿时李相之想到一个可能:莫非苏明月奇丑无比?还是有什么隐疾?
李相之顿时冷汗夹背。“呃,这个伯母啊,最近倒是卖画赚了点小钱,但若是马上将明月迎娶过门,我怕明月受苦!”
“古人言: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婚约在身这有什么办法呢?再过月余明月也就实实十八了,不能耽搁了。我这还有些私钱,大不了再卖几亩田地凑够三四十两总有……”
李相之有些羞愧,取老婆一分钱没出,自己的丈母娘倒是七拼八凑的给他置办家具酒席。苏同叔顿时脸色就垮下来了,婉声道:“夫人……不如依相之之言再等一段时间?我们家也没多少余钱!”
“等?亏你还是书香门第。再晚就晚婚了,你就不怕招惹耻笑?”
明代女子婚龄一般是13到16岁,法律更规定了14岁婚龄,苏明月14岁时许了李相之,谁知道李相之家庭变故三年守孝去了,这婚事也就被迫耽搁下来了。女子二八正直青春,但二九那就是晚婚了,不是女方出不起嫁妆,就是女儿长的丑或者各式毛病的。
苏明月再过月余正好二九年华,再不结婚,那可就说不过去了,毕竟是书香门第,涉及面子问题,那都是大事。
苏家之人并不嫌贫爱富,但毕竟都是书香传世,虽然现在落魄了,但也要面子,婚礼还是要办的风光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