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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序章!

超能民工 | 作者:夜路沙 | 更新时间:2016-09-18 06: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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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北方某省省会,冀兴市。

  乔氏集团大厦位于冀兴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中心,大厦的一到七层是全冀兴市最大的综合商场——乔氏百货,从七层往上,则是乔氏集团办公的地方。

  大厦下繁华的中山路对面,一位青年仰着头看着镶在大厦顶部的“乔氏集团”四个大字,周围行人匆匆,车流穿梭,青年却始终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青年的头发留的很长,额前的头发顺滑而下,遮住了他半边脸,一身土布衣服,穿着一双已经过时很久的泛绿色胶鞋,在这座省会城市的繁华街头,这青年显得很是另类和土气。

  站在这里仰望乔氏集团大厦的招牌,青年已经不是第一次,从深山穷乡的老家叶家沟来冀兴市打工的这一年来,每隔一段时间,青年都会来到这里一趟,默默的驻足仰望。

  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艳羡大厦里的荣耀或光华,也不是如同多数小人物意淫的那样可以一朝登顶从一个土领变成一个白领甚至是金领,他只是因为感到很不理解,不理解为什么二叔在临死的时候要告诉他那么一句话。

  “牛子,二叔本想就这么陪着你在叶家沟过上一辈子的,看着你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可命运却总不能让人事成意满,我终究还是不能陪着你窝在这么一个深山沟里一辈子了,我死后,不必为我守孝,也不必担心你二婶和你堂弟,走吧,离开叶家沟,去冀兴市吧,你以后的人生属于那里,如果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去乔氏集团,如果想知道你还有没有亲人活于世,去乔氏,如果想知道二叔为什么带着你在叶家沟穷窘艰苦的生活了十六年,也去乔氏,但是你必须要记住,做人永远要低调,二叔宁愿你你一辈子平平凡凡、安安康康的活着,也不愿意你再走上你父亲走过的路,这一点你若不答应,二叔死不瞑目。”

  ‘做人低调,淡泊平凡’,这句话是二叔自小便给他灌输的一种处事理念。在他所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天龙山叶家沟里,二叔是一个奇人、怪人,能文善武,写得一手好字,种田养菜,雕石刻木,样样皆通,自小到大,除了在村里镇里上学外,回到家,二叔还要教他更多的东西,书法,刻石,习武、登山、游泳,当然教他最多的,还是读书学习,在二叔的调教下,他成为了叶家沟有史以来第一个考上县城重点高中的人,高三两次模拟考,他皆是全县文科第一。

  可惜,就当他信心满满迎接高考的时候,二叔突然患病住院,诊察结果让他不敢接受,是晚期骨癌。二婶是二叔的第二个妻子,典型的农妇,二爷也就是二婶的父亲年迈多病,至于堂弟,才十二三岁的年纪。所以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退学,专心伺候时日无多的二叔。

  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孤儿,二叔也不是他亲二叔,生命中最早的记忆早已变得模糊,任凭他如何努力都无法再忆起自己亲生父母的模样,他只记得很久很久以前,他曾经住在一个很大很亮堂的房子里,有一天突然来了几个人,他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扎中了,很疼很疼,接下来就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之后可以变的清晰的记忆,就是在那个离冀兴市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天龙山叶家沟,在那个交通落后、人迹罕至的山沟村落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小学,然后走出大山,在十多里之外的镇中读完了初中,然后又一跳,成为了整个天龙山天龙镇唯一一个考上了县重点高中的学生。

  但留在身上的那道疤痕却时刻提醒着他,他的根其实不属于大山,他和二叔都是外来者,他问过二叔,但二叔什么都不跟他说,只说他从小就没了父母,很小的时候被二叔带到了叶家沟。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纠结了他很长时间的问题也逐渐淡化了,他已经爱上了他所生活的那片大山,习惯了他当下的生活。

  但是二叔临终时说的那番话,却让他胸前的那道疤痕突然又疼了起来,他不理解,不理解二叔为什么明明知道些有关于他身世的事情却又偏偏不肯告诉他,只留下那么几句话就走了,而且还要他发誓即便聪慧如天才今后的人生坦顺如青云也要尽可能的不显山、不露水,低调平凡的生活一世。

