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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巅峰情

楚汉骄雄的青春期 | 作者:明若君心 | 更新时间:2017-09-06 17: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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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卦!八卦!

  大泽乡掀起了今年的第一场盛世大风暴,刘晓邦和高乐乐手牵着手甜甜蜜蜜的一路走了进来,马车里装满了带来的礼物,远远的,欢呼声已经响彻在这个平静的乡下小地方。

  盼了一个冬季的孩子们更是飞奔着扑了上来,带着乡村的质朴和欢声笑语,天真的童音将远道而来的两个人围在中间。

  “晓邦哥哥原来喜欢乐乐姐姐啊!”

  “你们看晓邦哥哥从来没有笑得像现在这样幸福过!”

  “原来传说的一直都是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晓邦哥哥受伤的时候,都是乐乐姐姐在照顾呢!”

  “这种是不是叫患难见真情啊!”

  “乐乐姐姐以前与晓帮哥哥是同学,是不是先暗恋了晓邦哥哥啊!”

  “肯定是的,晓邦哥哥是天下第一神医,在坤明学堂是最受欢迎的公子呢!”

  “乐乐姐姐也是侠女。打遍天下无敌手呢!”

  “如果他们俩以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将是多好地事情啊!”

  “我会祝福他们地。会向菩萨祈福他们天长地久!”

  “……”

  孩子们红扑扑地脸上。溢满了天真地笑容。你一句我一句地对话羞得高乐乐抬不起头来。她是很早就对刘晓邦一见倾心了吗?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这里是非常落后地小村落。有歪歪斜斜地小石头砌成地石屋。也有新搭建地木屋。孩子们地身上地衣衫虽然很旧。但都是干干净净地。有学校地先生过来向刘晓邦致谢。他们到一边去谈论最近地事情。

  分了带来的礼物后,高乐乐和孩子们玩成一团,她似乎特别容易亲近她们,可能是因为她也是孤儿的原因,所以很容易走近他们的心。

  山上的空气格外清新,她深深的呼吸着,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宁静,仿佛又回到了以前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日子,那时候,院长会带些好心人捐助地礼物给他们,而她,因为读书期间,与项祖儿特别要好,项祖儿是富家千金,总是找些这样的那样的理由救助他们,而现在,项祖儿应该已经回到了现代了,还是做回项家的千金大小姐了,也已经是萧雨的女朋友或是老婆了吧!

  一想到这些,她的嘴角露出了久违的笑意,好像一切又都变好起来了呢。

  “乐乐姐姐,你能帮帮我吗?”

  一人稚嫩的童音响在耳边,一个非常可爱的十岁左右地小女孩,她晃着小小的沾满泥土的手在她的眼前。

  “好啊!小妹妹想姐姐怎么帮你呢?”高乐乐看着她甜甜的笑容,梨窝浅笑,很是招人喜爱。

  小姑娘拉着她的手,“我们去山顶采药材可好?”

  “好啊!”高乐乐牵着她的手向山上走去。“今天不用上课吗?为什么要上山去采集药材啊?”

  “如果我告诉你了,可不能告诉晓邦哥哥和先生啊!”她神神秘秘的说道。

  “喔……”高乐乐不解的眨了眨了眼睛,有什么事令这个小丫头不上课一定要去采药材呢!

  “乐乐姐姐,你答答应嘛!”她皱着眉,像是下了好大的决心似地。

  高乐乐低下身子,摸着她尖瘦的下巴,长期的营养不良令她们都非常地瘦小,但眉宇间却散出来一英气。“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小天!”她是否感受到了高乐乐的怜惜,轻轻地说。

  “那小天告诉姐姐,为什么一定要今天去采药材呢?”高乐乐哄着她。“别的小朋友玩了之后都会回学堂去上课呢!”

  “因为……”小天怯怯地望了望她,不一言的向山上走去。如果高乐乐不愿意帮她,她也会自己去,而且是非去不可。

  高乐乐叹了一口气,好倔地小家伙,跟在了她的身后,逃课,她可从来都不敢,因为她一直是学校支柱的对象,如果勤学分一旦出现问题,不但得不到补助,反而会遭受资助人的撤资。所以她一直是个生长在红旗下的三好学生,反倒是项祖儿,经常迟到早退,和其他的千金小姐们一块儿去玩得不亦乐乎,反正她父亲是校长的世交,她怎么样玩也不会被批评的。

  可是,这个小天不像是项祖儿那种含着金汤匙的千金大小姐啊,为什么?她不由得对这个“一去不回头”的小丫头多了几分想要追究真相的想法。

  小小的身躯蹲在地上,在丛林里寻找着各式各样的药材,高乐乐虽然在药铺里帮了很久的忙,可那些都是已经晒干了的中药材,对这些还生长在泥土里的小禾苗,也是分不清楚哪些是药材哪些是草啊。

  小天将拔起来的药材放进衣襟里,沾着清新的泥土气味的药材散在周围,高乐乐掰下几条树枝编成一个篮子,将她采摘的药材都放了进去,看着她专心致志的将每一苗药材拔起来,然后小心翼翼的再放进篮子里,“晓邦哥哥曾经教过你认识这些药材吗?”