  他心中自嘲,自己一个穷山旮旯里的小子,又能有多少山水可露呢,二叔为什么要让他立下那么一个誓言。

  二叔不让他守孝,但他却不得不守,二叔如父,于是他从此绝了上大学的念头,安安心心的在叶家沟待了四年,靠着在沟里的采石场出卖苦力来养家,除此之外,他还完成了一个二叔活着时未能完成的愿望,四年的时间里,经过了无数次的失败,最终登上了天龙山自古以来还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登顶的钟林山脉。

  一年前,二爷脑中风,堂弟也考上了镇中,为了生计,他不得不离开叶家沟来到冀兴市打工,所打工的地方,正是乔氏集团旗下的一处建筑工地,出身贫寒没有学历的他成为了一名民工,他并没有以自己曾经学到过的知识去寻找一份相对而言比民工轻松体面一些的工作,因为二叔临终时的那番话,他选择了乔氏,从这里他将踏上一条未知的、全新的人生之路。

  每次来这里看乔氏大厦,他的心就会感到很压抑,这是一座他想进去却无门而入的大厦,在里面工作的人,至少也是大本学历,而他,却是一个连高中文凭都没有的乡下小子。

  这时候,他突然感觉自己被人轻轻的碰了一下,收回神思,低头一看,却见一个无腿残疾青年坐在一个滑板上,正抬头看着他,又推了推他的小腿,示意他让一下。

  残疾青年前面的路上写满了一行行整齐工整的粉笔字,残腿下的滑板上拖着一个铝盆,里面有些零散的钱币,他反应了过来,原来这是一个靠写字引人目光的乞讨者。

  他笑了笑,向后退了几步,对于这么一个比他还要弱势的乞讨者,不见得同情,但起码要尊重。

  他看了看残疾青年写在地面上的字,居然是柳体,能够用粉笔写出这种柳体书法,可见这残疾青年的功底不错,只是这残疾青年的字虽然写的工整有形,但其中不少字的点横及转折处却能明显看出笔力不够,平直却无力,虽然形貌十足,却没了柳体的神韵。

  “妈妈,这个叔叔好可怜啊,我们给他点钱吧。”这时候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拽着母亲的手走了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元的纸币,想要放进那残疾青年的铝盆里。

  小女孩的母亲脸色有些发红,或许是看到周围有人正看着她,她没有阻拦小女孩的行为,但嘴里却嘟囔了一句:“你这丫头,不知道这些人都是出来骗钱的么?告诉你,他们这些人,比妈妈赚钱都多。”

  小女孩一脸茫然,听不懂母亲的话。

  他看着这对母女,心中苦笑,忍不住走上前去,蹲了下来,向那小女孩道:“小妹妹,同情弱者,助人为乐是好事,即便这个叔叔真的是骗人的,你这么做也是对的,因为这么做,能让你自己感到开心。”

  “你是干啥的,别乱教我家孩子。”女孩儿的母亲白了他一眼,拉起女孩儿的手,匆匆而去,小女孩走出几步,回头,脸上却笑意盈然。

  他转回头,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也放进了那残疾青年的铝盆中,又顺手拿起了那残疾青年搁在地上的粉笔,笑道:“你的字写的很好,但有几个字却明显写错了。”他在地上写了一个‘楷’字,又写了一个‘醌’字,续道:“这个楷字,下面是一个白,而不是日,这个醌字,西部首里应该还有一横,兄弟,字写的好不好无关紧要,可如果有错字,旁人看了,难免就笑话了,对不对?”

  残疾青年先是一脸错愕,接着便是大惊,看着地上的那两个字,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将粉笔放下,站了起来,刚要走,却听残疾青年喊道:“先生,你写的这两个字,比我所写的好了不止十倍,我学书法十几年,还从未见过有人能用粉笔在地面上将柳体写的这么形神俱备的,真的是太好了,先生,你究竟是做什么的?”

  他笑了笑,轻声道:“我只是一个打工的,一个民工而已。”再不多说,转身而去。

  二叔曾经让他立誓,今后这一生即便坦顺如青云也要尽可能的不显山、不露水,他总是自嘲自己不过是一个沟里的穷家小子,又有何山水可露,可如今他给那残疾青年留下的那两个字,却令对方惊喜若此,是山是水,透过这简单的两个字,却是已经显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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