  “是啊!”一提到刘晓邦,她刚才还生气的脸上已经浮现了笑容,“晓邦哥哥没有教你认过吗?”

  “那个……”其实他一早已经教过她了,只不过她只认得晒成药材干的东西而已。

  “乐乐姐姐,我教你认好不好?”小天拿着手里的一苗车前草,给她介绍它的功能和用途,告诉她这种草药非常常见,主要是用于天气热的时候煲凉茶用,降暑和利尿等作用。末了她一本正经的说道:“乐乐姐姐,你帮了晓邦哥哥的夫人,如果不会认这些药材,怎么能够帮到晓邦哥哥呢?”

  这个……她还没有想过呢!

  “小天说地很有道理呢!这些话是谁教你的呀?”高乐乐想了想问道。

  “我娘亲啊!”小天骄傲的说道:“我父亲在军队里做一名副官,我娘亲也是一身武艺,要帮助父亲成就功名。”

  “原来小天的父亲和娘亲这么厉害啊,怪不得小天小小年纪就是英气逼人呢!”高乐乐笑着说道,顺便捏了捏了她可爱的下巴。

  “当然了,我父亲在陈郡里可是数一数二的大英雄呢!晓邦哥哥说大王很是欣赏父亲,可是……”

  什么?”高乐乐看她小小地脸上由晶莹的光辉逐渐不由得想到了小音昨晚也提到陈郡的事情。

  小天捧着手里的药材,“可是他们很多人都受了伤,如果没有药材的供给,他们就再也不会好起来了,而且大王所领的农民伯伯们都是穷人,他们没有多余的钱买那些稀有药材,可是,我们的力量又太小,根本就采摘不够及时需要的药材。”

  “是晓邦哥哥说的吗?”高乐乐不禁心里一咯噔。

  小天地眼泪掉了下来,“不是,晓邦哥哥不会告诉我们这些的,他总是安慰我们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将来会是太平天下,每个人都会幸福的生活,不再会有战争,也不会再饿肚子。”

  “是啊,乐乐姐姐都相信晓邦哥哥说的话呢!一定会有这么一天的,所以,小天不用伤心了,晓邦哥哥一定会有办法的,晓邦哥哥可是天下第一神医,如果他知道你为了这些草药没有去上学可是会心痛的,你难道想晓邦哥哥伤心吗?”高乐乐为她擦去眼泪。

  “不要,我不要晓邦哥哥伤心,晓邦哥哥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小天破啼笑了起来。

  “是啊,晓邦是天底下最好地人!”高乐乐拉着她走在丛林里,“告诉乐乐姐姐,你从哪儿听来的消息?”

  “有一次小慧姐姐和先生聊天的时候,被我无意中听到的。”小天睁大眼睛,“我不是故意要逃课的,因为我已经等了七七四十九天,那株草药才会成熟,如果过了那个时辰,它就不会再有那么好的功效了,当然如果是提前采摘,也达不到它本身的功能。”

  “乐乐姐姐,你知道吗?多了一株能够救命的药材,和我父亲一起战斗的伯伯哥哥们则会多一分生命的保障,他们都是为了我们明天地幸福生活而战斗,我们大泽乡的每一个乡亲都应该拿最好的东西奉献给他们。”

  高乐乐一把抱住她,这是怎样地一个孩子,就算大人们都不会有她这么慎密的心思,“带乐乐姐姐去采摘那一株稀有地药材可好?”

  山顶上,迎风飘扬。

  春风拂来,万物复苏。

  山清水秀一览无余,大好河山尽收眼底,那一片葱葱郁郁的树木,还有那一排排新建起来地木屋,只有在这个落后的小村落里,似乎才会有陶渊明似地桃花深处,远处含苞待放的山花开满枝头,要等到几时,才能够不操心何时会又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战争毁灭掉眼前的生活呢!

  穿过青青的草丛,在一处绝壁上,迎风绽放的是一朵红艳艳的花朵,光秃秃的石壁,周围是万丈悬崖。

  “乐乐姐姐,看到了吗?”小天笑得开心极了,手指向仿似在云端上的那株花朵,“就是它呢,你看它长得像不像仙子?今天的天气很适合开放,等一会儿,乐乐姐姐,你看到那些花瓣舒展开来的时候,就飞奔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它摘下来,然后……”

  “小天你很有才华啊!”高乐乐笑道:“摘个花儿还要形容得这么好听,然后就拿回去给晓邦哥哥制药了是不是?”

  “可是,它还要等两个时辰才会开呢!”小天将头搁在膝盖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株小花,“这两个时辰我们还可以采集更多的药材呢!”

  “在这方面,你比我在行,我听你的。”高乐乐用树枝拍打着草丛,找寻着哪些是药材。

  小天将篮子递给她,“我们每隔半个小时过来看一次,万一它提前开了,那怎么办?我们地心血不是就白费了吗?”

  “小天,你也喜欢晓邦哥哥,是不是?”高乐乐眨了眨眼睛,她小小年纪能懂得这么多的医学理论,如果不是因为家传,那就是跟着喜欢的人学的了。

  “天底下没有人能抗拒晓邦哥哥的魅力,我只是个小丫头,你担心什么,乐乐姐姐。”小天不满的弯着嘴唇。

  “呵……”高乐乐不知该说什么了,被一个十岁左右地小丫头片子说成这样,她可是……唉

  “看,那边好像有一株人参!”

  小天的注意力一下子吸引了过去,人参呢!更为珍惜的东西在这里呢。等她跑了过去,东寻西找根本就没有找到,垂头丧气的说道:“唉,跑了,人参太有灵气了,它肯定是听到乐乐姐姐说的话了。”

  因为有灵气就藏起来了,所谓幽兰绽空谷,雪莲傲雪巅,狗尾巴草到处都是,却没有人把它插在花瓶里。在这山之巅,才真正是藏龙卧虎之地,谁会想到刘晓邦一直藏在这个穷山沟里,以后却是汉高祖呢。

  一想到刘晓邦,她的心里不自觉的浮上一丝笑容,被这样的一个只有优点没有缺点的男人爱着,说不开心那肯定是假的,女人对爱情地敏锐度与生俱来,虽然她常常被项祖儿嘲笑说不懂风情、榆木疙瘩,但现在云雾渐散,一切开始明朗了起来,她还有什么会不高兴呢!

  就这样想着想着,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那一株绝密草药却没有盛开的迹象,这可急坏了小天,她跑前跑后的不停跺脚,她已经守候了七七四十九天,却在这最后的关头功亏一篑。

  “这可怎么办?乐乐姐姐。”她忧心忡忡的望着她。

  高乐乐一愣,“你不是懂得怎样弄吗?”

  “可是,我只是在晓邦哥哥的书上看过,它应该是这样成长,然后在最佳的时辰采摘下来才能挥它的功效,现在都快到时间了,它怎么还不绽放,书上说它绽放的时候,就像是王子踏着天边地云彩,来迎接最美的新娘。”小天眼巴巴的望着,嘴里不停的说着,两只小手不停的纠结。

  高乐乐想要飞过去看看清楚,“有这么神奇吗?”

  “不行。”小天拖着她的手,“你不能这个时候飞过去,会吓坏它的,如果吓坏了它,它就不会再开了。”

  “还这么神秘啊!”高乐乐搓着手,“那可怎么办呢?”

  “如果晓邦哥哥在身边就好了,他可是什么都懂啊!”小天叹了一口气,无助的凝视着高乐乐。

  高乐乐眯着眼睛,“你不怕晓邦哥哥知道你逃课来采它,而生气啊?”

  “我怕,但我更怕如果今天它错过了花期,不知又要到何时才会有一株呢!”小天望着夕阳西下,“乐乐姐姐,我偷偷告诉你啊,这个比皇上那个什么不老仙丹还要灵验呢!”

  夕阳晚照,为青翠的山顶洒下了一层金色的光辉,照在了小天地身上,像个圣洁的小仙姑,她的眼睛里闪烁着金色地光芒,仿佛这一株长在山之巅的绝密草药能够治好这个朝代每个人心灵上地疾病。

  她笑了,笑得比小天还要开心,小天是看着那株绝密草药在盛开而开心,而高乐乐则是看到了一个人而高兴。

  他呀,还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迟不来早不来,刚刚一来到,花儿就开了,而且还是这株绝密草药呢!看到此情此景,高乐乐甚至开始幻想起来,那些生长在深山里的草药是不是都喜欢上了他,自动送上门去给他制成草药呢!虽然那只是个子虚乌有地神话故事,但是,她宁愿相信有这样的真实故事。

  “乐乐姐姐飞过去,它就快要开了。”小天将她往前面一推,反被她地大力给弹了回来,然后抵在一具颀长的身躯上。

  “晓邦哥哥,你怎么来了?”小天依偎在刘晓邦的怀里,不停的撒娇。

  刘晓邦将她扶了起来,轻点了一下她的鼻子,“因为课堂上只差小天一个人,先生要我来抓她回学堂呢。”

  “对不起,晓邦哥哥。”小天见他并没有生气,轻轻地说道:“那株绝密草开花了,就可以救活殿下了。”

  救殿下?那个扶苏?

  高乐乐准备展开轻功去采那朵花儿时,听到小天这样说,心里一颤,难道扶苏还没有真正的死亡,还是这朵花儿真有那么大的魔力,能够死里复生。

  “小天乖,在这里乖乖呆着,等哥哥去摘它回来好不好?”刘晓邦抱着她坐在了石头之上,然后走到了高乐乐身边。

  “你也在这里等着,我去采。”高乐乐拦着他,她的轻功可是凌波微步,飞越这个山涧绝对没有问题,可对于勤于研究治国方案和医术的刘晓邦来说,不是不行,只是她担心他出意外。

  刘晓邦拉她入怀,“乐乐,我的腿已经好了!”

  “你真地可以吗?”高乐乐望着他的修长的双腿,已经无异,但眼神里还是掩藏不住担忧。

  “当然。相信我吗?”他凝视着她。

  “相信你。”高乐乐轻轻的说,却惊艳的闻到了那花的芬芳。“好香!”

  “要不,我们一起去?”刘晓邦挪动了脚步,然后回头看她。

  她点点头,与他手挽手,两人一起运气,飞了起来。

  脚下面是万丈悬崖,不断上升的雾气氤氲开来,两人好像是踩在了云端,高乐乐忽然想起刚才小天说过的话,就像一个王子乘着五彩祥云来迎接他的新娘,那么现在,刘晓邦拥着她飞越山涧到达了绝顶,去采摘那个绝世秘药,却更是浪漫。

  飘飞的衣袂在风中猎猎作响,散开地秀轻轻吻上他的脸颊,十指相扣的手指飞越在山之巅,两个人同心协力的到达了那株红花处。落地的一刹那,花开得极响极响,仿佛它已经在这里呆了几个世纪,只为了等待这一刻的绽放。

  高乐乐和刘晓邦互望一眼,笑得极其甜蜜,他们都看到了这株花朵开放的快乐,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关心和幸福。这朵花,绽放在山之巅的悬崖旁,正因为它的绝密,正因为它地美丽,正因为它的稀其,才让人倍觉珍贵。

  此时,这朵花不是开在山之巅,仿似开在了她的心上,他的心房,要用心静静的感受它,才能觉得它的意义。两人一起蹲了下来,望着这株开得红艳艳的花儿,它的芳香弥漫在整个山巅,但它的精魂却握在了两人的手中。

  “乐乐,它很像你,遗世而独立,却绽开得最为美丽。”刘晓邦握着那株花,笑意盈满。

  高乐乐望着他清山般地笑容,“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它的美丽,是一种绝世之美,而我,站在人群里,根本就认不出来,跟狗尾巴草差不多。”

  “不过,只有你这种神医也能将狗尾巴草制作成药材救人一命。”她又补充道。

  他依然笑得像青松一样潇洒,“我快被人吹成神仙了,只需要向世人吹一口仙气,它们就全部死而复生了。”

  “不过,你确实也不是这株绝密之花。”他收敛了笑容,慢慢地说。

  “哦……”她有点失望了。

  他轻轻的将她拥入怀中,“你胜过这株绝密之花千倍万倍,它只是高傲地生长在不为人所现的地方,而你,却是活在人们地心中,打抱不平,行侠仗义,秦朝需要你这样的人,而不是这些传说中地绝密之花。”

  “我怎么感觉快要飘起来了!晓邦,拉紧我,我快浮上云端了。”高乐乐揽着他的腰,开心的笑着。“你怎么这么会讨女孩子欢心?”

  “如果这就算是讨女孩子欢心,那么,你看这个算什么?”他一只手托着绝密之花,另一只手从怀中拿出一支闪着金光的簪。

  ……“公子,这位姑娘的头像瀑布一样漂亮,你应该送她一支簪啊!”……

  ……“姑娘的头当然漂亮,要不然,玉树临风的公子怎么会选你做夫人呢?”……

  ……“原来是这样啊,可是,我不是他的夫人啊。”……

  ……“姑娘和公子手牵着手一路走过来,怎么可能不是公子的夫人呢?”……

  ……“姑娘今天的头的是新婚,如果再配上一只簪,她肯定会答应做你的夫人。”……

  ……“绾青丝?现在还绾吗?你的粉红水晶簪已经染过血了,不吉利了,你还要吗?”……

  昨天晚上那一只粉红水晶簪已经染过了阿左的鲜血,她将它珍藏在随身携带的衣物里,没有想到,他今天竟然备份了一份相同的礼物给她……

  “收下它,你就是我的未婚妻了。”他静静的凝视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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